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秦汉他们又走了几个小时,直到正午时分,才算是进入了村子的地界。
听利雄鹿说,这个村子名为瓦拉瓦拉,在阿塔帕斯卡土著语中,意为“充沛的水源”。
整个村落背靠大奴湖,被一道木质栅栏围住,越过栅栏,能够看到里面的排列得非常整齐的草房子。
栅栏的外面是成片的田地,田地里种着小麦、玉米和烟草,前者是粮食来源,后者是经济作物。
看着眼前这些被伺候得很好的农作物,秦汉对印第安人有了更为清晰和直观的认识——印第安文明的发展程度比人们想象的要高,而且学习能力也很强。
他们敏锐地发现白人对烟草的需求,所以才放弃原来的游牧、渔猎的生活方式,转而选择农耕种植的方式。
这种选择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阿塔帕斯卡人一定不是唯一选择改变的印第安部落,像他们这样的部落还有千千万万。
他们之所以被白人屠杀殆尽,并不是因为不知变通。
如果给他们多一些时间,那么白人一定无法消灭他们。
而秦汉就是来为他们争取时间的。
穿行在田地之间,秦汉看到不少正在劳作的村民。
这些劳作的村民大部分都是男性,他们身体黝黑,个子不高,但是肌肉线条明显,是当兵的好材料。
看到了这支队伍,村民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站直身体,静静地观察着。
治安连的年轻人应该是看到了自己的熟人,热情地用土著语朝他们打招呼。
但是换来的却是少量的回应和大量的沉默。
沉默代表着敌意,沉默代表着疏远。
这些敌意和疏远汇聚起来,直接刺向为首的利雄鹿。而作为外来人的秦汉,却完完全全地被忽视了。
“他们中的很多人似乎都不喜欢你?”秦汉问道。
“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利雄鹿对这一切已经见怪不怪了。
秦汉没有冒然来到栅栏前,而是先让利雄鹿去确认一下情况——他看到栅栏后面的印第安人都拿着弓箭。
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地被箭射穿。
利雄鹿独自来到门前,朝里面大声地喊话,有人给了回应,但是迟迟没有开门。
马儿在原地打转,似乎也闻到了不和谐的气息。
十几分钟之后,村子的门才缓缓打开。
出现在门前的,是一个戴羽毛头饰,身上画着繁复花纹的印第安武士。
这个武士和利雄鹿长得有几分相似,但是眉宇间却多一份杀气和暴虐,他的左脸有一道骇人的刀疤,从眉角延伸到嘴唇,更让他显得可怕。
除了这道伤疤之外,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还有大大小小几十处伤痕。
武士堵在门口,身后是几十名拿着弓箭长矛的印第安人。
再往后,就是围观的人群。和田地里的那些人比起来,围观的人友善很多。
秦汉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田地,发现了其中的奥妙:中年人不喜欢利雄鹿,而青年人的眼神则友好很多——不少人甚至在偷偷地挤眉弄眼做着鬼脸。
看来,村子也不是铁板一块。
“你怎么又回来了?”那个武士声音沙哑,异常难听。
“这是我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回来?”利雄鹿骑在马上回答道。
“哼,懦弱的胆小鬼,”武士冷漠地哼一声:“一点儿也不像阿塔帕斯卡的男人。”
“你没有资格这么说我!”利雄鹿似乎被对方激怒了。
“不敢和阿尔衮琴人战斗,不敢接受我的决斗,你不是懦夫又是什么呢?”武士继续挑衅道。
秦汉猜出来了,看来这就是利雄鹿那个“相爱相杀”的哥哥。
从面相上看,利雄鹿的哥哥确实更适合成为部落的酋长,带领这个部落在残酷的北美大陆活下去。
但是,秦汉不喜欢他,所以他也就没这个资格了。
利雄鹿握紧的双拳微微颤抖,怒火在不断地燃烧。
秦汉生怕他失去理智,把背后的AK47取下来对着自己的哥哥一阵突突。
虽然那样做确实过瘾,确实畅快,但是他们的子弹是有限的,到时候恐怕自己也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幸好,当气氛紧张到极点的时候,那个武士让开了,带着身后的印第安人士兵走进了村子。
秦汉松了一口气,他感觉到周围的人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就这样,秦汉有惊无险地进入了瓦拉瓦拉村。
很快,他们被安排在湖边的三座草房子里,这里远离村子的核心位置,中间还是一块开阔地。
秦汉和利雄鹿坐在草房子的檐下,他们发现在开阔地那一头的草房子中,隐藏着不少鬼鬼祟祟的身影,看来是监视他们的人——秦汉他们被变相囚禁了。
“你不是说,你父亲很喜欢你吗,怎么好像和你说得不一样?”
“也许父亲在生我的气吧。”
秦汉并不那么想的,这个村子里的气氛很奇怪,他们的待遇太差了,这绝不是父亲对离家出走的儿子进行的惩罚。
最为重要的是,酋长从头到尾都没有露过面!
秦汉突然想到了胡亥和扶苏的故事,老酋长会不会已经挂掉了?
但是很快,秦汉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应该不会,如果那样的话,利雄鹿的哥哥会顺理成章地成为酋长,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杀掉利雄鹿。
“你要快点见到你的父亲。”秦汉严肃地说道。
“嗯?为什么!”
印第安人没有发达的文字,无法记录历史上发生的事情,当然不知道“密不发丧”的老套路。
“我担心,他的状况并不是很好,否则我们不可能是这个待遇。”秦汉说道。
“父亲就住在那儿,我今晚就想办法去见他。”利雄鹿指着村子中央的一个比其他草房子都要高的屋顶说道。
“别被发现了。”
利雄鹿嘿嘿一笑,说道:“放心,我在这生活了十九年,每一条岔道我都一清二楚。这里根本就困不住我。”
秦汉很满意,一路上利雄鹿都没有怎么笑过。
一个人还能笑得出来,就说明他没有失去希望。
“那我们就埋锅做饭,饱食一顿,静待夜幕的到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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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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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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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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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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