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宁看着江阳,江阳正在拿着相机让李清宁看他的杰作。
“啊。”
江阳说那张照片挺好的,因为那外国女人本来就有气场,颇有一种黑帮大佬下车的感觉。
还有点像穿普拉达里面的女魔头。
“没经过人家同意,肯定得删了。”wWW.ΧìǔΜЬ.CǒΜ
江阳觉得删除是应该的,他有时候也不喜欢一些记者拍他脸,特别他打篮球的时候,因为打篮球的话,有时候流汗了,或者因为运动,裤衩子跟那什么不对付,想要调整一下——
这时候,有人在旁边拍,挺让人不自在的。
所以,他也得尊重别人。
江阳看她:“怎么了?”
李清宁摇头,“没什么。”
她躺在江阳膝盖上,继续看他拍摄的照片,后面江阳还拍她了。
李清宁接触过女魔头。
这位女魔头在签约艺人前,会先气势夺人,再给出专业意见。
这是她惯用伎俩。
就跟江阳以前面试时,让人白嫖的三篇新闻软文一样,先写行业缺点,最好写这个行业乌烟瘴气,眼看不行了那种,然后凸显品牌、产品优势,再吹一吹产品对整个行业的影响。
简单、套路但管用。
对女魔头而言,艺人就是他们经纪人的产品,他们负责把产品卖给目标客户,抽取佣金。
如此而已。
她始终坚信,利益交换才是最稳定的东西,我指出你缺点和不足,我给出我的方案,我亮出优势和资源,你看答应,我们合作共赢,就这么简单。
当然,可能有些人听了不舒服。
但这就是女魔头这外号的来历,就是她说话不好听。
而且,如果缺点也听不进去,那对女魔头而言,这人签约的价值也将打折扣。
李清宁估计她见到江阳,就想用这招。
就是不知道最后为什么哑火了。
当然。
女魔头今天哑火不止一次。
女魔头进她办公室的时候,态度倒还算恭敬,但也是一上来就指出不足,譬如高端品牌代言太少,潮流时尚引领之类,个人品牌价值没有达到最大化之类的。
李清宁听得挺无聊的。
她压根没放在心上,甚至还想附和几句对。
但有一说一。
在时尚上,这女魔头的见解真不错,李清宁还想能不能挖到鸭鸭公司呢。
李清宁都起挖人心思了,足见她对女魔头这种策略并不觉得不妥。
但——
李清宁打掉江阳的手,“手往哪儿钻呢。”
江阳收回手。
有些手是不能乱伸的。
李清宁还疑惑,签约披头士这主意真是她们提出的?
挺有研究啊。
但怎么又整这一出戏。
李清宁不懂,也不需要懂。
***
“我真的不懂!”
老江不可思议,“你们难道从来没想过,江洋,你们永远签不到!”
苏梦是女魔头带出来的,他太懂女魔头的伎俩了。
这对于那些逐梦演艺圈的人毫无疑问,一百次里面有九十九次奏效。
但那是江阳。
大魔王的老公。
女魔头竟然想在他身上用这招。
苏梦:“这最后不也就删了一张照片?”
老江:“但你们已经越界了。”
老江十分肯定,大魔王一旦知道了这件事儿,绝对不会跟他们合作。因为苏梦和女魔头都是专业的,他们既然来见大魔王,就不可能不知道江阳是谁。
要真不知道,大魔王更不可能跟他们合作。
因为太不专业了。
“你们整天这方案,那策划,却从来没想过去了解他们的关系?!大魔王最新专辑,大魔王出的单曲,《传奇》、《蝴蝶》,播客里的《烟火》,你们是不是只看数据?”
老江看着苏梦一脸迷茫。
“对。”
他喝了一口酒,“我忽然有点儿明白江洋《小王子》中一句话,你们这些大人只会看数字。”
老江倒了一杯酒。
他喝一大口,脸有点儿红,“你真不愧女魔头带出来的好学生。艺人对你们而言,就是猴子,你们打一棒子,给一个甜枣,驯化一下,组团打包,把猴子卖给合适的人,抽取佣金,如此而已。你们甚至还把这一招用到家人身上,习惯性地打击别人,以换取自己莫名其妙的优越。”
苏梦:“老江——”
老江摇了摇手指。
他问苏梦,“还记得我曾经给你说过的那句话吗?就是我不知道从什么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那是老江偶然间从一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那本书什么名字,什么情节都已经忘记了,但唯独这句话老江记得特别清楚。他记得,女主对男主说,“我想坐在小时候的你身边,陪陪你。我要像背一岁孩子那样,把你背在身上。”
老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那是最美的情话。
在高四的那天晚上,在上生理卫生课的一刹那,老江看着苏梦,想到了这句话。
他说给她听。
这么多年下来,老江虽然不认为自己做到了这句话,至少他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他一直记得那个夏天。
她彷徨,忐忑,像一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鹿,但又因为对于他的爱和信任,把她交给了他。
他一直记得那天,就在那一刹那,他下定决心要负责,所以从上大学到毕业,去国外留学,老江再苦再难,就心甘情愿,他要像背一岁孩子那样,把她背在身上。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感觉不再有了。
她不需要背了。
但——
老江喝一口酒,“大魔王和她老公,让我在现实中看到了这句话。听她的《佚名先生》,真的能够感觉到,她试图穿越时空,回到佚名先生小时候,告诉他这世界有多糟,告诉他这世界有多好;坐在他身边,在他父母外出把他关在家里时,陪他度过看天空飞鸟痕迹的孤寂日子;陪他走在路上,一起走过早上学晚归家时,熬过旷野的黑暗——”
忽然。
老江说:“我们分开吧。”
当啷!
苏梦手中的红酒洒了。
老江拿起旁边的纸巾,帮她擦了擦:“有时候,你加班晚归的时候,我在小区坐着,看别人遛狗。忽然觉得我还不如一条狗。养一条狗,主人回来还知道遛一遛,逗一逗,但我们之间——我以前期待你的脚步声,几乎会马上打开门。现在我还会马上打开门,但不会期待你的脚步声。”
苏梦:“对不起。”
老江摇了摇头,“在高四的夏天,我给你许诺了一辈子,现在却是我要放弃了。”
苏梦抽一下鼻子,“你什么时候说的这句话?”
老江:“在我心里。”
苏梦看他,老江已红了眼:“对不起。”
苏梦摇了摇头。
她伸出手,握住老江的手。
曾记得老江陪读洗碗时,手皱巴巴的,“对不起。”
她忽然间泪如雨下。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走到现在了。
她依稀还记得,她最初的目标,只是让这只手不再皱巴巴而已。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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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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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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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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