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1789,带着华工踏破美利坚>第74章 围而不攻的先遣队
  此时,再怎么咒骂马夏尔和兰帕德也已经于事无补了,整个白马城很快就陷入了彻底的混乱之中。

  交易市场上大量的皮毛和粮食被低价抛售,但是根本就没人敢买。

  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开始收拾积攒下来的财物,开始逃出白马城。

  因为在溃兵的转述中,黄种人和印第安人组成的叛军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蛮人。

  随着马夏尔的离开,哈德逊公司在白马城的统治结束了,整个白马城地区的秩序也随之彻底崩溃。

  白马城周围出现了大量的土匪帮派,这些匪徒的来源五花八门,既有从战场上溃退下来的逃兵,也有滞留在白马城的流氓地痞,还有附近的印第安土著人……

  于是,每天都能听到白人在路上被劫杀的消息。

  更骇人听闻的是,一些匪帮竟然在傍晚冲进了白马城,公开抢劫临街的商铺。

  终于,这样的混乱,随着“叛军”的到来结束了。

  在马夏尔消失的第四天,三利军终于从山路上出现了。

  在夜幕的掩护之下,秦汉率领南下先遣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白马城完成了控制。

  虽然白马城面积不大,但是想要用2000多人完成合围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三利军的士兵只是在白马城各个重要的路口设置了关卡。

  第二天清晨,当白马城的白人从睡梦中醒过来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这支“天降”的部队。

  最开始,城里着实慌乱了一番,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支军队和谣言中的并不一样——虽然他们封锁了白马城,但是却并没有干扰他们的生活,甚至比前段时间的白人讨伐军要更和善一些。

  南下先遣队的临时指挥部就安排在白马城外几百米的地方。

  因为时间仓促,所以各个连队都只是临时搭了帐篷,作为轮流休息的地方,并没有修建战壕。

  利雄鹿检查完各个哨卡之后,回到了临时司令部,向秦汉汇报了现在的情况。

  “所有的哨卡都很平静,目前还没有人试图冲卡。”

  “外围地区怎么样。”秦汉对着一副巨大的地图说道。

  “我们也在重要的路口设置了哨卡,今天早上有小群的武装匪帮靠近观察,已经被我们击退了。”回答问题的是刘二,他和利雄鹿一外一内,分别负责内战和外线的防务。

  “运输营要把弹药保存好,也要及时把补给送到每个哨卡,千万不要有遗漏。”

  运输营的营长名叫常开绅,出生于江浙地区的溪口一带,因为年近五旬了,再加上在国内曾经做过行商,所以就被任命为运输营的营长。

  千万不能小看运输营营长这个职务,虽然没有步兵营营长立功的机会多,但是要管理的事情一点儿都不能少。

  大到弹药武器、医疗器械,小到柴米油盐、面包牛奶,都要安排得井井有条,一丝一毫都不能有遗漏。

  这一路走来,秦汉发现常开绅在调度运营这件事情上做得确实不错,他非常满意。

  “您放心,补给一大早上就分发出去了,一定不会让任何一个连队挨饿的。”常开绅有很有把握地说道。

  秦汉点了点头,路上的这几天,他可没有闲着,每天晚上都要给军官士兵下载【技能模块】。

  随着拥有【技能模块】的人数的增加,整支南下先遣队的运作也越来越流畅了。

  现在秦汉基本上只需要下达命令,很多细节问题都不需要再过多操心。

  利雄鹿对不能进城这件事并不是很理解,明明可以半个小时拿下白马城,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停在城外呢?

  秦汉从利雄鹿的欲言又止的表情中看出了端倪,看来他还不明白“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道理。

  与其让白人因为战败而恐惧,不如让敌人因为怯懦而投降——围城带来的恐惧要远超过攻城带来的恐惧

  秦汉就是要营造一种压迫感,让他们自己投降。

  “大家多一些耐心,不要着急着进城,他们最多就坚持三天。”

  “您不是说我们的时间很紧张吗?”利雄鹿是极少数敢给秦汉提意见的人。

  “放心,如果是他们自己举着白旗出来的,那么后面的事情好办很多。”

  秦汉有这个把握,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他已经记不起白人在他面前举过多少次白旗了。

  看来,举白旗不只是后世法国人的传统,也是所有白人的传统。

  显然,秦汉高估了白马城的意志力。城市被三利军封锁的第二天,城里的人们就坐不住了。

  倒不是因为缺少粮食,而是因为对“未知”的恐惧。

  他们搞不清楚这群黄种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白马城的主心骨马夏尔早已经溜之大吉,哈德逊公司在白马城只剩下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了。

  所以,最终牵头出面的还是白马城里的商会。

  因为白马城的皮毛贸易被哈德逊公司完全垄断了,所以商会的规模很小,完全不可与道森城的商会相提并论。

  第二天傍晚,商会在粮商坎通纳的家里召来了集会。

  坎通纳老实本分,虽然赚得不少,但是为人低调,对外也很和善。

  但是他这样的老实人在白马城里过得并不如意,平日没少被哈德逊公司拖欠货款,时不时还要给马夏尔上贡一笔“保护费”。

  就拿上个月讨伐军出征的事情来说,马夏尔就以筹集军粮的名义,用低价强硬买走了他的一千公斤面粉。

  今天来参与集会的商人或多或少都遭遇过类似的情况,所以他们对哈德逊公司并没有太多的忠诚感。

  随着与会人员陆陆续续地到来,客厅很快就“烟雾缭绕”了。

  八九个中年商人愁容满面地抽着烟,时不时交头接耳地说上几句话,但是谁也没有站出来。

  “坎通纳先生,您倒是说句话啊,给我们大家伙儿拿个主意。”

  坎通纳缓缓把烟掐掉,慢悠悠地说道:“我能有什么主意,我和那些黄种人又没有什么交情。”

  “可就这么等着也不是个事儿吧,万一把那些黄种人给激怒了,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儿来呢?”

  “都怪哈德逊公司那帮狗娘养的杂碎。”

  “对,一群下贱坯子!”

  “最好全部死光光。”

  话题不可避免地变成了咒骂哈德逊公司,人们群情激愤,似乎谈论的不是如何对付黄种人,而是如何对付哈德逊公司。wWW.ΧìǔΜЬ.CǒΜ

  眼看着话题越来越偏,坎通纳不得不站出来了。

  “静一静,静一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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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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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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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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