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宋词的母亲自小被卖到青楼,不知道父母姓氏,长大之后,便成了花魁娘子,十几年前,这人发现自己怀孕,不顾老鸨子威胁,非要将孩子生下来。
等孩子出生,就在青楼长大,半年前,那花魁得病去世,青楼老鸨子狠心,一卷旧凉席将之卷了,胡乱埋了,不仅将花魁的财务全部侵夺,还说什么这孩子从小吃住都在楼里,十几年下来,也花费了不少,要把他当作**,介绍给喜好男风的客人。
宋词知道后,当然不肯,被打了个半死,晚上趁看守的不注意,从楼里逃了出去,第二天便在江都城隍庙门口晕倒了过去,杨无端恰好发现了他,将他带回,让人细心照料,等醒了之后,问清来历,便叫人去青楼找了老鸨子,将他的卖身契赎回,杨无端要人,老鸨子当然不敢不给,一分钱也不敢要。杨无端本来是想给点银钱,让他自谋出路。
这宋词也聪明,知道自己出去,搞不好又被其他不怀好意的盯上,说是愿意留在杨家,做个下人,杨无端无奈,只好留下。
也是偶然,杨无端发现此人竟然读过书,一番考教,也就是能背些诗词,都是他母亲教的。在继续问了一下,才知道这宋词有过耳不忘的能力。
杨无端起了恻隐之心,在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教导他写诗作词,圣人文章,半年下来,虽不知甚解,倒也背下许多,但写诗作词却是有些天赋。
“老师年纪大了,也活不了多久了,本来想把他托付给你师姐,但你师姐那边不需要这么小的小厮,知道你不忍唐诗母子分离,将卖身契归还,正好缺个人,你师姐便想将他托付给你,也算了了为师的一份遗憾。”
“爹爹你又说这话。”
“好了好了,我不说便是。”
杨诗音这才作罢,虽然明知道自己父亲确实没多少日子了,但还是不喜欢听这种话,这件事盛长槐也知道,老师这段时间,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正月的时候,郎中刚诊断过,说杨无端,也就是清明前后的功夫,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着急,就在扬州给二人举办的婚礼,并非是让海文信告假,回乡迎娶。
“长槐,我警告你,这孩子命苦,但也算是你的师弟,若是我知道,你学那起子没脸的,将来就别说是爹爹的学生。”
盛长槐赶紧站起来赌咒发誓,他当然不是那种人,前世的时候,去某国比赛,见了那些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都是敬而远之,连节目都不肯去观看,太膈应人了。
“好了,娘子,长槐当然不是那种人,我虽然和师弟接触不多,但也能看出来,师弟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个君子,更是一个重情之人,既然是娘子所托,这孩子又和老师有半师之谊,师弟当然不会亏待了他。”
当然杨诗音也不是不信任盛长槐,也就是不把他当外人,专门警示一番。后面的事情,也就没啥可叙述的,吃吃饭,聊聊天就过去了。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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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杨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前不久盛长槐给唐诗放了籍,唐诗的父亲孝期将满,所以这几天也没有跟着他来,盛长槐自己找春生要了匹马,骑着过来的,杨诗音夫妻,因杨无端时日不多,所以决定,这段时间就住在杨家,海文信大不了每天起早些,自有马车送他去官学。
就要走到扬州城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喊。
“天狗食日了。”
盛长槐抬头一看,太阳刺眼,但也能观察道,确实,今日日食了,现在的人大惊小怪。
日食来的快,去的也快,不过就是个日偏食,太阳就被阻挡了一点点,要不注意观察,还真发现不了,不一会,便没有人在喊了,后知后觉的,还以为旁人在骗他。
等进了城门,盛长槐满怀心事的走了一会,快要到盛家的时候,盛长槐发现从另一条街上,有人纵马狂奔,定眼一瞧,这不是那顾廷烨吗,过了这么长时间,竟然还没有回汴京去,这是要干嘛,大白天的纵马狂奔,前面还坐了一个郎中模样的人。
盛长槐对此人观感不佳,看了一眼,便不在注意,等到他准备继续前行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哭诉。
“长槐哥哥,长槐哥哥,救救我母亲。”
盛长槐转头一看,这不是明兰吗,怎么一个人再此,旁边跟着一个伙计打扮的人,看上去是不远处那家医馆的下人。
盛长槐连忙纵马到明兰身旁,将她抱了起来,询问详情。
小明兰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说话都不利落,但盛长槐还是听明白了她的意思。
原来方才,因突发日食,外边有些吵闹,卫小娘这段时间觉多,正在休息,突然被惊醒,于是就动了胎气,看样子马上就要生产,小蝶出去找稳婆,却发现,家里那几个会接生的,回家的回家,出去的出去,剩下了两个,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竟然吃醉了酒,怎么也叫不醒。
小蝶无奈,就要出门找大夫,但这段时间,因卫小娘行走不便,王大娘子一时半会还没把管家的权利收回来,现在家中又是林小娘在管,卫小娘这会自己又不方便。
那林小娘说什么主君大娘子不在,让自己看好门户,不能让家人外出,这段时间主君马上要离开扬州,怕出什么乱子,不许小蝶出门,小蝶急的跳脚,但现在看管门户的,不是别人,正是那迟五,前不久刚和林小娘的贴身女史成了婚,当然林小娘说啥就是啥。
那林小娘也不敢将事情做绝,毕竟名义上管家的是两个人,而且盛家不比以前,好多下人还是偏向卫小娘的,所以派了几个年纪大的去接生。
但这几人哪有经验,再加上卫小娘好像有些难产之相,都束手无策,小蝶觉得这样不行,但又叫出不了门,便想起盛家有些狗洞,但祸不单行,小蝶身量较大,钻不出去,只能再行返回,明兰趁别人不注意,自己从狗洞钻出来寻找郎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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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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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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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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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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