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江雪明白露>序 [Nightmare Machine·噩梦机器]
  唐宁街位于英国首都伦敦的西敏。

  过往两百年来,它是内阁官员、首相与财政大臣的官邸。

  它的名字来自于乔治·唐宁这位有魄力的财阀无赖,在伦敦最重要的地段建造房屋迅速发财,紧接着背叛联邦,同流放在外的英皇室重新建立了一个大英联合王国。

  可以说,没有唐宁街,就没有现在的女王。

  但是这些历史渊源对圣詹姆士公园里养鸽子的温斯顿叔叔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早在一年前,全世界似乎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困顿之中。

  天气变得奇怪,政局开始动荡。

  人们生病,又康复,康复又生病。

  一年里都见不到几次太阳,游客越来越少,鸽子越来越多。

  按照体面的说法,温斯顿是被动请辞,从圣詹姆士公园的长椅挪动身体,腆着老脸找了一份代驾的工作。

  他平日里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着斜角街对面的政要官员似流水一样出入,但凡能认出豪车的车牌,英卫报的人们问起这位公园里的无名养鸽人,那么就到了他洋洋洒洒挥斥方遒志得意满指点江山的时候。

  往往在摄像机前,温斯顿叔叔能在短短的几十秒里,如数家珍一般,将自己于唐宁街外的见闻流利的用一口英式伦敦老贵族腔调说给记者听,要用最恶毒的臆测,最渗人的阴狠边角料,最桃色的花边新闻,用冠冕堂皇的口吻讲出来,是绘声绘色不落任何细节。

  只是回想起这些事,就让温斯顿心中的枯竭泉眼,又涌出来点滴甘露。

  如今他十分落魄,穿着老旧的夹克衫,劣质的高领毛衣给脖颈的皮肤带来阵阵瘙痒,他能感觉到领口那一片经受雨打风吹烈日暴晒的柔软皮肤,早就长出了一层厚实的角质鳞。

  他消瘦的脸颊与阴沉的眉眼足以吓走路上的任何女人或孩子,哪怕是携着手杖出行,准备对付罪犯的男人,也不愿与这奇怪的中年阿叔多说一句话。wWW.ΧìǔΜЬ.CǒΜ

  温斯顿如此想——

  ——这是最坏、最糟糕的时候。

  连续半年的阴雨天气赶走了鸽子,连续熟年的瘟疫赶走了游客。

  让他这位生活在皇城根儿的正白旗老贵族,只能沦落街头,站在酒店的门廊旁,与无知无畏不懂得绅士礼仪的粗鄙门童谈谈时局政见。

  这人心不古的年代,却没有几位贵客,能看出温斯顿落魄外表之下高贵的魂灵。

  阴寒刺骨的诡异天气已经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似乎太阳已经放弃了这片土地,日不落帝国的太阳永远落下了。

  哪怕是温斯顿叔叔偶尔重回故里,去唐宁街再多看几眼,想要看清庄严肃穆的建筑,想看清达官显贵副驾驶上的时尚丽人。也不像往常那般尽如人意。

  光是他这几个月看见的——

  ——内阁已经请辞了三十三位政要大臣。

  似乎有什么非常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与温斯顿叔叔一样,这些风光无限的大人物兴高采烈的走进唐宁街,失魂落魄的走出唐宁街,仿佛生命中有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仿佛有一部分灵魂,永远留在了这条古老的街道中。

  冬日的严寒就像是一只长着骨蛆的怪手,死死扼住了春天的咽喉。

  一个电话打消了温斯顿这位老键盘侠的所有顾虑,所有绮念。

  生活依然要继续,再怎么尊贵的绅士,也得为吃饱穿暖而低头。

  他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父母早就变成了两块墓碑。

  如今想要养活自己,在租来的屋子里领生活救济,也能过得很好。

  可是温斯顿不是一个闲的下来的人——

  ——毕竟他是见过大人物,大场面的老贵族。

  哪怕是做代驾,也要与醉醺醺的客人把中古时代的皇家丑闻都说清楚,像是翻弄病人做完抽脂手术的皮褶子,把最肮脏最猎奇的那点破事拿出来念叨——这才是[OldMoney]的风范。

  电话的另一边,传出一个模糊不清,口齿不畅的年轻男声。

  温斯顿照着年轻人们喜欢的口吻,比作蝙蝠侠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那般优雅精神的腔调,要作一次完美的代驾委托。

  “少爷!您好!请将您的位置发到我的手机上,我马上就到!”

  时值二月,天空飘起了寒雨雪花。

  温斯顿那市侩又狡诈的表情看得门童直吐舌头,满心不屑。

  与客人问清楚代驾的路程,交代完价钱。门童又为温斯顿那副狮子大开口的恶心嘴脸,作弄出反胃的表情。

  温斯顿不屑一顾,却要用高昂的头颅说清楚高昂价格的精妙之处。

  “年轻人!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精诚服务,并非是为了讨要一两个铜子儿——我们应该是客人们的心灵导师,除了单纯的苦力活,我们要与客人在这段旅途中分享见闻,成为伙伴,或是生死之交。”

  年轻的门童只是应和,挂念着温斯顿叔叔平时送来的几根香烟,也不去讥笑反驳。

  “是的!您说的对...”

  听见门童的应和,温斯顿更来劲了。

  “那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与华生的友谊,或许就是在一趟车上开始,对吗?你为客人提伞停车递毛巾,订饭引路拉行李,却是金口难开的羞涩表情,这就太可惜了——我认识许多大人物!却从不认为自己杰出优秀,你觉得我为什么能拥有今天的成就呢?”

  门童终于忍不住了:“温斯顿叔叔...您有什么成就?”

  温斯顿一时语塞,于是直接跳过了这个话题:“因为与人相识,并不是让他们认识我,而是让他们记住我!这点很重要!要是他们记住我了,不论用什么手段记住,都算认识了。”

  说完这些,温斯顿才心满意足的走下梯台,撑起一把黑伞,装模作样的与门童挥手道别。厚实的脸皮丝毫不为刚才自吹自擂露出马脚破绽而心虚难堪——只是想着,今天又与年轻人上了一课,这是极好的事。

  这种感觉就像是口中念出来咒语,释放法术。

  心中油然而生的自豪感能将近日连绵不断的噩梦都冲散。

  是的——温斯顿叔叔最近的睡眠质量越来越糟糕。

  阴雨天气让他四十六岁的老胳膊老腿快要生锈,明明是血气旺盛的壮年,却时时刻刻能感受到死神的传召。

  老旧的出租屋里开始生霉发臭,木地板跟着煤炉地暖与室外温差总会在半夜传出嘎嘣脆响,若是被此类怪声惊醒,就难以入眠。若是昏昏沉沉的睡去,恐怕这些古怪的音符,就会变成梦中的枪声。

  他想着——还好有这样神奇的魔咒,否则他会发疯发狂。

  不过五百来米的距离,街头巷尾马路大道尽是冰冷的雪水,偶尔能看见孩子们去抓握栏杆上锋利的冰柱。温斯顿立刻大声喝令:“小心伤到自己!”

  等到孩子们都被这恐怖的叔叔吓得呆滞。

  温斯顿与孩子们迟迟赶来的父母,扮作微笑。

  “你们也不想自己的宝宝出什么事,对吗?”

  这下倒好,连父母们都吓得呆滞,抱着孩子匆匆离开。

  “连一句谢谢都不会说,真是没教养...”温斯顿叔叔叹了口气:“人心不古啊,伦敦也不再是伦敦了。”

  他像是走马观花,磨磨唧唧的终于走到代驾客人的车辆前。

  客人倚在护栏旁,正在狂吐不止,像是喝了九十六度的生命之水,要把肚腹里的胆汁都吐进泰晤士河。

  温斯顿立刻扬眉吐气,一言不发,作着礼节与仪式,像个安静的老管家,为客人撑伞,顺带去观察客人的神态与人种。

  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男子,有非常漂亮的金发,口中冒出来的酒气里能嗅见牛舌与龙虾的味道。听见客人骂骂咧咧的口吻腔调,应该是个南威尔士本地人。

  温斯顿叔叔知晓了这些事,立刻去看车辆的品牌与价值。紧接着就心跳加速,又开始后悔。

  心跳加速的原因是——这台车非常昂贵,是劳斯莱斯古斯特长轴距版。

  后悔的原因是——代驾的酬劳或许是要少了,要是下回能遇见这么个主顾,他得三思而后行,见到车和人之后,再谈钱的事。

  “钥匙...钥匙给你...”客人终于吐完了腹中秽物,身形摇晃,拉开后座车门,将钥匙塞给温斯顿。

  温斯顿举伞扶着客人上车,轻声应了一句。

  “好的,我们马上就会回到您温暖安乐的家里。”

  客人没有答话,一头歪在车窗旁,紧接着就开始打呼噜。

  这让温斯顿有些难受,毕竟他有一肚子话想说,有一大堆牛要吹。

  要是能认识这位年轻有为,或是父亲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温斯顿的漂泊生涯就此结束,过上安安稳稳的小日子,那多是一件美事。

  回到工作里来——

  ——他抚摸着豪车的方向盘,感受着车辆香薰与空调暖风的味道。

  还有汽车引擎点燃时,车体的微微震颤与低鸣。

  温斯顿的灵魂几乎都要出窍——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轻轻踩下油门,尖锐刺耳的声音传出,让温斯顿立刻慌了神。

  客人被惊醒,厉声骂道:“蠢货!你没放手刹吗?!”

  温斯顿:“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这荒诞的闹剧只持续了短短十来秒,温斯顿的心脏在狂跳,客人也只是醉酒时迷迷糊糊的愠怒发问,紧接着陷入深层睡眠中,依然能听见这年轻小伙的梦呓。

  是痛苦的哀嚎,是眼泪都要流下来的苦苦乞求。

  温斯顿若有所思,仔细看着那年轻小伙的脸庞。

  他不知道这位陌生客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这座城市中,似乎有一台制造噩梦的机器,时时刻刻在侵害着人们的梦乡。

  为了安全着想,温斯顿决定下车检查车辆状态。

  他在风雪中矮身低头,从茶绿色的车漆上,摸到了一点点暗红脏渍,很像血液。

  污渍不过一个手掌大小,闻上去有一种类似潮湿发霉的臭味。

  温斯顿没有多想,或许是路上的泥泞,亦或是通过桥洞时染上的发霉油污。

  他立刻坐回车里,准备上路。

  车辆跟着导航指示,开向城市西侧的郊野,目的地是一座临近黑暗公园的别墅,就在HB406道路旁。

  在经过肯宁顿的闹市区,有不少陪酒女朝着温斯顿叔叔抛媚眼。这叫他的内心快活,嘴上却骂道。

  “一群不守妇道的骚货!只认得这辆车!却不认得我这个人!”

  话音未落,就有个头发鲜红衣着暴露的妹妹骑上自行车,在温斯顿车前蛇形。

  左右摇摆的热裤和黑丝大腿叫温斯顿看花了眼,他只得委屈巴巴的跟在自行车后方,他只觉得烦躁,却移不开眼神。

  那是他这个老色鬼见过的最美好的腿和臀。

  若是按下喇叭驱赶,这样美好的肉身恐怕就会立刻离去了。

  可是时间久了,温斯顿也会觉得一种尖锐可怖的刺痛感,像是钢针一样挑弄着他脆弱的神经。

  仿佛那个辣妹的皮囊下,勾连着无数钢丝铁线,像是一具失去灵魂的木偶,只是机械的踩动踏板,故意在古斯特豪车面前搔首弄姿。

  等温斯顿想明白这些事,内心警铃大作,反复对自己说——

  ——你是个老绅士,你与雇主有一个约定,绝不能在半路上出什么岔子,要像骑士一样,将他平安无事的送回家。

  尽管温斯顿叔叔已经非常非常小心。

  他内心确信,那丰腴姣好的肉身并非是他能得到的东西,那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与流浪的吉普赛女人一样,只会骗走算命顾客身上的钱。

  或许只要温斯顿开得快一点,按下喇叭。红发辣妹就应声而倒,紧接着雇主就得面对一笔巨额的赔偿款。

  他已经非常非常小心,非常非常谨慎。

  从路肩绕行,压上人行道,加速越过这古怪的红发女郎。

  温斯顿叔叔终于松了一口气,心中想着,与这些富贵客人做代驾的服务,都像是在闯关冒险。

  他照着目的地开去,心中却忘不掉那一抹鲜红的头发,那个摇曳多姿的身影。

  温斯顿非常好奇——

  ——那个姑娘的正脸是什么模样?

  他抬起头,看向后视镜。

  紧接着他便看见一辆自行车,在马路上歪歪扭扭的行驶着。

  两侧的行人低头神色匆匆,并未注意到这怪异的现象。

  温斯顿的大脑在那一刻僵住,已经无法思考。

  他上一秒只是想着,这热情似火的姑娘能在天寒地冻的肯宁顿酒吧街,露出半个屁股蛋子骑车出行,是惹人怜爱的娇花荡妇。

  下一秒便从后视镜里,看见孤零零的自行车钢骨与把手,看见它不断转动的踏板与钢轮,在马路上歪歪斜斜扭曲的蠕行。

  可是自行车三角座椅上的人呢?

  那个女人呢?

  她不见了?

  去哪里了?

  温斯顿慢慢踩下刹车,只怕眼睛再也无法从后视镜中离开,为了安全着想,要把车停下看个明白。

  可是任他如何擦亮眼睛,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后视镜中的自行车也只是歪歪扭扭的蛇形着,却不倒下,似乎真的有人骑在上面......

  “砰——”的一声。

  温斯特叔叔终于醒觉,有种巨大的恐怖感涌上心头。

  他缓缓回头,猛然看见后车窗的一点点血渍。

  方才在自行车上搔首弄姿,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辣妹,此刻她趴在车尾的玻璃上,眼神阴沉,微微嘟着嘴,蛮不讲理的埋怨着。

  “喂...阿叔,你为什么要突然停车啊?”

  温斯顿非常用力的喘着气,他感觉脖颈已经开始酸痛,要保持扭头的状态非常难受。

  辣妹举起骨折的变形手腕,紧紧贴在后窗开裂的玻璃上:“你听得到,对吗?我可是把骨头都撞裂了,你要赔钱啊!赔钱啊赔钱!”

  温斯顿没有回答,他只是往前看——

  ——后视镜中找不出任何东西,只有隐隐开裂的车尾玻璃。

  这诡异的一幕让温斯顿无法思考,他几乎照着本能踩下油门,要夺路而逃。

  “喂!喂!!!狗娘养的!”

  一片混乱中,温斯顿只能听见叫骂,还有惨痛的呼声。

  “这下你要赔更多的钱了!更多唷!”

  “我抓着你的后保险杠呢!好疼啊...真的好疼...”

  劳斯莱斯开进郊区的公路,那种声音就像是冤魂不散的恶鬼,一直追逐着温斯顿。

  他偶尔从侧方后视镜里看去,路上除了轮胎印,还多了一条鲜红的血路。

  “五十万镑?还是一百五十万镑?你说...我的腿...还有我的半个身体?值多少钱呢?”

  “为什么你不说话?”

  “温斯顿·斯宾塞?”

  “我看见你的驾照了...”

  “好疼啊...真的好疼啊...”

  那幽怨的呼唤从车尾传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爬上了这台车。

  温斯顿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逃。

  顺着后排的车窗玻璃,有一根鲜红柔韧的结缔纤维组织,带着一颗圆滚滚的眼珠,来到了车前侧窗玻璃。

  它在窗外观察着温斯顿——

  ——它看得见。

  只是温斯顿不敢去它,眼中只有宽阔的马路,简单的线标,还有潮湿寒冷的路面。

  “狗杂碎!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要你赔钱!赔钱呀!”

  “你以为闭上嘴,假装看不见,就能躲过我了?”

  哀愁又凶狠的威胁从尾箱传来。

  温斯顿没有答话,他找到应急车道的绿化带,猛然将侧窗靠向枝繁叶茂的树丛。

  紧接着就听见凄厉的惨嚎。

  “王八蛋!王八蛋!王八蛋!!操!操!操!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温斯顿的眼中满是血丝,听见这不明所以的怪物在哀嚎,他突然开始放声大笑,带着急促的气喘,笑声歇斯底里,透着残忍癫狂的意味。

  目的地不远了。

  后排的客人依然在梦中挣扎。

  金发的小伙子睡得非常安稳,一动也不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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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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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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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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