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秦汉就根据回传的情报做出了判断:哈德逊公司准备全军主动出击,与三利军在野战中决一胜负。
看来这些自大的白人对自己的实力是自信到了极致,而这种自信是建立在对三利军的底细毫不知情之上的。
秦汉看到情报之后,没有直接下达作战命令,而是立即召来了几个营的营长,召开了一次作战会议。
由于现在没有团级指挥单位,所以秦汉对六个步兵营进行了重新的排列。
除了驻守在乱石大桥的第五营(营长杨勇)之外,其余几个营的营长都到了。
这五个营长分别是:第一营的营长利雄鹿,第二营营长刘二,第三营营长李文斌,第四营营长何莫修,第六营营长陈三牙。
秦汉此举并不是为了偷懒,而是想多让军官们发表自己的意见,快速地提高自己指挥作战的能力。
秦汉并没有过人之处,随着以后军队数量的增加,他不可能每一次都包办所有的指挥工作。
参加军事会议的军官们畅所欲言,热烈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利雄鹿一如既往地激进,他建议三利军全军出击,直接进逼约克工厂,形成临门一脚的态势,短时间内解决战斗,这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除后顾之忧。
与利雄鹿意见相左的是他的“老对头”李文斌。
李文斌认为既然敌军已经有了主动出击的意图,那么三利军没有必要冒然进攻,完全可以以逸待劳,把攻坚战变成防御战。
这样即可以减少己方的伤亡,又可以降低对约克工厂的破坏——约克工厂里存着数以十万计的皮毛,这可是一份不小的财富,如果毁于战火,损失就大了。
从“平原战役”开始,利雄鹿和李文斌两个人就经常因为意见不同,在作战会议上发生争执,隐隐约约之间已经了派系之争。
之前,秦汉总是在第一时间制止这种争斗,但是现在他更多的是选择“坐山观虎斗,甚至会明里暗里地鼓励军官之间相互争论。
理由也很简单,秦汉不想让军队中出现一个“超级战神”。
利雄鹿立下的战功实在是太多了,再加上他有阿塔帕斯卡人的血统,所以不得不有所提防。
把林三虎安排到利雄鹿的手下,也有制衡他的意图。
在现在这个阶段,利雄鹿对秦汉的忠诚毋庸置疑,秦汉对他也是百分之百地信任。
所以提防与制衡倒是其次,秦汉这么做更多地还是为了保护利雄鹿。
他不希望利雄鹿毁于嫉妒,不希望利雄鹿死于自满。
从战场表现上来看,李文斌远不如利雄鹿。
但是他在治军上却很有一套,他治下的第三营是全军八个营里军纪最好的部队。
不过,军人始终要以战功来说话,军纪再好的部队,如果不能打胜仗,那么也没有任何用处。
所以这次围攻约克工厂,秦汉想要多给张文斌一些机会,试一试他的成色。
“如果我们不能在野战中消灭敌人的主力,让他们成功退回约克工厂,那就被动了,我们的封锁线不可能拦住所有的溃兵,鲁伯特等据点的敌军一旦收到消息,立刻就会增援约克工厂,到时候,我们就会陷入腹背受敌的窘境了。”
利雄鹿看了一眼众人,继续略带戏谑地说道:“这可是高原,就算是一万头猪,我们也不可能捉完。”
利雄鹿的话引来了众人的哄堂大笑,他的这个比喻倒是非常贴切。
李文斌没有笑,他指着地图上哈德逊公司的几个据点说道:“这几个据点离约克工厂远着呢,离得最近的丘吉尔港,一来一回也要四天的时间,先不说我们可以通过阻击的方式争取时间,哪怕只有四天,我们也来得及攻下约克工厂。”
两人各执一词,其他的几位营长并没有过多参与到他们的争论中,大多选择了中立的态度。
对于这一点,秦汉非常满意,既满意他们没有因为种族的问题倒向李文斌,也满意他们没有因为战功的原因倒向利雄鹿。
等利雄鹿和李文斌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后,秦汉做出了决定。
秦汉决定在高原上以逸待劳,正面迎击哈德逊公司的主力部队,但是与此同时,会派一支单独的部队绕过战线,偷袭约克工厂。
从兵力配置上来说,除去驻守乱石大桥的第五营之外,剩余的五个营会做如下分配:4个步兵营会投入到正面战场,1个步兵营和骑兵连偷袭击约克工厂。剩下的两个运输营继续承担总预备队的责任。
“李文斌,偷袭约克工厂的任务就交给你们营了。”
李文斌一愣,他没有想到统制会把这个任务交到他的手里。
不管是从刚才的争论来看,还是从过往的战斗经验来看,利雄鹿都是更适合执行这个任务的指挥官。
“这个任务很艰苦,我认为你能完成,也相信你能完成。”秦汉坚决地说道。
李文斌听出了秦汉的言下之意,一脸激动地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又经过一番讨论,秦汉就把主阵地的位置确定了下来:在封锁线前方2公里的一处高地上,这里距离约克工厂大约10公里远,距离三利军的临时营地1公里远,是约克工厂通往外界的必经之路。
一切布置妥当之后,几位营长就陆续走出了营门。
当利雄鹿要离开的时候,秦汉把他单独留了下来。
从秦汉把奇袭的任务交给张文彬开始,他就注意到利雄鹿的情绪很低落,脸色也非常沉闷。
“你对我的安排有什么意见吗?”秦汉知道利雄鹿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所以并没有打算拐弯抹角。
“是的。”利雄鹿生硬地回答道。
“那你就说说自己的想法吧。”
“我认为我更适合指挥这次奇袭战斗!”利雄鹿说完就挺起了胸膛。
“你愿意主动请缨是一件好事,但是,原因是什么呢,是考虑到这是一个立功的机会,还是考虑到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呢?”xǐυmь.℃òm
秦汉的这句话简直是杀人诛心,二者早已经纠缠到了一起,又怎么能分得清呢。
因为艰巨,所以才能立功;因为战想立功,所以才要挑选最艰巨的任务。
利雄鹿虽然是个直性子,但是还没有坦荡到毫无私心的地步。
所以他一时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秦汉的问题了。
秦汉没有继续为难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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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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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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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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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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