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翟一瑾邬忱>第四百一十四章
  莫邪和唐未央带着三伏过去认植物,植物这方面唐未央最擅长。

  皙尔都不知道唐未央擅长这个,她什么都不说,觉得自己配不上最好的。其实配不上最好的应该是她自己才对,她什么都不行,反而总是做错事情。

  三伏学过的东西都是唐未央和莫邪教的,偶尔桑琮会指点一二,只有她自己,就是做什么都不行,也不能指点。

  唯一会的就是琴棋书画,这些三伏也不会去学。

  越觉得自己什么都帮不了三伏,皙尔有些惆怅。毕竟她是三伏的母亲,总要为三伏做点什么才是吧。

  皙尔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开心,不过转瞬即逝,是她自己不行,怪不了别人。

  至少自己可以教三伏画画和写字,这已经可以了。

  “王妃,怎么了?”唐未央察觉到皙尔的不对劲:“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们都很厉害。”

  “奴婢生活在边疆,见这些少,来到这里后看过一本草本纲目,学的就比较多。”唐未央解释说了两句:“也只是看了一本书,不像王妃,您看的书更多。”

  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那段日子她是不会忘记。

  她是生死在那个地方,从那个地方活下来。唐未央甚至不敢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她简直绝望。在深山老林里,如果什么都不会,下一秒马上就会死。她用野兔野猪做实验,能吃的,不能吃的她全都知道。

  唐未央笑了笑,这一笑,释怀了很多难过。

  有些人的过去是不需要说的,因为是伤疤,就不需要被别人知道,只要自己心里清楚,看到现在的光芒就好了。

  皙尔被三伏叫过去了,就没在说什么。

  莫邪在旁边听到了唐未央说的话,他不是很惊讶。他们这样的人肯定是经历很多常人想象不到的磨难才有今天。

  不过莫邪还是有些好奇,唐未央是怎么做到的。

  他一直以为唐未央只是武功好,还是个女孩子,所以王爷把她安排在王妃身边,现在这么一想,其实不是这个样子。

  至少王妃若是生病,唐未央在身边,一些小的疑难杂症都是没问题的。

  可见桑琮在皙尔身边付出了太多,这种细枝末节,只要找到一个唐未央就什么都解决了。

  “没想到你还会学这些。”莫邪有些惊讶:“你是个很优秀的人,真的。”

  “总有我擅长你不擅长的。”唐未央摇头,这些都是稀松平常,在王府也用不到,不像莫邪,会的更多,在桑琮左右,谁都不能取代莫邪的位置:“我知道王爷和你的目标是什么,无论怎样照着去做就好了。”

  唐未央靠着树,她看着莫邪,眼底没有任何情绪,其实他们之间从来不会过问过去,只是知道现在就可以了。可能是今天刚刚好,气氛也很对,大家随便说说就说到了这里。

  按照平时,他们都不会过问曾经和现在,这是他们墨守成规的规矩。

  “没想到我还会认识未来的皇帝,以后若是有幸活下去,我有的说了。”唐未央笑了笑,她看着前面的那棵树。

  恐怕钦国也要变天了,也许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但在他们这个状态,他们是知道的,肯定是要变天了。

  莫邪也是死上一代的太子,上一代的太子,再下一个朝代做皇帝,中间隔着一个朝代,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但如果是桑琮扶持,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

  甚至唐未央都能想到未来,莫邪成了皇帝之后,钦国一定是非常好的样子。

  只要是非常好那就够了,没必要以后记得。

  他们都知道,自己曾经是死士,只是因为摄政王府,他们才变了。慢慢走进阳光,离开黑暗。

  莫邪抬起头啃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你想进宫吗?”

  “没想过,那种地方怎么可能是我能进去的。”唐未央打个哈欠,她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就是有自知之明才会没有太对欲望,自己才不会失望。她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这就知足了:“你不一样,你的父王曾经是皇帝,你是太子,若不是前朝皇帝,现在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就是你。”

  “你怎么知道的?”莫邪问,想了想换了一个语气:“别误会,只是这种事情应该只有我和王爷知道。”

  “哦,应该是这样没错,但是王爷什么都会跟王妃说。王妃跟我说过。王妃说的,王妃什么都猜到了。我也在想,什么人会姓莫。”唐未央抬头,这个朝代姓莫的人本来就少,可以说是,在上一个朝代之前,姓莫的人应该都没了,所以唐未央根本就没有往那方面去想,没想到还真的是:“认识你,我很高兴。就算以后我们不会见面,但我依旧很高兴认识了你。”

  “嗯。我也是。”

  他们有由衷都是,认为认识彼此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不分贵贱,不分场合,他们之间见到,能一起共事一个主子,就是很高兴的事情。

  以后哪怕不再见面,莫邪归位皇帝,她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贫民,这也没关系。至少他们曾经认识过,这就足够了。未来的生之所系,就是这样。

  多多少少,唐未央都觉得眼前这个少年很不一样,无论是气质还是胆识都和常人不同,非常厉害。后期唐未央才知道,曾经是太子,胆识怎么能和常人一样呢。xiumb.com

  “这里这里,我看到人参了。”三伏跳起来,他找了好半天找到一颗很大的人参,人参越大年份越久就有珍贵,他要选择肯定选择最珍贵的才行。

  三伏指着前面那棵人参,问旁边的唐未央:“可以挖出来给娘亲吗?”

  “当然可以。”唐未央点头:“送给王妃很好啊。”

  “好的!那我就送给娘亲。”

  三伏把人参挖出来,很大一根,他就像送给娘亲点什么东西。找了半天都不知道要送什么,他最喜欢娘亲了。

  娘亲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绝对没有比娘亲还温柔的人存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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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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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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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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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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