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花朝月夕>第四十七章 信使(上)
  自从上次跟窦凌霄见面之后,月夕就突然被关到了这慧园里来,和外头断了联系。她已经对凌霄的信不抱希望,没想到她还是有办法送了进来。

  “敢问足下名姓?”她问。xǐυmь.℃òm

  “小人姓曹。”黑衣人道,“还请小姐看信才是。公主吩咐过,需得让在下取了小姐的回信再走。”

  说罢,他把信放在桌子上,退出五步以外。

  听他说姓曹,月夕就立刻想起了凌霄的日记。那里面提过,她有一位武功高强的师父,叫曹煜,从前是东宫的内侍总管。

  眼前这人,八九不离十就是了。

  月夕才拿起信,忽而想起守在外间的棠儿:“棠儿她……”

  “小姐不必忧虑,她只是和小姐一般中了迷香。这迷香温和无害,就跟睡一觉似的,不会留下丝毫痕迹。”

  “下回我将棠儿支开便是。”月夕道。

  “不必,动静过多反叫人生疑,此事,小姐可放心交给在下。”

  月夕听他说话简省,没什么商量余地,隐约透着一股子傲气,料想他并非普通的太监。不过既然是窦凌霄的人,月夕也不多言坐下来看信。

  信很厚,窦凌霄的话不少。

  她与月夕说起了隆兴行追债、邓五上门说教,她如何一气之下自立门户、如何遭遇沈劭阻挠,而后,又如何将邓五收归麾下。事情一件接一件,洋洋洒洒,足足有二十几页纸。

  月夕就跟看话本子似的,只觉恍然如梦,高兴之余,又有几分心酸。

  说实话,这些事,月夕每一件都幻想过。

  她过去不屑用拳头说话,也觉得治理一个门派并非只有一个法子。她是以文治见长的,讲究个以德服人、以理服人。

  后来败给了沈劭,她常哀叹时运不济。若非身处内外交困的时候,她必定能叫沈劭之辈臣服。都是运气不在她这边,她曾对自己说。可月夕心底明白,归根究底,是自己不会武功。正气堂就是个小江湖,江湖里,只有拳头大的说话最响。月夕不能像爹爹那样谁不服就打,自然也不能让底下那些人听话。

  而窦凌霄如今成了她。别人欺负她,她当下就能打回去;别人不让她进门,她便另立门派。这才大半个月,便将她几个月都破不了的困局突破了。

  月夕不得不承认,若要行走江湖,还是更适合窦凌霄这样的人。

  而她,偏偏不是。

  灯花微微爆了一下,月夕从信中回神。再抬眼,只见曹公公仍在原地恭敬地等着。

  “多谢公公。”月夕轻声道,“不知我的称呼是否妥当。”

  “十分妥当,我曾在宫中供职,如今已经退隐了。”

  月夕颔首:“让曹公公久等了,我这便给她回信。”

  “小姐不着急,在下等得。”

  月夕起身,将灯盏拿起,走到外间的书案前。

  曹煜跟上,十分熟稔地研了墨,润好笔,转而递给月夕。

  月夕说罢,抚平了纸,徐徐落笔。

  可千言万语,一时竟不知说些什么。

  “窦凌霄可知晓了我被软禁之事?”月夕问。

  “并不知晓。”曹煜说罢,又补充道,“按理,小姐要写什么,是小姐的事。我不过作为过来人提醒一句,此事,小姐大可不必与公主说。”

  月夕抬头看他,颇有几分诧异。

  “为何?”她问道。

  “以公主的性子,她若知道了,兴许会一气之下跑回来。”

  “公公不想她回来?”

  “小姐如今虽然被困慧园,但不受任何人打扰。在下以为,此乃上好的结果。”曹煜道,“小姐当知晓公主在宫中的处境,先帝、先皇后和先太子都已经不在,无人可庇护她。若可不被人注意,反而是最安稳的。”

  月夕听出来,他是担心凌霄仓促回来,冲动行事,反倒让局面转安为危。

  “我方才从信中得知,窦凌霄在扬州诸事颇为顺利,行事利索又有胆魄,兴许她对京师的时局有别样的看法也未知。”

  曹煜道:“公主的好处自然不必说,但小姐当听说过‘当局者迷’这几个字。若小姐能代公主蛰伏些许日子,韬光养晦,在下感激不尽。”

  月夕不置可否,低头继续写信。

  心中起伏不已,月夕有些兴奋,对前路似乎有了几分憧憬。

  凌霄帮了她许多,也许,她也可以多做些什么。

  月夕的信虽然不似凌霄那样啰嗦,事无巨细都要说,却是一气呵成,写下来也有十页。

  写完之后,她又看了看,将信交给曹煜,道:“有劳曹公公了。”

  曹煜颔首,才手下,却听月夕又道:“还有两句话,我想告知公公。”

  “小姐请说。”

  月夕道:“方才公公嘱我隐瞒之事,我也写在了信里。我和公主约定过,不可隐瞒任何事。既然许诺,我便不可食言。”

  曹煜的神情不辨喜怒,只拱手道:“我方才说过了,小姐要写什么,是小姐的事,我不过多提一嘴。”

  “我也不喜欢让人糊里糊涂地办事。”月夕道,“公主既然让公公传信,还将我二人互换身份之事告知公公,足见对你信赖有加。而公公为了传信冒死夜闯皇宫,也足见公公对公主一片赤诚忠心。我和公主能信赖的人不多,如今将身家性命都托付公公,便更要将公公当自己人,凡事说清楚才是。”

  曹煜看着月夕,怔了怔。

  凌霄的面容很像先皇后,可性子却与先皇后大相径庭,自幼任性憨直,无所顾忌,所以无人将她与母仪天下的贤后做比。可如今换了月夕,说话娓娓道来,仪态端庄从容,倒让曹煜看到了几分先皇后的影子。

  心中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涌起,曹煜不由苦笑。

  先前,曹煜多少有些瞧不起晏月夕。毕竟她是一个江湖女子,不知修了几辈子的福分冒名顶替了当朝公主。可如今看来,这女子被老天选中兴许是有些原因的。他甚至觉得,兴许这位晏小姐能带来些许改变也未知。

  “谢小姐抬举。”曹煜拱手道,“公主是在下看着长大的,在下忠诚于她自不必说。既然小姐不把在下当外人,也愿意对公主真心相待,在下亦喜不自胜。”

  “因为这是我与她的约定。”月夕说罢,看了看案上的信,温声道,“说来可笑,我和她只见过一回,也只说过一回话。可她进了我的身子,替我拼我的人生。我进了她的身子,也应当对她负责,这岂非人之常情?”

  “小姐所言极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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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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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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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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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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