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知否混日子盛长槐林小娘>第五十七章 大获全胜
  昨日白天攻城,应该是这个时空有史以来第一次用火器守城,而且直接一簇到位,受益于穿越者前辈的遗泽,盛长槐手里的火药配方,直接就是最合理的比例。

  要说杀伤力如何,倒也不见得是一锤定音,但是它的杀伤力,确实得到了证实,十三部的牧民也算是见证历史了。白天几乎半数的人都见识过炸药的厉害。

  宋军的手榴弹,已经开挂式进入了炸药时代,这年头打仗,哪里见过这样把人炸的四分五裂的,尤其是吐蕃牧民本来就信奉神佛,鬼神一说其实昨天就有了苗头。

  再加上野利武前半夜设下埋伏,准备伏击宋兵,没等到宋军袭营,却让白天精神紧张了一天的战士们又熬了大半夜,因太过劳累,基本上都属于深度睡眠阶段,突然间被爆炸声音惊醒,要不就是懵了,要不就是吓坏了。

  别说是在这个年代,就是在后世,也曾经有过万人营啸的事件,再加上马匹四散奔跑,被踩踏或者撞击之后的惨叫声络绎不绝,本就精神紧张被吓醒的吐蕃兵,炸营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杀。”

  包雄带领着三千西军骑兵,奔袭至十三部大营不远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吐蕃营中的混乱,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大喜过望的包雄没有丝毫犹豫,就率领这军队直接杀入吐蕃大营。

  四散奔跑的骏马,哪怕是最厉害的牧马人,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安抚下来。

  一匹马能带十匹马,十匹马会卷走一百匹,除了少数离的远的不受影响,几乎整个十三部大营的马匹都惊慌失措的奔跑,骑兵变步兵,大宋哪里打过这种仗,哪怕大宋的骑兵马匹比不上吐蕃兵的马匹,但是现在,吐蕃人终于体验到之前大宋军队的不甘了。

  三千骑兵杀入敌营,如同三千饿狼闯入羊群一般,一路上的吐蕃人几乎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大宋军队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收割着吐蕃人的性命。

  盏茶功夫,包雄率领的骑兵就杀穿了吐蕃大营,尤其是领头的几十个精锐骑士,浑身都是鲜血,双手抖个不停,任谁连续砍了几十刀,刀刀砍在骨头上,也会有他们这种反应,

  “各营指挥,分开袭杀,不要管那些没武器的,先把有能力反抗的杀了。”

  包雄虽然不能说战无不胜的,但也是身经百战,刚才在敌营之中他就觉得有些不妥,如果没有营啸,大宋军队自然拧成一股绳比较好,但是现在这种场景,吐蕃人几乎阻止不起来反抗力量,锋失一样的骑军,前面的人砍人砍到手麻,后面的人连补刀的机会都没有,大宋军队既然介入,如果不在短时间内杀死更多的有生力量,等吐蕃人反应过来,这大宋军队就不占优势了。

  本来按照盛长槐的计划,今夜袭营,兵力不占优,一比五的比例,哪怕是偷袭,也没有办法将整个十三部击溃,在吐蕃人组织起反抗力量之前撤出战场才是最划算的。

  但是看现在这个样子,吐蕃人短时间内即便没法阻止起来反抗力量,天赐良机,不取何为,战机稍纵即逝,如果不持续给予吐蕃人压力,等他们就近降服骏马,宋军的纸面力量就不占优了。

  宋军袭营,对于吐蕃人来说有利有弊,有利的是因为宋军的压力,能让吐蕃人从营啸中恢复过来,不利的是,战马受惊,短时间内无法大面积的安抚下来,哪怕是善于训马的吐蕃人,也只有最厉害的牧马人才能安抚住受惊的战马,这种人在草原上也是百里挑一的。wWW.ΧìǔΜЬ.CǒΜ

  包雄本来就是羌汉混血,自然对吐蕃人的想法十分了解,他放权给各营指挥,针对的就是这些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降服惊马的人物,只要大宋军队动作够快,吓破胆的普通牧民和士兵只有逃跑或者投降一条路。

  “轰,轰隆。”

  就在这个时候,吐蕃营中又传来爆炸的声音。

  原来是盛长槐,他带着七百从通远县出来的骑兵,并没有直接杀入敌营,而是等包雄的三千骑军杀穿敌营之后,才一马当先,从吐蕃兵最薄弱的地方杀入。

  盛长槐和张顺带着三百从汴京带来,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作为箭头,砍瓜切菜一般杀死有有勇气反抗的。后面的四百骑兵,一半人拿起武器进行护卫,一半人点燃随时带着的手榴弹,专门朝着人多的地方狂扔。

  “天雷,宋军的天雷。”

  一个年纪大的吐蕃人这时候终于崩溃了,扔下武器就开始逃跑。

  刚才那几轮爆炸声,仅仅是造成了营啸,还没有把吐蕃人吓破胆,虽然有小型投石机,但要投的远,自然重量上就得有所取舍,再加上工艺不成熟,远投的哑火的比较多。

  但是手持式的手榴弹,除了不能自动激发之外,其余的比后世的土造手榴弹也就差不了太多,亲眼目睹了同伴被炸的四分五裂,吐蕃人终于被吓破胆了。

  一个能卷走十个,十个能卷走一百个,骏马如此,人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人和马没有什么区别,有人带头,就有人附和,吐蕃人信鬼神,更加相信宋军有鬼神庇佑,而吐蕃人被自己的神给抛弃了,或者是被神惩罚了。

  新武器的出现,杀伤力倒是次要的,但是未知的恐惧却是今天盛长槐撞了大运的最根本的原因。

  说实话,包雄能被全武提名为自己继任者,并非仅仅是因为他好控制,也有包雄的能力不俗的缘故。包雄看到盛长槐带着宋军不同寻常的打法起了奇效,马上就改变了注意。

  “左营右营,绕敌军大营游击,用弓箭射杀逃跑的。其余人,随我冲杀。”

  包雄一眼就找到了最有利的打法,普通的吐蕃人已经开始逃跑,十三部的头人身边的都是精锐,很快就驯服了身边的战马,见无法安抚部落普通人,几乎在同一时间选择了向中军大帐靠拢,意图抱团取暖。

  哪怕每个部落的头人贵族只能组织起几十上百人的力量,但众多贵族精锐聚到一块,吐蕃人还是能组织起两三千号人的反抗,在这个时候,如果把这股力量击溃,不用等明天了,今日就可以把十三部联军覆灭。

  这时候,盛长槐也发现了这个机会,不能给吐蕃人合流的机会。

  “目标,中军大营,给我杀。”

  后面的宋军已经扔完了携带的手榴弹,又聚拢在盛长槐的周围,盛长槐枪出如龙,将身边最后一个反抗者戳了个透心凉,拔出长枪,交给身边的亲兵,命令张顺带军直奔中军。

  而盛长槐自己,拿出背负着的长弓。

  这把弓还是当年全旭送给盛长槐的礼物,使用的是宥阳老家大伯父盛维费了大代价搞到的虎王筋,这两年随着盛长槐的身体已经进入巅峰,气力自然比以前更胜。

  这把长弓有一次加强,足足有三石半,只要靠近到中军两百步的地方,盛长槐就有信心指哪打哪。

  而在吐蕃的中军大营,野利武一身鲜血,带着自己的亲信精锐刚刚平息完身边的骚乱,组织起两三百人的队伍。点起火把,竖起野梨部的大旗,准备聚拢十三部的精锐,无论是战是退,还得齐心才行。

  不得不说,野利武能成为十三部联军的统帅,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哪怕知道回去之后会被兄长责难,野利武还是不得不杀死了自己的侄儿,这才震慑住其余野梨部部众。

  要知道,野利粘乃是野利武兄长唯一的儿子,而他的兄长有意将部落交给儿子的心思众人皆知,哪怕野利武野心勃勃,也不能在兄长还活着的时候杀死他的儿子,这也是野利部头人放心让野利武担任联军统帅的原因。

  刚才野利粘头脑不清晰,执意要带兵逃跑,甚至于还对着阻拦他的部落同伴刀兵相向,野利武一刀杀死野利粘,这样的举动,是中军大营能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的主要原因。

  “准备迎敌,接应其他头人。”

  野利武眼神锐利,盯着被他这个举动惊呆了个野梨难,这个西夏派来的联络人,野利难也虽然怀疑野利武是故意借这个机会杀死野利粘,好让自家兄长无话可说。

  但在怎么说,野利粘有取死之道,哪怕是基于西夏的立场,这时候野利武的做法应该是最合适的。

  “听从首领吩咐。”

  野利难安抚好准备给少主子报仇的护卫们,在这个时候,只有抱团取暖,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野利武满意的点了点头,看着两处杀向中军的宋军,以及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十三部头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三千骑兵,足够和宋军拼一拼了。

  “休。

  ”

  电光闪石之间,一只利箭射中野利武的太阳穴,转瞬之后,野利武从马上跌下,眼看着是活不了了。

  野利难扭头一看,正好瞧见了放下弓箭的盛长槐,这个时候,才张顺带兵冲击之下,哪怕已经失去了冲击力,但还是推进到距离吐蕃中军两百步的地方。

  “完了。”

  野利难痛苦的闭上的双眼,在这个时候,也就只有野利部的两个嫡系首领,才能够号令十三部。虽然十三部互不统属,但这两年抱团取暖,十三部已经习惯了听从野梨部嫡系传人的号令。

  无论是野利武,还是野利粘,只要有他们在,十三部下意识的能够听从他们指挥,这也是他们下意识的朝着中军靠拢的缘故,现在两个人,一个死在自己二叔手里,一个被盛长槐射杀,别说统属十三部,就连野梨部也乱了起来。

  野利难虽然也姓野利,但并非野梨部嫡系,而他西夏人的身份别说统属十三部了,连野梨部都约束不了,为了拉拢野梨部,即便西夏有吞并之心,但还是命令他低调一些,免得让野梨部起了戒心,在其他人心里,野利难不过是野梨部头人麾下的勇士而已,没人知道他的身份,不服他第一勇士的也大有人在。

  “野利粘少主死了,野利武统领也死了。”

  还没等野利难反应过来,已经有人大喊了起来。

  这个声音一起,刚刚被安抚下来的野梨部已经乱了,吩咐跟着喊了起来,十三部的头人正带着队伍往中军靠拢,听到这个声音,行进的速度也为之一滞,再加上包雄带人也杀到了跟前。

  果然,和野利难预料的一样,十三部向中军靠拢,是想着野利部带领他们抵抗住宋军袭杀,等到其他吐蕃人逐渐恢复过来,至少能保证和宋兵五五开。

  现在野利武一死,又听到野利粘被杀的消息,头脑灵活的马上反应过来,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了。

  “逃吧。”

  趁着宋军被溃兵阻拦住,现在逃或许还来得及,有两个部落的贵族互相对视了一眼,马上做出了选择,两人带兵合流一处,不在往中军靠拢,而是冲宋军还没合围的地方逃了出去。

  有人带头,其余部落贵族和头人马上也反应了过来,在不逃,就是给其他部落当替死鬼了。

  “通远军听我号令,分头袭杀,优先追杀十三部头人。”

  包雄眼看最大的战果已经被盛长槐给捷足先登了,自然不肯放过其他部落头人,马上命令麾下骑兵,能杀几个杀几个。

  而盛长槐自然不用像包雄那样,以杀死或者俘虏部落头人作为军功。

  “跪地投降者不杀,其余的,格杀勿论。”

  盛长槐吩咐一声,张顺等亲兵营军士马上跟着喊起来。

  “放下武器,跪地投降者不杀。”

  听到这个声音,马上就有一波被吓破胆的吐蕃人马上扔下兵器,跪在地上。而剩下还在抵抗者,也经不住亲兵营的袭杀,跪地求饶者越来越多。

  而盛长槐也没闲着,这时候大营内惊马还没平息,十三部头人就是逃,也跑不起来,盛长槐手持长弓,专捡衣着华丽者射杀,再加上包雄所部的追击,真正逃出去的十三部头人,估计不超过四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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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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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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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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