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李清宁>第一百四十六章 选择
  时间稍稍往前拨。

  在八点左右的时候,韩英拎着几罐从超市买的啤酒进了宾馆,上了《地下交通站》剧组包下的那一层。韩英不得不服气,这剧组看起来挺穷,工作人员是一群拍广告的,演员最出名的也就唐波,还是个拍广告的,穷的寒酸,可在吃住这方面是真不委屈自己。

  这宾馆的住宿条件,她跟过一个号称大投资的剧组,住的也没这儿好。

  不过,想一想也对,几個明星就把那剧投资拿走六七成,余下的可不就吃住不好了。

  她走到306敲了敲门,梁州把门打开,他屋子里已经坐了三个人了,空调开得很足,火锅的香味在整间屋子里弥漫,“哎,你们也不怕导演查房啊。”

  梁州说:“今天没夜戏,导演回家了。”

  韩英把袋子放到桌子上,“剧组的饭不错啊,怎么又想起吃火锅了。”

  “这不是咱们聚一聚嘛。”

  梁州指了指几个人,“咱们上次聚,还是大学毕业的时候,这一转眼——”

  “四年了。”

  梁州:“对,四年了。”

  现在难得在一个剧组。

  这剧组年轻女演员还只要一个,正好是韩英,这是缘分啊。

  韩英觉得是有缘分。

  她毕业后和梁州在影视圈摸爬打滚,这两位同学在话剧圈扎根,这能凑一起挺稀罕的。

  同学说这缘分得感谢导演,特喜欢台词好的演员,“这剧组虽然穷吧,导演还挺有追求。”

  梁州:“我听说这不是导演的主意,是编剧的要求。”

  韩英一说起编剧就来劲,“就早上来的,长的特帅那个?”

  梁州:“就他,剧组就他一个编剧。”

  “厉害啊!”

  韩英看那帅哥年纪,“大学刚毕业还是没毕业呢?这么年轻就写剧本还拍成电视剧了?”

  梁州打开啤酒坐下来,“要是没进组,我看他长的那么帅,第一个剧本还有人给投,我肯定说有人富婆捧,但看了剧本——啧啧,写的真好,尤其台词。”

  一个剧本写得好不好,演员不说有清晰的认识,但至少是知道五六成的。就剧本的台词儿来说,好的剧本台词儿背起来就顺,剧情自然,角色逻辑和台词相符,让演员轻易代入进去,感情油然而发,台词自然而然就顺下来了。可要碰到烂剧本,台词不贴合现实就不说了,有些甚至就不是角色应该说出的话,演员顺不下来,演技什么的就别提了。所以梁州他们在拿到剧本的时候,戏会不会火不知道,但烂不烂还是知道的。xiumb.com

  同学说:“人本来就有才,花样流年的宣传片就是张导拍,他写的剧本。”

  菜下锅煮好了。

  韩英把啤酒打开,“行了,咱们这些小角色,就别议论他们那些天才了。”

  她举杯,“为了咱们的重聚,干杯!”

  四个人相碰,各自饮了一口,梁州忽然想起从前,“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都四年了,韩英变漂亮了,老周你变胖了——”

  韩英补了一句:“老梁你变油了。”

  这个油不是身子变油了,梁州现在还是高高瘦瘦。

  他是人变的油嘴滑舌了。

  老周同意,“是。”

  以前除了演戏说台词,戏外梁州半天崩不出一个字儿,现在那小嘴儿叭叭的,把导演恭维的心花怒放。这也就在这个剧组,剧本定了,导演不能改,要不然高低得给梁州加戏。

  另一个同学同意,“那家伙,听得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你同学。”

  这要还是在学校东门小饭馆,四年前的四个人坐在他们旁边一桌,那时候的梁州肯定鄙现在的梁州。

  梁州苦笑,“为了戏嘛,不寒碜。”

  他们碰杯,“是啊,为了戏。”

  以前喜欢演戏,觉得演戏就挺好,乐在其中而且演好了钱自然就来了。

  现在不一样了。

  韩英感慨,“我记得那次酒桌上,老周说要五年当影帝呢,现在可只差一年了啊。”

  老周不好意思了,“不提,不提了,现在还是个死跑龙套的。”

  话说回来,韩英还说要当实力兼偶像呢。

  他们相互回忆起了在大学时对方吹过的牛皮,拿着欢笑一番。

  梁州:“行了,行了,都一个德行,就别互相伤害了,来,走一个。”

  他们的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再然后是一会儿沉默,韩英觉得有点单调,就把电视打开,然后忽然想起来,“剧组工作人员说大魔王的音乐综艺,在今天晚上什么时候直播来着?”

  她去推推上找了找,打开时光短视频,搜索后投到电视上,现在正在直播大魔王在车里采访的画面,“正好,还没开始。”

  梁州待她坐回来,问她:“你还喜欢大魔王呢。”

  “当然,大魔王是我的偶像,或者说——”韩英想了想,是她幻想中的自己,如果有个枕头让她做黄粱一梦的话,她会选择大魔王的生活轨迹走一遍。

  “她有男朋友了。”

  韩英觉得这是个遗憾,因为她怕大魔王喜欢的不是她喜欢的。

  算了,做梦都有缺陷的。

  他们边吃边聊,大热天开着空调吃火锅,不得不说是一种享受,就在他们聊得很热闹的时候,作为背景音的电视里忽然传出一串口哨,把他们都吸引住了。

  韩英扭头看一眼。

  “哇!”

  她高兴叫起来,“大魔王,我的大魔王!”

  大魔王气质变的知性许多,可她上半身白T,下半身牛仔裤,就那么简简单单上台,站在那里依旧是她记忆中的大魔王,仿佛穿越时光而来。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他们本来觥筹交错的局,慢慢地冷下来,大家都在听,韩英胳倚在桌子上,头靠着手,看着电视中的大魔王。梁州拿起酒慢慢地,一口接一口的喝着,老周摸着自己的啤酒——

  待最后口哨落尽时,他们也意犹未尽,看着跳字幕的画面发呆。

  然后,他们看到了送半瓶可乐的江阳——

  “哎!”

  老周回过神,“这不是咱们编剧吗?”

  韩英很肯定,她对帅哥忘不掉的,“是他!”

  “半瓶可乐!”

  梁州不懂,这是追星呢,还是不追星,“不会让大魔王粉丝打了吧。”

  他们看向韩英。

  韩英觉得吃饭最重要,她不能砸自个儿饭碗,她招呼:“来来,喝酒。”

  梁州一拿酒,袋子里已经没有了,而在听歌的时候,他们还有三、四罐呢,“得,我下去买,”梁州站起来,“这歌儿真废酒。”

  “是啊。”

  韩英终于看到这五年时光在大魔王身上的痕迹了,以前唱歌醉人,现在扎心。

  同样在看直播的还有岳云。

  时光直播平给了节目不少流量,许多人在手机上都刷到了。

  岳云在沙发上生闷气的时候,刷到了这场音乐微综艺的直播,不算美轮美奂的场景,但现实中行人的驻足,大魔王注目,不知道为什么让岳云更羡慕。

  她静静地听歌。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境遇。

  许多成功的人,许多还有前进之路的人,许多生下来就站在终点的人,会觉得这首歌在无病呻吟。

  当然,岳云不是。

  作为一个见识过李清宁才华的平凡人,岳云听着这歌,一度感动的落泪。

  当然,也全是这歌的原因。

  “你女儿哄好了。”

  他老公走过来,“至于嘛,跟你女儿怄气都哭了?”

  “我听歌哭了。”

  岳云看着手机中的大魔王,她觉得让大魔王来唱这首歌挺讽刺的,她所有的才华,所浪费的才华,正是岳云念念不忘的啊。

  他老公看到了手机中的李鱼,语重心长,“大魔王只有一个,你女儿不是大魔王。就算是大魔王,她有那么高的天赋,照样讨厌练钢琴,咱能不能——”

  “不能。”

  岳云很坚决。

  多学一样东西就多一条路。

  她宁愿女儿十年二十年后,像大魔王那样和她妈关系不好,也不愿意她像弹幕中的那些人一样,不甘堕落,却又不思进取,只会在那儿发着自怨自艾的弹幕。

  是,有些人一辈子就平凡了。

  可那也是在努力之后,而不是在这儿听着歌自我感动!

  就像她爸说过的那样,就算最后失败了也无所谓,至少在平凡人那赛道上留下了足迹。

  岳云丈夫看着她。

  岳云这次哭了。

  他知道岳云那一番话在说她自己。

  她当初放弃了努力,现在就常自怨自艾,以至于现在午夜梦回时,还会梦到自己在重新做那个选择:她听从父亲的继续深造,然后——

  然后。

  人总是对曾经做过的选择,在经年之后耿耿于怀,幻想自己如果选择另一条路会怎么样。

  他能体会这种感觉。

  因为他也经常做梦,梦到他又回到高考时,他在想如果他分稍微高那么一点点点,能进到他喜欢的专业,他会不会就是另一番模样,不用当码农,头发还在,不用戴假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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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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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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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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