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江雪明白露>第十七章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
  孤独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它是粗粝的石头,是冰冷的风雪,是寂寥的街道。

  是铁轨上的青砂,枕木里的绿苔,旅途中的虫鸣。

  ......

  ......

  人一多起来,雪明与正初的话也渐渐变少。

  陈叔叔到了饭店里,就开始张罗大伙轮番上阵点菜,一个都不许落下。过年时那份客套和热情要把所有尴尬都冲散。

  星辰与叶北两位大哥见了熟人,也开始聊起家里长短,说的大多是衡阴市里的见闻。

  等菜都上齐,雪明往创富大饭店的落地窗往外看,火车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饭店里其他桌的客人们大多是阖家团圆,老少相聚一堂,从壮年父亲手中的四十五度烈酒,到孩子捧起从小喝到大的椰树牌椰汁,这些人这些物都在讲述着新年的喜庆故事。

  正初阿叔与叶北在聊A股,在想法子搞更多的钱——虽然这两人身上都没什么现金,却已经开始琢磨暴富之后的事了。

  富贵叔叔和星辰大哥在谈除灵道具,从剑形符箓到紫府仙雷镭射限量版闪卡,听上去就像是儿童玩具进货商和玩家在交流购物心得。

  雪明不知道说什么,只得一个劲的干饭。

  等到其他几人回过神来,半个桌子的菜都让雪明这位干饭小能手吃光了。

  他的蜕变阶段来到化蛹之后,食量也变大许多,身体的新陈代谢速度加快,要很多很多能量来塑造精神元质,神经结构二次发育之后,才能支撑灵体的显化。

  只是饭桌上的其他人完全没想到这小子吃饭速度那么快,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其他四位哥哥叔叔便开始抢食,那是一点都不客气,叫人快活起来。

  不过十分钟,这顿饭就吃完了,一点都没有[慢慢来,会比较快]的意思。

  而后就是照着陈先生的安排,几人走到沿江风光带的KTV里,叫了两打啤酒,一桌子小食,开始唱起红磡演唱会的经典曲目。

  苏星辰的酒量很差,十三岁的肉躯受不了多少酒精,就立刻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北子哥的酒量看上去很差,但大多时候都是装的,按照伥鬼的体质,他几乎能喝十六斤蒸馏烈酒,皮肤才会稍稍发红,变回有血色的人样。

  只有陈先生是真醉了——

  ——这个金发碧眼的假洋鬼子操着一口江浙沪地区方言的普通话,像是在这些地方呆了很久,学来的中文多少有点笨拙,好不容易从红脖子形态转化成正经的京片儿,一喝酒就现了原形。

  陈富贵抓着话筒,先是唱《我的中国心》,而后是《东方之珠》,最后是三十多年前在红磡演唱会上的《国际歌》——他似乎是真的醉了,连自己的故乡美利坚德克萨斯州都忘的差不多了。

  雪明坐在正初叔叔身边,低声道歉。

  “对不住了,我应该今晚就得走。”

  “嗯,一路平安。”

  “我在星辰大哥那里,留了一瓶血,叔叔,你要是也留一瓶——就能做亲子鉴定了。”

  “好。”

  “你会留吗?好是什么意思?是会,还是不会?”

  有时候中文真的很难让人理解清楚话中之意。

  它的形态千变万化,一个字能包含好几种意思。

  雪明是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正初叔叔说“不会”的意思他明白,说“会”的意思他也明白。

  可是说这个“好”,恐怕也在犹豫,也在彷徨,并不想在小伙子出发之前,留下什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缘分。

  正初给雪明递酒,自顾自的独饮,并没有碰杯。

  他只是看滚烫的大电视里,播放着MTV的歌词。

  他去看同样滚烫的陈先生,在彩球灯光下握住金属麦克风时的疯魔与放荡。

  他看很多很多地方,看桌台,看睡着的苏星辰,看正在忙碌,正在接电话与老婆解释的叶北。

  他看向这些陌生人,看见许多良善和温暖。

  很少很少会看江雪明,就像是即将接受考试时,学生也不会主动去看老师的眼睛那样心虚。

  雪明倒是直率得像一把刀,他盯住正初阿叔的眼睛,目光炙热。

  “不想说就算了,喝酒。”

  正初一口把易拉罐里的啤酒都干完:“谢谢你啊。”

  雪明也跟着一起喝,紧接着打开下一罐,递过去。

  正初接过来,紧接着又说:“谢谢你啊。谢谢你。”

  雪明一边喝,一边说:“不客气。”

  正初又讲:“不会醉吧?”

  雪明跟答:“和喝水一样。”

  播完了《国际歌》,陈先生这麦霸似乎唱上瘾了,终于想起母语,开始难为自己,选难度颇高的席琳·迪翁与枪花涅槃。

  陈先生那鬼哭狼嚎的尖锐假声高音让爷俩听得牙疼,耳蜗软骨带着口鼻一起震颤,仿佛是驱魔现场。Χiυmъ.cοΜ

  但是靠着百分之六的酒精,就能忽略这点声音。

  于是他们接着喝,接着说。

  “正初叔叔,你说你去贵阳?那边的鱼很好吃——我高中时一个同学在宿舍给我做过,可以试试。”

  他们开始聊生活,聊平淡无味,像是白开水一样的东西。

  “要得,我有闲钱就去吃。”

  “如果找不到,去云南玩一玩吧。我妹妹一直都想去云南,有机会我们一块去?”

  “行,我电话留给你。”

  “一个人在路上很辛苦吧?我也经常是一个人跑来跑去,后来有了同行者,就轻松很多,在车上睡觉会安稳些。”

  “的确辛苦,我主要是怕夜里休息的时候,碰到野兽,一般都是通宵开拖拉机,早上到了村镇城市里头睡觉,这样比较安全,避雨的地方也多。”

  “晚上赶路不怕遇见危险吗?”

  “哪里有什么危险呐,最多碰到鬼嘛,拖拉机的声音又大又猛,威风得很——什么东西都吓跑了,也不怕撞到人,隔着一百多米都能听见柴油机的声音。”

  “我也很喜欢柴油机,它的动力强劲,大货车也是用柴油发动机。”

  “你要是感兴趣,回头我和你交流一下,我修了四十多年的柴油发动机,进钢铁厂之前,我学的钳工。”

  “好,下次一定!”

  “嗯,下次一定。”

  就在这个时候——

  ——从KTV房门口闯进来一个风姿绰约花枝招展的美妇。

  雪明见过,是叶北大哥的爱人。

  只见嫂子大步流星闯进来,揪住叶北的耳朵一通叫骂。

  “你又他妈在和男人鬼混!你...”

  说到一半,叶家的媳妇儿与几个客人光速变脸。

  “新年好呀。”

  然后立刻变成凶神恶煞的模样,对叶北吼道。

  “挺有空嘛!你这不是挺有空吗?还说没时间陪我?多大的人了...”

  苏星辰醒来,与嫂子喊了一声:“给这小子留点面子吧。”

  “闭嘴!就你他妈和他眉来眼去最亲昵!”大嫂拽着嗷嗷乱叫的叶北大哥出门去。

  穷奇恶兽跟在后边捂着嘴,一边嘀咕着,一边双眼放光。

  “哦!哦哦哦!耳朵变长了,好神奇。”

  不一会,就没了人影。

  苏星辰只是叹了口气,就接着睡觉。

  陈麦霸全程在对付歌曲中的几个高音难点,压根就没打算理会兄弟遭难这档子事儿,似乎投入了很多的感情,想到了很多的故事,念起很多年前的旧人,没有一丝丝技巧。

  正初阿叔与雪明干掉了二十四罐百威,两人的脸只是微微发红,没有一点点醉意。

  雪明讲:“我等会就走。”

  正初问:“不用和你大哥告别吗?正式一些的告别?”

  “不必,我和他隔三差五就会打视频电话报平安,互报平安。”

  “那你要小心了,说不定你大嫂有一天,也会来揪你的耳朵。”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到笑声渐渐停止。

  正初叔叔感叹着。

  “我还没问过你的名字。他们叫你雪明,江雪明是吗?”

  “没错。”

  “是很美好的名字,像是妈妈起的,希望孩子能一直雪白透亮,干净明朗。”

  “是养父母请算命先生起的名,我已经忘记原来的名字了。”

  “是吗?那你喜欢吗?”

  “谈不上喜欢,有人喊它,我就应,没有其他的含义了,就这么简单。”

  “你的妹妹叫什么呢?”

  “白露。”

  “是丰收的节气呀。也很好。”

  “叔叔,你爹娘在给你起名的时候,有什么说法吗?”

  “没有,我们往上老一辈人,给兄弟姐妹起名字,都要进祠堂祖庙,写在族谱里论资排辈,我是正字辈的,父亲就送我一个[初]字。两个哥哥是正国、正伟。妹妹们是正芳、正华、正梅——在那个年代,这些都是很常见的名字。正初就比较少见了。”

  “把它拆开,有衣服,又有刀。像是随时准备出发,随时准备搏斗,一直在整理行李装备,听上去劳碌不断奔波不停。”

  “还有这种好事?哈哈哈哈哈,谢谢你啊。你好有文化哎!”

  “别说这句,我到叶北大哥家里之前,还听见两个陌生妹妹这么形容我——那场景尴尬得很。”

  “你女朋友晓得吗?”

  “我哪里敢和她说这个事情啊?”

  “她会揍你吧?”

  “她收不住手的,恐怕会伤人。”

  “你们准备多久结婚呐?”

  “不知道,真不知道。”

  “早点吧,别让我等太久哦。”

  说到这里,雪明诧异的望着正初叔叔。

  而正初突然反应过来,终于觉得失礼。

  “不好意思,我想我崽也与你是一个年纪,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就开始教训你,开始催促你——我不该这么说。”

  “没关系。”

  “我只是想讲,要是等太久了,像你之前说过的,要二十四岁以后才想成家的事情,我也有六十多岁,就怕身体变老,走不动,跑不了那么远,喝不到你的喜酒——我就开始心慌。”

  “叔叔,你很健康,把烟戒了,至少活一百年,九十岁的时候还能上山打老虎。”

  “哈哈哈哈哈!承你吉言哦。”

  过了半响,雪明突然问——

  “——你会接着找下去吗?”

  “找什么?”

  “没什么了。”

  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醉酒,还是真的不怎么关心寻亲之事。

  正初叔叔的回答,让雪明感到心安。

  过了半分钟,正初叔叔才从脸蛋通红的状态中醒觉,想明白雪明问的到底是什么。

  “哦!你说的是找儿子,对不?”

  “是的。”

  “再看吧,再看。”

  这简简单单的[再看],中文语境却很难解释其中的含义。

  雪明很讨厌这些中性词,它像是润滑剂,将人们变得圆滑狡诈,市侩精明。

  它们不是明确的答案,更像是一种拖延,一种敷衍。

  “我不懂。”

  “看情况嘛。要是你真的算我的崽,我都还没想好怎么办咧。我还没准备好哭唧唧,也没准备好笑嘻嘻——再看吧,我想你在铁路上跑,也是一样的,到陌生的地方去,总是走一步,看一步,看清楚看明白了,才会继续往前。”

  “原来是这样?”

  “嗯呐,就是这样,人这个字,也是这么写的呀,先迈出去一条腿,右边的腿不能立刻抬起来,站稳了才能往前走。”

  这倒是除了叶北大哥的解释之外,[人]的另一种解释。

  雪明还是很在意,很执着。

  “如果一直都找不到呢?”

  “哎呀,小宝贝啊——我一开始就讲了,这是我的爱好,很少很少人能把爱好当做一辈子的事业,其实我已经很满足了。要我真的停下来,反而心里空空的,这一路上有那么多的朋友,每年我都能去他们家里坐一坐,谈谈最近发生的事,谈谈路上遇见的人。其实我从来都没对寻亲这件事抱着什么期望,毕竟全中国有那么那么多人,别说十八年,哪怕我花上三十八年四十八年的时间,都未必能把人认完。”

  “确实。”

  “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这条路难走,兴趣爱好也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练琴,玩游戏,或者是耍滑板,唱歌也好,跳舞也好,这些爱好只剩下痛苦了,恐怕是坚持不下去的。”

  “真好。”

  “是吧?我就说它很好,我喜欢这种感觉,从不在意结果。去帮别家和我一样的受害者找娃娃,去给人贩子找麻烦,也是我的兴趣爱好。”

  “真的很好。”

  雪明站起身,准备离开,手机已经订好票,要回汕尾接小七,然后一起回HK。

  “我得走了,正初叔叔。”

  正初把桌上的最后一罐酒递过去。

  “不要留遗憾,喝完了再走。”

  雪明接过来,一饮而尽。

  “好!”

  没有告别,没有说再见。

  雪明去厕所洗了把脸,抬起头看清镜子里的自己,只觉得一身轻松。

  正初叔叔等到这年轻人离开之后,立刻推了推假寐的苏星辰。

  “小伙子,别装睡了,起来讲一讲吧。”

  苏星辰马上挺尸起立。

  “叔叔,我听着呢。”

  正初挠着头,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今天麻烦你们了,特别是叶北先生,我给他带了好多麻烦,帮我和他,还有他媳妇儿道个歉。”

  苏星辰撇撇嘴:“小事儿,别往心里去,说回来雪明这个人,你觉得他是你亲儿子吗?”

  正初摇摇头:“不知道,电视剧里都说,血缘关系啊,有种心灵感应,像是崽女在外有了危险,或者是父母病重,互相心里头啊,都会不舒服,我没有这种感觉。可能电视里讲的是假的——世界上没有这种心灵感应。”

  苏星辰眉开眼笑的调侃道:“你有这种心灵感应,应该去看医生,而不是琢磨儿女如何如何。”

  正初立刻跟着哈哈大笑。

  “是的,你讲的对。”

  苏星辰紧接着改换话题。

  “那要不要,做个亲子鉴定?”

  正初伸出手,让星辰采血。

  “当然要了——不然我奔波这么多年,是为了啥子哦。”

  短暂的疼痛之后,是满心期待着,盼望着。

  与此同时,就要踏上新的旅途,去下一个地方,见下一个人。

  苏星辰采完血,立刻说:“我去安排,估计一周内...”

  “别那么快...”正初马上说:“不要那么快,你可以先与他身边的人讲,你们讨论讨论,要不要告诉我们——我请求你,让我多走一些路,多认识一些人,那么大个中国,我还差二十多个城市,就要走完了。应该还要三年多吧,我估计是这个时间,那个时候雪明也应该要结婚咧,不论他是不是我的崽,我都会来喝酒的。”

  正初阿叔跑到门旁边,往外看,确定雪明走远了,进了电梯,才回来和陈先生一起唱歌,一起玩闹,要把长辈的所有架子都放下,把所有压力都释放。

  唱冰雨时,他似乎在想前妻的种种。

  唱笨小孩时,他总是会吼出铿锵狠厉的怒音。

  唱李宗盛的老渣男情歌,他也会流泪,也会破音。

  短短的几个小时,很难讲完这十来年的事。

  苏星辰若有所思的看着正初阿叔。

  他不理解这种神秘莫测的仪式背后有什么深意。

  或许这个古老的故事,只有风儿记得了。

  ......

  ......

  江雪明站在月台前,明亮的双眼看着同样明亮的站台大灯。

  他一直都很喜欢这种感觉,在天黑时出发,独身一人品味安静和孤独。

  寒冷的初春时节,凌晨时分的列车上人最少,也最清静。

  他轻轻哼着老歌,是高中时同学经常唱,却很少懂的歌词。

  与他的授业恩师大卫·维克托的自称一样,歌名叫《亡命之徒》,是纵贯线的作品。

  “随它去吧,我们都只活一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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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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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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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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