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修仙,从长生不死开始>第9章苦啊
  陆渊带着一丝郁闷,转身离开了身后的四通商行。

  背着空空的竹篓走在街上,里面的皮子刚刚都已经卖光,原本沉重的压力顿时消散,令他的脚步都快了几分。

  转头来到街上的一家商铺,拿着刚刚到手的五百文钱,陆渊买了十斤的粗盐。

  因为大余县深处内陆,又是山区,所以外地的盐巴转运进来,路途遥远,这里的盐价也就比外界高上许多。

  前身曾在茶摊听那些行商说过,那些靠海有盐场的府县,一斤盐便宜的只要十几文就能买到。

  相比于这里的五十文一斤,那些盐简直跟白送的一样。

  “而且这些卖的粗盐,一个个都是杂质,甚至还能看到石子。品质这么差,掺了那么多假,竟然还敢卖这么高的价钱?”

  陆渊看了看罐子里装着的粗盐,这些盐巴又黑又黄,看起来就像大块的沙硕。www.xiumb.com

  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常年吃这种盐,身体真的不会出问题吗?

  不过想想这是古代,可能平均年龄也才三四十年。

  “这点寿命,就算真的吃出问题来,可能还挨不到,爆发的那一天,人就先没了吧。”

  想到这,陆渊也就释然了。

  不过他心里却是打定主意,回去之后,自己一定要将这些粗盐再过滤一遍。

  别人怎么吃这些盐巴他不管,自己可是长生不老,能够与天同寿的人,才不是那些短命鬼。

  要是漫长的寿命没要自己的命,吃个盐巴吃出病来了,那可就搞笑了。

  想到就做。

  为了自家性命着想,陆渊又在街市上买了些过滤能用到的瓦罐纱布,顺带又买了一些工匠用的斧凿锤子。

  虽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有两个月了,在山洞里面住了挺长时间,可有一点不得不说,那就是那个是到处漏风的破山洞,住着实在是太难受了。

  前身是个山里长大的野孩子,跟个野人一样,茹毛饮血,因此在洞里面的艰苦生活,可能过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但陆渊可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

  虽说穿越前的身份,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但现代什么物质条件,古代什么物质条件?

  现在就算是一个普通人,所享受的各种物质,放在古代不敢说堪比王侯,至少也是个地主待遇了。

  让一个娇生惯养够了的现代人,跑来过荒野求生的生活,偶尔一两天还行,时间长了,谁受得了。

  “我已经受够了每天铺个皮垫,躺地上的日子。我要睡床,我要睡软软的大床。还有茶桌,还有椅子,还有柜子,还有等等其它一切,能弄的也都要弄上去。”陆渊想到自己这些日子过的生活,心中一行泪就忍不住落下来。

  他实在是想不通,前身到底是怎么想的?

  弄张床睡觉,就真的有这么难吗?

  天天烧个火堆,然后在旁边铺个皮垫,睡地上的生活就有这么好吗?

  就真的不怕着凉,不怕得风湿,不怕寒气入骨吗?

  虽说从这些日子的情况来看,自己身体确实没什么影响,这种睡地上的习惯似乎并没带来什么坏结果。

  但来自心理与生理上的本能,还是让陆渊无法接受,这种糟糕的生活。

  所以眼下既然来了城里,同时手上还有钱了,那当然是没说的,怎么着都不能亏待了自己。

  不过手上的钱还是少了些,因此他打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床啊椅子啊啥的,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买是不可能买的。

  甚至就算自己想买,也要人家肯送啊。

  大屿山茫茫森海,野兽横行,一般人还真不敢往里面跑。

  所以与其花钱想那些不切实际的,还不如自己买来工具,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反正山里面别的可能稀少,但木头这种东西,那可真是应有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买了一堆杂物,将自己的背篓都堆了大半筐后,陆渊刚刚到手的两千文钱,也差不多花了个大半。

  剩下还余个五百文钱,他却是不打算再继续花了,而是准备存起来,和前身一样,当做自己的储备积蓄。

  是的,前身有着一笔小金库,是他当猎人两年来的积累,足足有着八两银子。

  两年时间,才存了八两银子。

  想到前身为了存钱过的艰苦日子,陆渊心中就是一阵心酸。

  猎户的日子太难了。

  前身为了存钱,甚至不惜省吃俭用,过上野人生活,这当然不是他喜欢亲近自然,有着崇高的精神修养。

  这一切的行为逻辑很简单,就是存够钱了,再去花钱买个媳妇回来。

  猎户这种行当,危险性太高,一个不慎就会被山中野兽杀死,寿命着实不长。

  而且除此之外,因为没有身份,是个黑户,因此想要获取经济来源的渠道也太少。

  那些有着身份的人,哪怕在城里当个苦力,一个月也有一两银子的收入。一年下来,节省点,怎么着也能存个五六两。

  可换做猎户,一个月能有半两银子的收入,都算是稳定了。一年间,再怎么省吃俭用,最多也就存个三四两银子。

  这么个条件,那些好人家的女儿,自然是看不上的。

  所以想找人说和媳妇,对于猎户来说,那是想都别想。

  而传宗接代这种想法,是深深根植在每一个生物基因中的,属于本能。

  更不用说还有文化的影响。

  所以前身大郎,为了娶媳妇,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做准备。

  既然谈不到好人家的女儿,而自己又想讨媳妇,那唯一的办法,也就只能买了。

  以如今的市场行情,想买个媳妇,最少也要六十两银子。多一点,上百两也不是不可能。

  以原身的积蓄速度,一年四两来算,最少也要十五年,才能存够钱讨媳妇。

  而到了那时,大郎已经二十九岁了,奔三了。

  换在古代这么个人均寿命低下的年代,三十岁的年纪,可能都已经当爷爷了。

  “奔波一生,才能在做爷爷的年纪讨个老婆。”

  陆渊回想着原身大郎的人生规划,心中一股复杂的情绪生出,也不知该如何形容,最后化为一声叹息:“苦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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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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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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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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