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婆媳二人还以为自家儿子和丈夫是身体不舒服,想带着白岩朗去看看大夫,可却被白岩朗满口拒绝。
除此之外,白岩朗还开始不停地在家里东翻西找,总是说自己什么什么东西不见了要找找,同时还不忘了问原主当年收养自己可有收到什么信物。
原主心里咯噔一声,心里也有些明了,但白岩朗母亲一个人艰难产子,父亲不在身边,这让原主对白岩朗父亲并没有什么好感,只将那襁褓交了出去,而刻有龙纹的玉佩和那镯子,却被原主藏得死死的。
儿子出生不在场,长大了突然想认回来,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何况人家亲生母亲都不愿意自己儿子认回这个父亲。
只是原主想得终究过于简单了些,因为白岩朗拿着原主给的襁褓,找了个借口就这样离开了大雁镇。
只是让原主意想不到的是,儿媳妇叶欢竟然在白岩朗走后有了身子。
思虑再三,原主决定去将白岩朗带回来,但又不放心叶欢一个人在家,加上叶欢的强烈要求,原主只好带上叶欢,小心翼翼照顾着,一路北上,只往上京的方向而去。
好不容易到了上京,婆媳俩几经打听,才打听到只有琅王府的世子是刚从山上修行回来的,而且今天正是世子新婚之日,大家都站在路边等着世子跨马游街迎娶世子妃。
婆媳俩眼皮子俱是一跳,顿感不妙,直到看到那身着一身红色喜服的白岩朗骑着高头大马经过时,两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叶欢一时悲愤交加,当场晕厥了过去。
等再次醒来时,叶欢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没了。
原主对此很是愧疚,反倒是叶欢一心安慰原主这种人的孩子自己不稀罕要,生下来也是不被待见,倒不如早日去投个好胎。
原主被叶欢一顿安慰,心里头好受了许多,照顾着叶欢坐完小月子后,原主便准备带着儿媳妇回大雁镇,继续经营自家的小饭馆。
只是婆媳俩在上京街边时,便被有心人发现并告知了白岩朗,白岩朗左右摇摆不定,倒是老王爷二话不说,派了人手埋伏在两人回清河州要坐的客船上。
两个手无寸铁的妇人如何能斗得过在刀尖舔口过日子且早有准备的几个大汉,婆媳俩就此被沉河底,不甘心地死去。
原主只有一个愿望:
那就是让白岩朗这个陈世美和白眼狼尝尝什么叫报应的滋味,并且让幕后凶手也试试被石沉江河的感觉。
阮云穿过来的时候,正好是婆媳俩被绑上石块扔进江河的关键时刻。
听了原主的愿望,阮云不禁感到有一丝头疼,听起来倒是挺简单的这愿望,数量也不多。
但这个世界对她的压制可以说是目前为止最大的了,而且自己一介草民,把当朝王爷,皇帝的亲叔叔,绑了石头束住手脚扔河里头??
算了,权当是磨炼了。
阮云这边接收完剧情后,便睁开了假寐的双眼,思索着接下来的行程。
此时外面的雨刚刚停下,只还有几丝斜斜的毛毛雨不肯放弃,还在飘着,整个山林呈现出一种雾霭的灰蓝。
阮云不想委屈自己的肚子,但也没吃独食的打算,原主的愿望里虽然没有直接关于儿媳妇叶欢的,但从剧情来看,原主对于儿媳妇叶欢,还是非常护犊子的。
阮云正准备趁着雨停出去找找野果什么的,就见睡了一觉的叶欢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婆母,您这是要上哪儿?”
说起来,放到现代,叶欢也只不过是个才十几岁的小女孩,经历这样的事情难免有些后怕。
而且一个小姑娘,能在落水的情况下强行让自己清醒过来,并且不扔下自己的婆母,阮云已经觉得难能可贵了。她当时还好奇叶欢手上怎么有块布,现在看来,大概是因为叶欢想扯着自己一起游上岸,不然按照叶欢的身体轻度和力气,完全可以一个人先游上岸。
“我能去哪儿?你这妮子,在这烤火等着我,我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能吃的。”
阮云用几秒钟给自己做了个心理建设后,学着原主的语气和动作,轻戳了一下叶欢的额头后,笑骂道。
“婆母,我和您一块去吧?这深山老林的,您一个人……。”
叶欢显然不太放心阮云一个人出去找食物。xǐυmь.℃òm
“嚯,难不成还有大虫吃了我?你放心吧,我不走远。”
说着,阮云摆了摆手,就一脸不耐烦地快步走出了庇护所,要是让对方跟着还得了,毕竟她压根就没打算去认真找吃的,毕竟这深秋的老虎,肚子确实很饿。
…………
没一会儿,阮云便提兜着自己的外裙走了回来。
“婆母,您还真找着吃的了!”
叶欢的语气很是惊喜。
阮云:……
“婆母,这柿子怎么这么大个?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柿子呢!”
“婆母,这柿子真甜真好吃!婆母,您多吃几个。”
阮云:……
…………
“小欢啊,我呢,也想了一圈,咱娘俩落水这事,只怕没那么简单,你觉得呢?”
阮云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话明说出来,也好让叶欢尽快接受事实。
“我……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非得要咱娘俩命呢?!我们明明都已经离开了上京……。”
上一秒还在欢快啃着柿子的叶欢表情瞬间就垮了下来,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一边伸手揩眼泪,一边不理解地反问道。
“小欢啊,你要知道,咱娘俩现在,只要是活着,就是碍着人家路的。”
阮云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带着疲惫低落的情绪道,眼里满是失望。
“那……那怎么办?我爹娘都已经……我只有您了……。”
叶欢轻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溢出眼眶,声音里有些无措。
“小欢呐,你要是信得过婆母,就听婆母的……。”
阮云“循循善诱”的语气,落在馒头的眼里,就是一整个哄骗小白羊的大灰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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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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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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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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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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