一旁的盛长槐总觉得什么不对,但全旭一脸认真听着评书的样子,也不好继续打断,不过那说书人说道的确精彩,即便是茶舍人不多,喝彩声也络绎不绝,这时候,正如全旭所说,正说道瓦岗寨中,贾柳楼结义的四十六位兄弟拜旗定主一事。
徐茂公拿起玉牌,对大家念道:“奉天承运,程咬金应立混世魔王,大德天子。”
那老先生正说到这一段,盛长槐突然听见宋词的声音,扭头一看,自己听的没错,果然是宋词。
“公子你跑的太快了,我都没跟上。”
宋词不比唐诗,唐诗比较有眼力,当盛长槐和朋友们一块的时候,并不需要他伺候,加上那几人都是权贵之子,都不带长随,他也就不跟着了。宋词刚来,还不懂盛长槐,只听杨诗音说过,作为一个书童,只要少爷出门,就要寸步不离的跟着。
所以,在看到盛长槐跟着盛长梧出门之后,赶紧在后面跟着,但毕竟瘦弱了一些,体力哪有盛长槐兄弟两好,况且这一路,盛长梧几乎是小跑着,生怕错过了精彩的地方,所以,宋词离得远了些,看到自家公子上楼,在放慢脚步,走着跟了过来。
“挨,忘记给你说了,下次别这样了,你体力不行,路上喊一声也可以啊。”
宋词一愣,不解的说道。
“我看公子是悄悄跟着长梧少爷的,所以不敢喊。”
这倒是叫盛长槐有些不好意思,说是书童,其实两人算半个师兄弟,盛长槐自然亲近些,说话也不见外,但这宋词,确实有些太过于小心了,盛长槐不好在说是,只叫他坐下来一块听书。
被宋词这样一大段,盛长槐不像刚才听说书先生的评书入迷,倒也让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让他觉得奇怪的不是别人,正是全旭,说自己来听书,但看他的样子,心思好像没有在这上面,而是时不时的往窗户外边望去,这窗户外边哪有什么景色,不就是刚才的暗门子吗,全旭不会这么没有见识吧,扬州的歌妓他也不是没见过,只要是扬州读书人聚会,都会邀请一些清倌人唱词弹曲,为诗会加一些气氛。盛长槐也被邀请过几次,每次去的时候,都叫上全旭一起。
对于在诗会上听个曲这种事情,盛老太太倒是不在意,只要盛长槐不是去嫖妓,盛老太太在这方面还是开明的,毕竟现在的读书人都差不多,附庸风雅,盛长槐终归是要和人打交道的,入乡随俗,也不能显得不合群不是。
看到全旭这样,盛长槐也没心思听评书,满腹狐疑,一直在观察全旭,看他到底要干嘛。
过了一会,全旭不知道看到了什么,脸上漏出笑容,等了一会,假装很奇怪的啦了拉盛长梧。
“长梧你看,宥阳还有读书人逛暗门子,在大街上和窑姐拉拉扯扯的,简直是斯文败类啊。”
盛长梧和全旭一样,都是在窗户边上坐着,正听的起劲,被全旭打断,本来有些不满,顺着全旭的手指望去,脸色一变,突然站了起来。
“怎么是他,他家不是穷的要当裤子了吗,怎么会有钱来逛暗门子,难道父亲刚才给他的钱,他竟然没有交给他母亲,而是拿着找窑姐了!!!”xǐυmь.℃òm
盛长梧十分激动,仿佛那人来逛青楼是什么十恶不赦之罪一样。
盛长槐见状,凑过去一看。
这楼下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孙秀才,正和一个在街上拉客的娼妓搂搂抱抱,还不忘在另一个脸上摸了一把,看上去并非是第一次来,乃是此道老手,难怪盛长梧这么生气,维大伯父有意将淑兰许配给这孙秀才,虽然还未宣布,但是盛家之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下人,也知道自家老爷对那孙秀才不同,猜到了一两分。
盛家大房自大老太太那里,盛维长大后,便立下一条家训,凡盛家大房男丁,不许迷恋娼妓,只要去青楼嫖妓,便不配做盛家子孙,当然,和盛老太太一样,若只是在旁的地方,听歌妓唱个词,弹个曲,也不在意。
还有一条,便是大房出嫁女子,不能和娼妓同立一屋檐下,这一条,是针对盛家女婿的,当然,这就看女婿听不听了,但盛家还是要把自己的态度表露出来,到时候若是发生这样的事情,盛家有规矩在前,理论起来,也是有理有据。
就连盛长槐也没有发现,全旭漏出一丝大功告成的窃喜,假装不知道内情。
“长梧为何如此生气,不就是个书生逛青楼吗,不是什么大事,难道那书生是长梧家的亲戚不成,长梧觉得他在大街上这样,给盛家丢脸了。”
盛长梧听完,愈发生气,觉得替自家大姐姐不值。就要下去找孙秀才算账,刚走了两步,便想了起来,这议亲一事,只有盛家人知道,还没来得及给孙家说呢,父亲也就是和祖母提了一次,等自家姐姐及笄之后,才准备请人去孙家探口风,不过,在盛长梧看来,那孙家家境贫寒,能有盛家愿意嫁女,祖坟上是冒了青烟了。
更何况,自家淑兰姐姐陷阱豁达,从小也是读过书的,虽然比不上汴京的名门闺秀,但是在宥阳也是数一数一的知书达理,又长的美貌,配那孙秀才,绰绰有余。但是那孙秀才是这样的人,必须得给父亲禀告一下,这孙秀才,不是良配,等自家姐姐嫁过去,有的是苦日子,淑兰姐姐又性情软弱,肯定会吃大亏。
但是,若是自己这样给父亲说,父亲能相信自己是听书的时候看到吗,不会怀疑自己逛暗门子吧,即便是有长槐哥哥一起,搞不好父亲还以为是自己带坏了长槐哥哥,这可如何是好。
转头一看全旭,有了主意,拉着全旭就走,一边走一边给全旭叮嘱。
盛长槐虽然方才没有看到全旭的表情,但也猜到这是全旭设计的,方才他心不在焉,应该就是等着一幕把,但是他这样做又是为何,难道真的是因为和自己的关系,所以对大房的事情多关注了一下,但关注的未免太多了吧。
盛长槐心思一动,拉过宋词交代了一番,然后跟着盛长梧一块回家,看事情接下来如何发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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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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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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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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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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