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太阳已经照耀在了大地之上,而朕也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昨日朕从幽州的长城往北跑了有六七百里,而且从幽州的北面到并州的云中郡,更是有上千里的距离。假如朕现在骑着紫云向西南的方向奔驰,至少要跑两天的时间,才能够到达魏延的军中。如今朕单骑离开军队已经有小半个月的时间了,也该早点回到军中了,否则祢衡、典韦等人还不一定急成什么样子呢!
“不,大哥!你来到我的草原一趟,怎能不让兄弟我招待一番啊?”谁知道朕刚说出要走的话,轲比能却有些不愿意了。这时朕还没跨上紫云宝马,轲比能就一下抓住了朕的马缰。只听轲比能说道:“您是我唯一的结义大哥,我一定要让您见见我的家人才行!我想我的兄弟和族人,也一定会很高兴见到你的!”
“你的族人?”当听到轲比能如此说后,朕的心中也是一动,就问道:“不知兄弟你的部落,有多少族人呢?”
“我的族人有接近两千,这其中能够骑马征战的战士就达到了七百人!”轲比能有些骄傲的说道。
“两千……”当轲比能说出这个数字之后,朕不由得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了。这两千族人、七百战士,对于轲比能或许是觉得不少了,但对于朕来说,也就是一个小乡镇的人口。要说轲比能的这个部落啊,说它是小部落有点对不起它,但要是说它是大部落,又太抬举它了。当朕听到轲比能部落的人数之后,已经知道它也就是个中不溜的部落吧!
不过这轲比能部落人口的数量却与朕记忆中的有些出入,朕记得在原来的历史上,轲比能可是控制着整个东鲜卑,麾下骑兵数量达到十几万的雄主啊!怎么现在轲比能手下就这么几个人呢?这时朕看了轲比能的脸一眼,就又问道:“兄弟,你今年多大了?”
“我?我二十了!”轲比能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又说道:“……嘿嘿,是虚岁!”
“虚岁二十,那实际也就十八九岁吧?”朕看了看轲比能满脸胡须的样子,本来以为轲比能怎么都得二十八九了,但没想到他才十八九岁,看来这草原人长胡子也是长得够早的。
要是轲比能还不到二十岁,那也就说得通了!现在轲比能只算是刚刚出道,所以部落的规模小一点也不奇怪。而在原来的历史上,他就是凭借一个小部落起家,最后变成了东鲜卑的王者。现在朕更给了他这个“龙胆”的属性,恐怕他的前途会更加不可限量了吧!
“嘿嘿,大哥!你别看我部落的规模不大,但就在我刚接手的时候,我部落里的人只有七八百呢!”轲比能有些自豪的说道:“三年前,我的父亲过世,族人们就推举我来管理整个部落。当时部落里全部只有七八百人,能够征战的战士也就是一百多人。但是这几年我与东匈奴的人打了几场大仗,好几个鲜卑族的部落觉得我能征善战,就都投靠了过来。现在我已经有两千名族人了,只要再给我三年的时间,我有信心能够把部落扩展成上万人的大族!”
“好,兄弟!英雄不论出处,有志不在年高!我看好你!”朕看到轲比能信心满满的样子,就鼓励的说道:“我相信未来有上千里的草原,都会是你纵马驰骋的疆场!”
“好的,我一定能做得到!”轲比能的眼中也闪出了夺目的光芒。这时只见轲比能骑到了马上,说道:“大哥,我的部落就在西北一百五十里的地方,只要咱们快点骑,就能够赶上部落的晚宴!”
“呵呵,好吧!那咱们走!”刚才朕和轲比能多说了两句话,他可能就以为朕要跟他回部落了呢。不过这轲比能的部落也是在西边,还不算绕远路,既然轲比能非常想让朕去他的部落看看,那朕就跟他去一次吧。
当轲比能听到朕真的要和他回部落了,就一指西北的方向,当先纵马跑了出去。刚才朕连杀了二百多名匈奴骑兵,一些匈奴的马匹还散落在草原上,朕和轲比能就顺手牵了过来。而在一番驱赶之后,我们一共归拢了几十匹的战马,于是我们便一起带着马匹,向着轲比能的部落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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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水草而居,顺天时而动。鲜卑族的牧民和大部分的草原人一样,都是没有一个固定住处的。当看到某个地方的水草丰茂,鲜卑牧民就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而一旦这里的水草枯竭了,他们就会踏上迁徙的道路,寻找下一片可以栖居的地方。就在朕和轲比能骑马跑了小半天之后,我们便来到了轲比能部落的所在地,一片水草肥美的山丘之下。
“大哥,看!是我的兄弟和族人出来迎接咱们了!”当朕和轲比能距离部落还有一两里地的时候,就见到十余个牧民纵马跑了过来。而在这些牧民的最前面,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朕看到他的样子与轲比能比较像,就知道他应该是轲比能的弟弟了。
“阿卡,阿嘎,阿噜切洛咕噜~”当轲比能的弟弟骑马跑到半里外的时候,就用鲜卑话喊了起来。
而轲比能听到自己兄弟的喊话之后,也用鲜卑语喊了几句,然后就转身对朕说道:“大哥,这是我的兄弟苴罗侯。他在问咱们有没有抢到单于的王冠呢!”
“呵呵,好!你来给他们展示一下吧!”朕随手就把单于王冠递给了轲比能。
“不,大哥!这已经是您的王冠了,请您戴在头上吧!”轲比能并没有伸手接过王冠,而是对朕有些恭敬的说道。
“我戴在头上?这个不太好吧?”朕听到轲比能如此说道,就有点犹豫了。虽然朕并不太了解草原人的习俗,但也知道随便戴上单于的王冠不太对劲。
“不,大哥,请你一定要戴上!”轲比能紧紧握了朕的手一下,就说道:“你是我的大哥,我的族人就是你的族人!我们全族之人都希望尊奉你为单于,所以请你戴上这顶单于王冠!”
“啊?这就尊奉我为单于了?你们的单于不是所有大族选出来的吗?”朕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是的,草原人的单于是各个大族选出来的,但是我们每个部落也有选择尊奉什么人的权利!而我认为,在这东鲜卑的大草原上,没有一个人比大哥你更加适合!”当看到朕还有些犹豫,轲比能就顺手从朕的手里接过了单于王冠,说道:“大哥,请让我来给你戴上王冠!”
“这个……好吧!”朕看到轲比能如此坚持,也就点了点头同意了。也许是来到草原上之后,朕的心胸也变得开阔了许多。此时朕不由得想到,反正现在来到了这个异国草原,就算是玩一下也无所谓了。再者说了,朕已经是大汉皇帝了,难道当不得一个草原上的单于吗?
这时轲比能已经解开了王冠的丝带,将单于王冠给朕带到了头上。而当轲比能的弟弟苴罗侯看到朕戴上了王冠之后,也是非常吃惊,连忙就和十几个牧民跳下马来,站到了两旁的道路上。
此时轲比能微微一笑,就与朕并肩骑马进入了部落。而在这一路走来的路上,轲比能一直在用鲜卑语大声的说着什么。随着轲比能说完这些话后,所有鲜卑族的男女老少就都看向了朕,然后一起呼喊起了“刘刀”的名字。朕看到许多鲜卑牧民的脸上充满了淳朴的诚挚,还有由衷的敬佩之意,估计轲比能是在说朕独自杀掉两百匈奴兵的战绩呢。于是朕就微笑着仰起了手,也跟所有的牧民打起了招呼。而当这些牧民看到朕招手之后,顿时又爆发出了阵阵欢呼之声。wWW.ΧìǔΜЬ.CǒΜ
要说这草原上的风俗,真的跟中原大地不太一样。在大汉的国土上,就算是百姓要欢呼,那声音也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这些草原上的牧民呢?他们真是声音能喊多大就喊多大了!就算是一些草原上的小孩子,他们也扯起了嗓门阵阵高喊,好像生怕别人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一样。也许是这大草原实在太辽阔了吧,平时草原上的牧民喊声小了,远处的人根本就听不见。所以久而久之,所有的草原牧民都生成了一副大嗓门。
这时轲比能也转过身来,对朕说道:“大哥!咱们草原人天生就是自由自在的性格,只要骑着一匹马就敢去任何地方。所以草原人的马匹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草原人的嗓门是能喊多响就喊多响!这就是草原人的生活!”
“哈哈,好啊!”此时朕也被这些草原牧民的嘹亮嗓门给感染了,就高声喊道:“天地辽阔、纵马驰骋、无拘无束、逍遥一生,这真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啊!”
“哈哈,是啊!”虽然轲比能也已经扯着嗓子喊了,但是周围牧民的叫声实在是太响亮了,就连轲比能的声音也给压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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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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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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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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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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