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试了十几回合,盛长槐便失去了兴趣,他又不是受虐狂,明知道一点也不是对手,又怎么肯继续下去。
“不比了,世兄枪法绝绝,家学渊源,我全然不是对手,这样比下去,不仅我没有进步,还累的世兄迁就我,放不开手脚,好生无趣。”
这话也正常,切磋切磋,能力差不多那叫切磋,能力相差太大,还缠着不放,那叫自取其辱。
“长槐的枪术,我看基础扎实,为何却仿佛全无变化之术,就好像。。好像只学了启蒙的动作一般?”
这全旭倒也识货,十几合便发现了盛长槐的弱点,像盛长槐这样,对付普通人倒还可以,遇上真正的习武之人,用枪反而成了累赘,还不如用棍。
“哎,世兄有所不知,也有人说过,我练习的这套枪术,乃是一套启蒙枪术,真正的杀敌之术,我尚未学得。”
说完,盛长槐便将自己的身世介绍了一遍,反正又不是什么秘密,在扬州稍加打听,谁不知道通判长兄的继子,从小是在戏班子长大。
这全旭听完,不仅没有鄙视,反而觉得有些羡慕。
“贤弟母亲好歹尚在人世,日后多加探查,总有重聚之日,我看通判对你也算尽心,虽然过继给了嫡亲哥哥,但也对你甚是关心,哪里像我,一出生便害死了母亲,父亲更是因此不愿意管我,比起这些,我反而有些羡慕贤弟了。”
说完,这全旭也不等盛长槐询问,便将他的身世一五一十的告知了盛长槐,这也是因为和盛长槐一见如故,好比亲兄弟一般。
原来,这全旭哪里是来扬州舅舅这里求学,而是离家出走。
十几年前,西夏自立,趁宋辽大战之时,侵袭西北边境,全旭父亲全武率兵迎敌,前线传来消息,说是大宋兵败,全军覆没。
那时候,全旭的母亲身怀六甲,听闻这个消息之后,竟然早产,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剩下全旭,但也耗尽力气而亡,一个月后,全武回归,得知自家妻子去世,伤痛欲绝,竟然怪罪到自己刚出生的幼子身上。
自此以后,好长时间对全旭不管不顾,幸好有祖母垂怜,将全旭养在自己房里,这才得以安然长大,全旭七八岁的时候,父亲虽然不像之前那样,但也不怎么关注。
全旭虽然拜在张载名下,但是张载之前更喜欢的是武事,所以,受到老师的影响,全旭从小就对兵法习武颇有兴趣,当然,在这和上面也是有些天赋。
全旭初学枪术的时候,也和盛长槐一样,没有名师教导,还是张载托付了一些西军将士,给全旭教授了一些军中枪术,西军不比厢军,擅长枪术的不要太多,虽然皆是大路货色,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也是足够了。
待全旭大些,枪法逐渐达到瓶颈,便央求父亲将家传枪法教授,但却惹的全武大怒,令他专心习文,放出话来,全家的枪术,只会传给嫡长子全宗。
还好全旭的兄长自知天赋不如弟弟,偷偷将全家的枪法倾囊相授,全旭才有如今的成就,可就是因为偷学家传枪法的事情,被全武知道之后,狠狠的呵斥了一番,还让他在祠堂罚跪。
这全旭也是性子烈,晚上趁全家入睡之时,带着自己贴身的长随,也就是奶母的儿子,偷偷离家出走,直奔扬州,投奔自家娘舅。
可惜,因缺少路引介绍信,一路上都不敢进城,到了扬州也是如此,还被人偷了行礼,之后的事情,便是卖艺不成,惹来灾祸,和盛长槐一同打退流氓的事情了。
那名唤小红的老妈妈,便是全家老太太在看到全旭遗留的书信后,专程派到扬州照顾全旭的,又知道盛老太太在扬州,专门在信中叮嘱,替他看望盛老太太。
“你说说,天下哪有这样的父亲,明明我在武事上更加有天赋,非让我从文,我也曾和老师打听过,我这辈子,如果努力到三四十,科举有望,我的天,三四十岁,就像我外祖父一样,当不了几年官,到老当个县令,不说这前途黯淡,我也不喜欢这种日子。”
全旭嘟嘟囔囔的,全然没有刚才在盛紘面前那样进退有据,刚才盛长槐也问过全旭的年龄,比盛长柏还大半岁,虚岁上比盛长槐大三岁,今年十三。
到底是少年心性,大人不在身边,有个投缘的好朋友,啥话都说,什么自家老爹老糊涂了,要不然现在才混个五品游击将军。
要是他们家老爹支持,虽然这几年边疆安稳,但也非长久的事情,有朝一日,他要是能上阵杀敌,立功受封,肯定能超过自家父亲,到时候看他还怎么在自己面前摆父亲的威风。Χiυmъ.cοΜ
想到这里,这全旭竟然忍不住的嘿嘿傻笑,盛长槐能看出来,虽然对自己父亲颇有怨言,但在全旭心里,还是想能有朝一日,得到父亲的认可。
要不然也不会在练习武艺,学习兵法策论的同时,还能在四书五经上,以十三岁的年龄,能够做到通读,已经很不错了。
两者兼顾的难度有多大,盛长槐自己就是这样,又岂能不知道要花费多大的心力时间。
不过两人倒是同病相怜,之前盛长槐的母亲虽然在世,但音讯全无,也只能靠着祖母才能在盛家待下去,父亲也是一样,不怎么宠爱,反而有些厌烦,两人的处境不说十分,至少有八九分相似。
要说人生四大铁,那肯定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脏,一起嫖过娼,他们两人这第一铁勉强算经历,马上又是第二铁,聊来聊去,感情愈发亲密。
这全旭不愧是武将的儿子,兴致一上来,就要拉着盛长槐结拜,盛长槐拗不过,只能答应,这院子里面也没有条件斩鸡头,烧黄纸。
两人便在兵器架子前,对着长枪起誓。
“皇天在上,厚土为证,我盛长槐(全旭)虽为异姓,就此结为兄弟,同心协力,共同进退,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说完,两人向天拜了三拜,便互相称呼大哥二弟,感情就此更胜一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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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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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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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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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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