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湖上厮混了好几年的他,对于各种危险的预兆,可以说是准确无比了。
此时此刻,便就瞬间判断出,单打独斗,自己应当不是来人对手。
由此明悟,他自然不可能真听那蓝袍人的话,去和对方单挑决斗了。
咴——
只见周青嘴唇一撅,顿时吹响了一个清亮的哨子。
然后正在军阵中追杀那些叛贼逃兵的骑士们,听到瞬间止住了手中动作,迅速的朝着声音来处汇聚。
霎时三十余人便聚了过来,凑到了周青身边。
而这时,丁恒才刚刚赶到附近,正准备接近过来。
“目标那蓝袍人,五轮急射!”
周青张弓搭箭,对准了朝这边用轻功飞跃过来的丁恒,对着身边将士喊了一声,就率先放箭了。
众多骑士也都是配合默契的了。
一些人看到自家将军的动作,甚至都不用吩咐,就已经跟着抬箭对准了丁恒。
此时听到命令,不用多说,跟着就射了过去。
而这时丁恒才刚刚跃到半空,毕竟到了周青身前七八十米处,准备跳过来找这个小辈好好练练。
可他这种习惯了江湖厮杀的人,哪能料到对面竟然如此不讲武德。
面对挑战,不敢单打独斗就罢了。
还学起那些朝廷走狗的做派,以多欺少,用强弓劲弩伤人。
刷刷刷——
周青用的是三石强弓,甚至还附带了内力,用以增幅箭失威能。其他那些骑士们,用的也都是一石以上的强弓,体内内力还有些余裕的,也跟着附上了内力。
这些箭失威力,那真就像是陆渊前几年武冈平叛时,在白姓苗寨里射那位五毒教的白眼长老一样,射中人体,一箭就能炸出一个窟窿。
丁恒也是有见识的。
曾经也看过朝廷大军强弓劲弩的威力,此时怎么敢硬接?
只见他怒吼一声,脚下步伐连点,竟然硬生生在半空中折出几个弯来,避开了射来的箭失。
然而这边才险之又险的躲过集射,转瞬间,后一批得令后射箭的骑士们也瞄准了他,嗖嗖嗖又是十余支箭失飞来。
丁恒无奈,只得再度强提内力,又连忙躲避起来。
一阵狼狈的翻滚之后,丁衡从半空中落到地上,总算是脚下着地,有了些支撑。
但不等他平衡住身体,先前射完箭的周青等人,第二波箭失又射了过来。
丁恒此时刚刚卸力,正是前劲已失,后劲未生的时候。仓促之间,却是再也施展不了轻功躲避了。
无奈之下,他只得拔出腰间宝剑,叮叮当当的斩断几支射来箭失。
随后另一只空出的手,长拳挥舞,带着巨大的劲气,轰向其它方向的箭枝。
好巧不巧的,丁恒一个拳头,就砸向了周青射来的箭失。
….以周青二流的内力,又是三石强弓,全力射出一箭,那威能何等厉害?
丁恒以肉拳和强失对碰,他那内力激荡出的拳风,瞬间就被箭失击破,而后锋锐的箭头对准了他拳头的中指,“轰”的一声没了进去。
噗!
只听一声炸响,随后丁恒口中传出一道惨叫,身体瞬间向后倒飞。
血光乍起间,他的左手拳头,就已经成了一团烂肉,鲜血淋淋。
被一箭射飞,丁恒也失去了平衡,另一只手也在剧痛之下,再也无法挥剑抵挡箭失。
这时其它新一轮的箭雨飞来,他尽管本能间尽力躲避,但砰砰砰还是有三支箭失插在了他的身上。
好在这些骑士内力浅薄,先前两轮射击,已经耗尽了他们的内力。此时射出的箭失,已经做不到射在肉上,炸出窟窿了。
但即便如此。
射中的箭失,也给丁恒带来了不少伤害,令他伤势进一步加重。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更致命的是,又被箭失射中身体,令他身体进一步失去平衡,更降低了丁恒的反应力。琇書蛧
因此等下一轮周青第三箭射来时,他连躲避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枚呼啸着劲风的箭失,射中了自己的脖子。
然后砰的一声,将半个脖颈都炸出缺口。
接着又是数箭插入他的身体,把人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前后数轮射击,一个原本轻功高超,武功厉害的二流高手,便这样殒命在了军士们的箭阵之下。
可见再强的武功内力,在强弓劲弩之下,也依旧是肉体凡胎。
此时事实又一次验证了,陆渊以射术建军的正确思路。
“愚蠢。”
周青见那个蓝袍高手殒命箭下,收起了自己的铁弓,冷笑一声。
然后看也不看丁恒尸体,一扭马头,继续拿起长剑,带着身边骑士,继续朝着那些奔逃的叛军杀去。
仿佛杀死一个二流顶尖高手,对他而言,无足轻重一般。
或许也真的是无足轻重吧。
……
了望台上,乔修远看着自己赋予厚望的丁恒赶到战场,然后还不等和那个青袍小将交手,就被对方干脆利落地带着骑士,乱箭射成了马蜂窝。
原本才好了几分的脸色,瞬时又难看了下来。
“废物!”
乔修远一拳砸在了栏杆的护栏上,卡察一声,原本由厚木搭建的围栏,瞬间就断成了两节。
周边的人看到,神情也都不好看。
丁恒的失败,仿佛在打他们的脸,用最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刚刚幻想的,能以高层战力逆转局势的期望,根本就是一场空。
人家是没有顶层战力。
但靠着那些精锐士卒,靠着那强弓劲弩,就算是二流高手又怎样?
在箭雨之下,还是要饮恨。
丁恒的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在场很多人的武艺,还不如丁恒的呢?
….就算一些比丁恒厉害的人,此时们心自问,碰到刚刚丁恒的遭遇,能够活着逃走,就算不错了。
想要在军士的护卫下,擒杀那个青袍小将,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想到这血淋淋的现实,众人的心气顿时消减许多,再也说不出话来。
“将军。”
死一般的寂静下,终于还是原先那个将军开口了,只听他道:“丁长老此番出师不利,乃是以江湖方式,去应对军阵厮杀。
他还以为直接找上那青袍小将,对方就会与他一战。
却不知我辈军人,向来鄙夷单打独斗,推崇以众临寡。
所以这次冒冒然冲上去,没有防备,直接被那青袍小将聚集众军,以箭阵射杀。
这是疏忽大意,才招致此败。”
按照自己专业的角度,红甲将军继续分析道:“因此若是提前做好准备,穿好铁甲,带好精锐勇士随行,同样以坚甲重盾、强弓硬弩对之。
那么徐徐推进之下,必可与敌短兵相交。
到时贴身混战,箭术便就派不上用场了。一丁长老的武艺,自可拿下对方。
而且刚才丁长老之所以败得如此之快,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那青袍小将射术太厉害了。
不然要是换做那些普通骑士,别说这三十多人了,就算凑齐一百人,丁长老纵然进不了他们的身,但全身而退也是可以的。
因此武功高手,对上寻常军士,还是大有优势的。”
听到这番话,乔修远脸上的怒意,这才稍稍减却几分。
其他一些武功高手,也按照红甲将军的描述,仔细想了想,心头顿时大安。
确实。
方才丁恒,就是吃了轻敌大意的亏。不然以对方的轻功武艺,绝不至于就这么三两下,被人射死的。
不过即便如此,那青甲小将的箭术,也确实厉害无比。
众高手此时回想起来,依旧有些发季。
心里却是打定主意,日后在战阵上遇到对方,定要小心谨慎,尽力躲避。
绝不可步了丁恒后尘,不然那就太冤了。
“都听到曹将军的话了吧?”
乔修远这时稳定了情绪,视线从战场上收回,看向身后的一众属下,尤其是门中那些以往自持武功高强的长老们,声音带着几分冰冷道:“以后再去冲阵,可别仗着武功高强,就藐视天下人了?
丁长老的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
如果不想跟他一样,变成刺猬,那就收敛你们的傲气,老老实实的穿上重甲,带上精兵,跟着大军一起行动。
打仗可不是我们以往江湖争斗,有人跟你讲江湖道义,愿意一对一厮杀。
战场是为了能赢,无所不用其极,拼尽一切去杀死敌人,让自己成为胜利的一方。
….在这里,是多人打一人,是军阵打散兵,武勇虽然重要,但配合更重要。
想要逞英雄,那就离开军队,去混江湖。
在这里,只有勇士,没有英雄。”
乔修远说话的时候,目光着重落在那些江湖武人打扮的身上。
在今日之前,因为蓄谋已久,所以七星门起事极其顺利,短短数日间,就占据了一府。
而在起事过程中,那些武林高手发挥的作用,却是最大的。
毕竟在城池之内,不管是刺杀斩首,还是夺城巷战,武功高手都比普通军士强上太多了。
巨大的胜利,冲昏了不少人的头,甚至就连乔修远自己,也有些得意忘形了。
这就导致在整个大军之中,变得崇尚以个人武力为尊,武功越厉害的,地位便就越高。
军士之间,虽然也有上下尊卑,但江湖气却更重,彼此称兄道弟看到上司军官,叫大哥头领,远多过叫将军校尉。
这种大军江湖化的风气,深刻的影响了整个大军。
原本因为出身的问题,已经习惯了江湖的乔修远,对于这种风气也没觉得什么,甚至还觉得颇为舒适。
但此时一场惨败,一位长老的身死,却是令他瞬间惊醒了过来。
到底是能做到一门之主,如今更是掀起一支叛军的人物,该有的智谋和决断,自然是不会缺少的。
此时便开始着手改变了。
身为掌门和主公的乔修远都开口了,下面众人哪还敢多说。
此时就纷纷应道:“我等谨遵掌门(将军)之命。”
……
“好好好!”
战场上,陆渊骑着骏马,见了刚刚退下来的弟子,此时大声夸道:“不愧是我的弟子,便是如此的武勇过人。此番让你担任大军先锋,果然没错。”
“皆是赖了师父练出来的精兵,还有那些贼人太过不堪一击。”周青身上甲袍已经染了不少鲜血,此时取下头盔,发丝粘着汗水,一脸谦逊的笑道。
“在为师面前,用得着谦虚吗?”
陆渊看着越来越有些像自己的弟子,心中宽慰的同时,不由摇头失笑。不过他也没抓住这点,而是问道:“听说你刚刚乱箭射死了一个贼军二流高手?”
周青点头道:“确实如此。那贼人也太过愚蠢,在乱军之中,还想寻我单打独斗,真是天真。
我堂堂一军之帅,手下有千军万马,何等尊贵?
岂会和他一样,逞一时血勇。
所以便按师父往日教导,直接召集军士,结成军阵,乱箭射杀了。”
见弟子能把自己的教导灵活应用,陆渊赞许点头:“做的不错。那些江湖人,只会逞一时血勇,哪怕有些老狐狸,但行为做事,也依旧充满着江湖气,用江湖人的一套来思考行事。
但你我师徒与他们却不同。
不仅武艺高超,更是军中宿将。
面对这些只有三尺青锋的家伙,与这些人拼死决斗是最最下策。
既然掌了千军万马,那只要灵活应用。我等将帅,指挥士卒与人拼杀,才是本职。
那些提剑上阵杀人的活计,是下面士卒才干的。
所以与这些江湖人碰上,跟他们讲江湖道义,那才是蠢。
喊上将士们,结成军阵,一并围杀,才是智慧之选。”
陆渊此时又发挥老师的责任,给自己弟子上着课。
讲完道理经验之后,然后看了看战场。
此时,那些叛贼派来拦截的五千大军,已经彻底被击溃。
一些士兵逃散在战场上,正被他带来的骑士们不断追杀。
原野上已经是尸横遍野,鲜血流淌了一地。到处都是断剑残矛,旌旗落地,诉说着一曲哀歌。
此番一战,贼人死者不下三千,被俘获千余。
贼军胆气尽丧矣。
修仙,从长生不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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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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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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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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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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