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李小白林风>1931章 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达建笔将全身感官提升到极致。

  短短几次交锋他就明白,靠他的眼睛是看不见阿银动向的,只能推算距离,牢记内心的节奏出手。

  “看不见,完全看不见,她消失的前一刻双脚脚尖都是朝前的,我就赌正面攻击了。”

  “一,二,三,就是这个节奏!”

  达建笔双手向前一挥,银芒闪烁,扑了个空。

  与此同时,他的左肩传来碎裂声,阿银出现在他身后,拳头狠狠砸在他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人砸的跪了下去。

  “吹什么牛逼。”

  “不管你是什么法则,跟不上我的动作都是白搭。”

  阿银拖着一连串的银色光芒在达建笔面前闪烁几下,而后又重新回到十余丈外。

  她在炫耀她的速度,每个人都能看穿她的法则力量,每个人都知道应该怎么应对,但即便知道方法和原理也无法抵御,因为没她快,跟不上她的动作,应对之策再多也没用。

  “我再强调一次,速度快没有用,我的法则凌驾于你的速度!”

  “我在此预言,你接下来仍然会从后方对我发起进攻。”

  “下一次,我会砍断你的手!”

  达建笔猛力拍击左肩,强行将碎裂的骨骼复位,不咸不淡的说道。

  他看出这个粉发少女没有小习惯小动作,不论从哪个方位进攻,对方的姿势都是一样的。

  这意味着阿银也经历过不少战斗,强行将自己露破绽马脚的恶习都改掉了。

  “我会从你后方进攻?”

  “你这家伙能预知未来么?”

  “我偏偏要正面进攻,你能奈我何?”

  阿银不屑,嗤笑一声,银色光芒闪烁再度消失在原地。

  极速的世界中,她的确是正面冲撞过去,但也就是即将接触的瞬间,脚步轻移,改向绕到达建笔的身后。

  “你以为你预测我会从身后攻击,我就一定会做出相反的举动。”

  “但我偏不,我仍然从你的身后发起攻击,有本事就砍掉我的双手试试!”www.xiumb.com

  阿银手掌探出,这一次,她要捏碎这个男人的锁骨。

  “刷!”

  手指触碰肌肤的瞬间,又是一道冲天的银芒,一柄铁扇子自下而上冲天而起,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将她手腕齐刷刷斩断,血液喷洒。

  就在阿银愣神之际,达建笔转身一脚将她踹飞出去。

  “如何?”

  达建笔神情淡然,满脸的高深莫测,如果是面对以前的对手,此刻他会毫不犹豫说出一个虚构的法则能力,以让对方相信他的谎言。

  但面对阿银他认为时机还不够成熟,谎言成真的机会只有一次,他要在对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说出谎言。

  “你是蒙的?”

  “我不信你能预测我的动作!”

  “不对,就算你预测到了,也应该跟不上才对,你怎么做到的!”

  阿银呆呆看着自己断掉的手,开始审视眼前这个男人。

  光是预知也做不到这一点,他确定这个男人看不见高速移动中的她,就算预知到了想要抵挡,也绝对是她先得手才对。

  “是啊,所以我说了,在我法则的世界里,极速是没有用的,斩你,并不需要速度!”

  “这一次,你会从前面来,我会正面砍掉你的手臂。”

  达建笔内心慌的一批,但脸上面无表情,他不能被看出破绽。

  刚才那一下是蒙的,就和石头剪刀布一样,提前告诉对方自己会出什么,以达到心理战的效果。

  “是真是假,马上就知道了,试探结束,现在是极速的世界,我要打到你没办法再开口。”

  阿银再度消失。

  连眨眼的时间都没用上,达建笔面前突然血光一闪,一条胳膊被高高抛起。

  但这并未结束,下一秒后方一股巨力来袭,将他击飞出去。

  银色光芒在整片大地四窜,阿银没有再停下脚步,即便被砍断双手也仍然保持高速移动。

  而达建笔心中的节奏也始终保持一致,他没办法判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能赌运气,前方还是后方。

  运气好就能砍下阿银的双手,运气不好他自己就会被击碎骨头。

  场中只有达建笔站在原地,全程看不见阿银的身影,只是偶尔会有一两条粉嫩胳膊被斩断抛起,但

  战况相当白热化,但总体趋势是对达建笔压倒性的不利,因为神的子嗣能断臂重生,而他的伤势却得不到修复,此消彼长,他全身骨骼碎裂大半。

  这样疯狂的战斗足足持续了十分钟。

  达建笔单膝跪地,他站不起来了。

  阿银脸色苍白的出现在十余丈外,即便是神子,接连不断的重生肉体也极度消耗心神。

  足足十分钟的战斗,表面上她完好无损,但实际让她消耗颇大。

  但好在对手的创伤更大,达建笔被他废掉一大半了,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很快就能分出胜负了。

  “还不够,还没让她对我产生恐惧。”

  达建笔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着阿银。

  他今日必死无疑,一个阿银还没拿下,身体已经这副鸟样子,如果那个名为风的白发少年动手,他立刻就得歇菜。

  “太狼狈了,想想也是,这种骗人的法则如何能拥有正面御敌的手段?”

  “但貌似从一开始我就走错路了,迈入修行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避免正面交手,今日有这种结果,也算我咎由自取,早知道我就应该拒绝【白】的安排,不进战场了。”

  “该死的,我到底为什么要来!”

  达建笔心中悲怆,他能给阿银造成伤害,但也仅限于此了,没有决定性的谎言就没有斩杀对方的力量。

  ……

  回想起自己进入战场的画面,不论是第一战场,还是进入诛神战场,他都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秘密。

  他在一颗连名字也没有的星辰出生,父母是编鞋子的,能做出各种款式美丽的鞋子,城里的大户人家都会过来购买,家庭算是富裕。

  他还有一个弟弟,那真是最快乐的时光,做错了事是可以说实话的,说实话虽然会被责罚,但也会被夸奖是诚实的好孩子。

  虽然他从小品行就不怎么端正,和奋力读书考功名的弟弟是天壤之别,但不论在外面干了什么坏事,他都会实话实说。

  会用扫荡腿让百岁老人亲吻地面,会趁女人睡着时剪掉她的头发当钓鱼线,会把鸽子蛋放在鸡窝里,再把鸡蛋放进鸽子窝里,让鸽子和鸡厮杀一场,遇到味道配不上价格的路边摊不付钱转身就走更是家常便饭。

  但不论发生了什么,他都会说实话,这是从小母亲的教导。

  因此,不论他说什么,人们都会相信,他一直引以为豪,他认为这是人们对他最大的尊重。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看上了他的鞋子,问他家在哪。

  是他把男人带进家里的,然而他却亲眼看见那个男人逼迫他的家人吃用鞋子装盛的饭菜。

  那个男人杀了父亲和母亲,剖开了他们的尸体,装在一只臭气熏天的鞋子里,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哭成泪人,但他点头,因为他不说谎。

  男人让他把装满鞋子的内脏吃干净,这样就可以多活一天。

  他吃了。

  第二天,男人把全村人都聚集起来。

  把弟弟带到他的面前,给了他一把刀。

  只要他杀掉弟弟,并且像第一天男人所做的一样剖开尸体,那么整个村子就可以再活一天。

  他不记得自己那天做了什么,他只记得全村的人都跪下求他。

  第三天。

  他的面前放着一只装满内脏的鞋子,他知道这是谁的内脏。

  他想像第一天一样囫囵吞枣,一口气吞下去,但男人不许,男人给了他刀和叉,让他细嚼慢咽,仔细品尝其中滋味。

  因为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这种屈辱,痛苦和悔恨,他足足品尝了三天。

  第七天。

  男人再次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仍然点头。

  男人要他往南边跑,一直往南跑,不准停,只要一直跑,他就能一直活着。

  他信了,因为这个男人也没说谎,群村的人到现在也活着。

  大家都在往南边跑,天昏地暗,边跑边吐,没有时间观念,有的只是疲惫和饥肠辘辘。

  有村民跑死了,他就拖着村民尸体跑,一边跑一边熟练剖开村民的尸体,饱腹一顿。

  他不敢停下,因为男人说只要他还在跑,就能活。

  全村一百多口人,他吃掉了三十多个,终于他跑出去了,跑到哪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进入一条通道,进入了漆黑一片,漫天星辰的世界。

  身后的星球在崩碎,碎裂星球的附近,有两道人影在缠斗。

  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决心不说真话,归根结底,如果在男人问他家在哪时,他能撒个慌,那么或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要靠谎言活下去,直到找出那个男人,将他干掉。

  ……

  “突然想起这些,是走马灯吗?”

  “但现在想想,很多事在记忆中都模糊了,连父母和弟弟的脸都不记得了,鱼欢水的书里说过,这是记忆的自我保护。”

  “但即便如此,唯有打碎星辰的那两道人影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其中有一道是女修,粉色头发……”

  “粉色头发?”

  “怎么这个也是……”

  达建笔似是惊醒,猛然抬头看向阿银。

  这个少女也是粉色头发!

  达建笔颤声:“我问你,你说你以前来过宇宙星空历练,是否有和一个男人交手,并且打爆了一颗星辰?”

  阿银摊开手,也在用这难得的平静恢复伤势:“我打爆的多了,你说哪一个?”

  “黑衣服,还有鞋子,那个男人只穿了一只鞋子!”

  “噢,你说他呀,我记得,那是我师尊派来带我回去的,我不想回去,就跟他打了一架,那家伙脏兮兮的,说什么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恶心死了。”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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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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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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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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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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