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是位从小县城里走出来的名叫姜云的年轻小姑娘。
原主的家庭里,父母都在事业单位工作,只有原主这么一个独生女儿。
虽然原主的父母没能给原主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但也没让原主吃过什么苦头。
起码在原主才艺这方面的培养上,原主父母是尽心尽力的。
原主从小便对音乐敏感,被父母察觉后。
原主父母就给原主精挑细选地选了钢琴老师,教授原主学习钢琴。
原主也不负所望,在音乐方面也算是学有所成。
只是对于原主来说,音乐最多只能算得上是其中的一个爱好。
看上去性格文静略有些内敛的原主,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乖乖女,成绩也一向都还不错。
实际上却有着一个演员明星梦。
大概是做了太久的乖乖女,原主习惯将内心的真实想法隐藏在深处。
所以原主父母一直没发现原主的梦想竟然是想成为一名演员。
因为按照原主父母对原主的规划,原主以后还是要回到小县城,像他们一般进入事业单位,再找一位合得来的普通人,结婚生子。
然而原主最终还是填报了海市的大学,选择了表演专业。
原主父母虽然反对过,但无奈之下只能逼着自己想通,由着原主去了。
大学毕业后,原主并没有回到老家,听从家里的建议去考编制,而是选择了继续留在海市。
其实原主留在海市的原因十分简单:她还是想为了那个梦想去努力一把。
原主想的是,如果五年之后,还是没有一丝希望,她再回去也是不迟。
只是五年还没到,原主便被困在了这座城市,如同笼中之鸟。
这一切还是得从原主大学毕业的时候说起。
原主大学毕业后留在海市,白天去全国闻名的海市影城跑龙套。
晚上回到家,便接配音工作打工养活自己。琇書蛧
原主确实是很有音乐天分在的:
对于音符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嗓音纯净如清澈的溪流,甚至能配出各种不同音色的声音,养活自己。
只是原主一向低调甚至算得上是有些孤僻,一直独来独往,社交上从不主动,所以也没有谁发现原主的天赋。
不是专业的人,就算偶尔听见原主哼了几句,也只以为原主是在哼着什么冷门小众歌曲。
更何况原主就算偶尔心血来潮写了词,谱了曲,也不会在人前唱出来。
最多就是趁着没人的时候自己哼两句。
给原主惹来祸端的,也正是原主在音乐上的才华。
一次偶尔的机会,原主被选去扮演一部大型古装剧的女主的侍女。
扮演古装剧女主的正是红得如日中天的一线女星,金雀奖影后——采璇。
为此,原主还兴奋了好一阵子。
全然不知遇上采璇,才是她悲剧的开始。
采璇在剧组是亲切温柔的大姐姐人设,一点也没有架子,得到了全剧组上下的一致好评。
原主也曾一度是这么认为的。
一次中场休息的时候,原主去洗手间时,哼了几句自己刚编曲的新歌。
却被旁边的采璇给听到了。
采璇为了立亲民人设,在剧组都是与大家同吃共用,除了房间是单独的,其他都表现得很亲和。
连洗手间也不例外。
是以原主哼唱的过程,采璇听了个满耳朵。
采璇并非科班出身,早年是女团成员,对于音乐舞蹈还是有着一定的鉴别能力的。
她很快就辨认出来原主哼的歌,并不属于当下发表过的歌曲中的任何一首!
转头一想到正在为自己新专辑发愁的好闺蜜——当红的流行歌曲天后于雨。
采璇的内心便有了一个计划的雏形。
那天以后,采璇便想方设法地接近原主。
要么就是不经意间给原主递瓶水,要么就是在导演面前为原主说好话……
但是采璇也是真谨慎,不仅对原主这样,对其他人也是一副温柔有加的模样。
原主只能感叹一句:影后就是影后,这做人真是滴水不漏。
等采璇假装问原主哼的歌是出自哪位歌手的时候,原主只不好意思地说是自己乱写的……
说实话,剧情进行到这里的时候,阮云是有些生气的。
气原主的单蠢无知,也气采璇的虚伪。
但更让人生气的还在后头。
一次下雨,采璇借着原主没带伞的理由,让原主坐上了自己的保姆车,把原主送到了租房处。
原主虽然疑惑自己带的伞怎么找不到了,却也没想太多。
毕竟采璇除了送她,同时还送了另外一个也没带伞的小姑娘。
直到几天后下班回家,原主发现自己上次写的歌词手稿不见了,才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她一向放东西都很规整,手稿不会无缘无故消失。
原主赶忙去看了一下自己的门锁。
果然有一处非常不起眼的轻微划痕,如果不注意看,还真的不会发现。
而这把锁,这里才刚换没多久,怎么会无缘无故有划痕呢?
原主一时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但很快,原主便有了推断:
因为流行天后于雨的新专辑《哪句话》发布了,歌词和曲谱,和自己的手稿一模一样!
看着那些歌迷在于雨的围脖下评论着
“姐姐好全能,这次的曲风又换了耶”这种话。
原主心中气结,敢情大影后靠近自己就是为了这个?
众所周知,国民影后和流行天后的感情很好,狗仔也经常拍到二人经常一起出去聚餐旅行。
说采璇无辜,原主都觉得听不下去。
她才刚搬到这小区没多久,也没认识几个朋友,唯一来过的,就只有采璇。
原主虽然被采璇的虚伪一时迷惑了,但到底也不是无脑的。
见于雨已经发表了专辑,而自己的手稿也已经不在手中,便也没急着去发文diss于雨和采璇。
毕竟,她没证据啊。
于是原主就想着去收集一下采璇于雨二人偷自己手稿的证据。
原主首当其冲去的就是小区物业处调监控。
结果物业说不小心把前几天的一段监控给误删了……
原主气得牙根发痒,但也无可奈何。
毕竟这摆明了就是采璇和于雨已经把尾巴处理了。
无奈之下,原主只能找了个名气不错的律师去咨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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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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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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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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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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