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拍太监的马屁似乎有点下作,不过深知这段历史的我可知道,汉灵帝还有五六年的活头呢,只要汉灵帝活一天,张让就是天下最大的权臣。那么在未来的五六年中,结交好张让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了。
农历十一月初五,我跟着封谞来到了张奉的府邸。而因为张让的面子太大了,张奉的寿辰上也着实来了不少的大臣和名士,像九卿这样的高位官员直接到场了三四个。另外大将军何进虽然没有亲自来,但却派了他弟弟何苗来道贺。而在十常侍里,除了当天要当值的赵忠和曹节,其他的所有人都来了。还有各大世家中也来了不少人,袁家、杨家、荀家都有嫡系子弟前来道贺。
一路之上,我跟在封谞的身后,听他和各路宾客寒暄,也着实认识了不少人,而其中最让我耳熟能详的人居然是袁术。袁术作为袁家的嫡子,他的派头可真不小。虽然他是小一辈的人,但也像许多高官一样带了八个随从前来。这八个人中有四个文官、四个武将,只是不知道武将里有没有纪灵。虽然这个袁术已经来了,但我却没有见到袁绍,或许因为袁绍、袁术是竞争的关系,所以这种场合袁术到了,袁绍就不来了吧。当然了,我也没见到曹操出现。
等各路宾客寒暄了一阵子之后,就有侍女把所有人迎到了宴席之上。此时张让居中而坐,他的干儿子张奉坐在他的下手,而两边的宾客根据身份的高低,也依次而坐。封谞在十常侍中排名第三,因为这次赵忠没有来,他就直接坐到了左面的第二席上。
不久后,张奉府邸的仆人摆上了丰盛的酒菜,在张让致意之后,各路宾客就开始高谈阔论起来。当然,这宴席上的主旋律还是拍张让的马屁,包括到场那几个九卿在内的官员,一个个都卯足了劲奉承着张让如何得到汉灵帝器重,如何是大汉朝的栋梁之类的话。或许是这类奉承的话听太多了,张让也只是淡淡的微笑,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但是就在这时,谏议大夫刘陶却突然站起来说道:“各位,张常侍是皇上的奶爸,但我看张常侍还不如今天的寿星公张奉重要。要知道,皇上或许可以离开张常侍,但可离不开太医令张奉啊!”
现在正是宴席上气氛开始热烈的时候,而刘陶阴阳怪气的声音一出,直接就把气氛降到了冰点。本来在宴会开始前我还有些奇怪,为什么像谏议大夫这种素来是刚正不阿的官员要来张奉的寿宴,现在听到刘陶的语气才知道,原来他是来砸场子的。
“刘陶,你什么意思?”张让冷冷的说道。
“什么意思?当然是来拍你们这对宦官父子的马屁啊!你这个张常侍能够在皇上那里得宠,蛊惑得皇上每天不干正事,还不是得益于你干儿子的手艺?要知道,太医令张奉配出来的春药可是天下的一绝啊!哈哈!”只听刘陶说道。
“刘陶,你这个混蛋,你欺人太甚!”张奉一下子拍案而起。
“我呸!是你们父子欺天下太甚!皇上之所以不务正业,都是因为你们这群阉党的蛊惑。你们这群败类,早晚自取灭亡!”刘陶大声的喊道。
“给我把刘陶拖出门外,扔出去!”这时张让一声尖叫,几个侍卫上来抓住了刘陶,直接架了出去。而就算被侍卫抓住了,刘陶依然是骂声不绝。一时之间,张让、张奉这一对父子的脸上是一阵白一阵绿,脸面直接掉地上了。
当然,张让父子的脸面掉到地上了,自然有人想给捡起来。许多一直想拍张让马匹的官员连忙大骂刘陶,又说张让多么让皇帝器重。不过,这些马屁张让本来就不太感冒,现在听来更加索然无味,脸色就一直没好起来。而现在看着席上其他人已经拍不出什么奉承话了,那么就该我出场了。
“让父!您不用和刘陶这样的憨货一般见识,今天您和寿星公的心情哪是刘陶那样的小官能够破坏的呢?”我站起来说道。
“哦?你是?”张让看到我是从封谞席上站起来的,也给面子的问了一句。
“哥哥,这位是我新结交的青年才俊刘剑。你有没有听说洛阳最近正在卖的玉露酒呢?这种好酒就是这位刘剑、刘友直酿出来的!”封谞看到张让问起来,就赶紧说了几句。
“哦,原来玉露酒就是你酿造的啊?不错不错,我最喜欢的就是能够创造新鲜玩意的人才了。”只见张让点了点头,说道:“不单是你,我儿子张奉,还有十常侍里的毕岚都有一些奇思妙想。你们有空可以多亲近亲近。”
“多承让父抬爱,小人一定从命!”此时我先向张奉和毕岚致意一下,又对张让说道:“让父的眼光独到,哪是刘陶那样的俗人能够明白的?要知道皇上是真龙降世,必然有天凤相伴,而让父就是天降凤鸟来陪伴皇上的。传说凤凰也像真龙一样生有九子,而其中凤凰最喜爱的儿子就是鹦鹉。依我看来,太医令张奉就是鹦鹉转世,前来陪伴让父,伺候皇上的。”
现在我说的这些话都是我和祢衡提前拟定的,此前我们已经提前打听到,这个张让爱鸟,而且非常的爱。在他府上至少养了有几百只鸟,光伺候这些鸟的仆人就达到了一百多人,可见他有多么在乎这些鸟。而且张让对鸟的爱好也达到了一定层次,平时他的衣服上不绣别的图案,就是绣上了许多飞鸟的图案。今天他的衣服上就绣了一只昂首弄姿的凤鸟。Χiυmъ.cοΜ
当然,作为张让干儿子的张奉也很喜欢鸟,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鹦鹉。在今天这个宴会大厅里,就有一只金黄色的鹦鹉挂在张奉的身边。当张奉说话的时候,鹦鹉也会偶尔学舌,弄得张让和张奉十分开心。
“哦?你这说法我很喜欢!难怪我家奉儿这么喜欢鹦鹉,原来是鹦鹉转世啊,哈哈!”在听我说完这番话,张让心情也好转了一些,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让父,看到让父与张奉兄弟父子恩爱,我突然有了灵感,想要作赋一首,还请让父和在座的各位宾朋评点。”我又说道。
“好啊!没想到刘剑小友还有大才,可以随时赋诗,那你念来听听吧,绝对不会差!”张让含笑点头说道。
而我则清了清嗓子,开始念道:
“惟西域之灵鸟兮,挺自然之奇姿。体金精之妙质兮,合火德之明辉。性辩慧而能言兮,才聪明以识机。故其嬉游高峻,栖跱幽深。飞不妄集,翔必择林。绀趾丹觜,绿衣翠衿。采采丽容,咬咬好音。虽同族于羽毛,固殊智而异心。配鸾皇而等美,焉比德于众禽……”
说来惭愧,这篇《鹦鹉赋》还是祢衡写的呢。假如我不是穿越到三国时期,在十几年之后,祢衡会在黄祖的宴会上写出这篇《鹦鹉赋》,不过因为我来到了这里,就提前把这篇赋借用一下吧。小祢衡你放心吧,以后我会好好补偿你的。
此一篇《鹦鹉赋》六百多字,我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念了出来。一开始,各路宾客还是装模作样的点头称赞,但越往后面,几乎所有的人都瞠目咂舌的惊呆了。要知道作为汉朝主流的艺术形式,词赋才是最彰显文学水平的,而小祢衡这篇《鹦鹉赋》在整个汉朝历史上也可以排到前十名。当我在宴席上当场念出来后,顿时把所有的宾客都震惊了。就算席上最出色的才子也会感叹,自己根本写不出这样的词赋,而作为寿星公的张奉更是激动得无以复加,直接就站起来拍手叫好了。等着我念完了全篇之后,张奉就亲自斟了满满一杯酒,双手端到我的面前给我敬酒。
“叮咚!玩主在张奉宴席上作(抄)《鹦鹉赋》一篇,震惊宾客,获得声望值1000点,目前玩主声望值1500点。”小剑的声音传来。
我去!祢衡的这篇《鹦鹉赋》居然有1000个声望点?或许不仅是这篇词赋好,可能也是因为今天在座的是整个大汉朝的高官大臣们吧,所以影响力也变大了。不过此时容不得我多想,现场的赞叹声已经响成了一片,而我则赶紧一一致谢,然后又狠狠拍了张让一阵子的马屁,才坐回了席上。
现在张让的心情已经完全好转了,而他的面子从被刘陶砸到谷底,到被我直接提升到了巅峰,更对我十分感激,只见张让满眼放光的对我说道:“刘剑小兄弟啊,我活了接近五十年,今天才遇到了你这么一位知己啊!我府上的珍禽异兽可比奉儿这里多多了,你要是有空,一定要到我的家里看看啊!”
“让父邀请,谁敢不从命呢?”此时我笑着说道,脸上和心里面都已经乐开了花。
看来这一次我是正中张让的马屁了,他现在居然邀请我去他的府宅,那么我也可以顺藤摸瓜,和张让攀上关系了。不过,我会不会被刘陶这样耿直的大臣给说成阉党就不知道了。要知道,我的心可是要拯救乱世的!但要想在这个历史上最混乱的年代崛起,可是要讲实力、讲策略的。像刘陶这样的谏官,或许他足够正直,可是却必定被张让这样阴险狡猾的人给除掉。所以我嘛,还是借着张让这个梯子多攒攒声望值吧。
第二天一早,我又带上了一百两黄金,还有许多崔林收来的珍玩、珠宝,前去拜访了张让的府邸。而在和张让一阵深谈之后,张让便拍着胸脯向我保证,由他亲自给皇上推荐,封我个中郎将的职位。当然,交给汉灵帝的钱还是要我出的,于是我又拿出了相当于大半身家的一千两黄金,交给了张让,由他转交给汉灵帝。这时的张让给我说,汉灵帝最喜欢在濯龙苑玩“做生意”的游戏。只要一有机会,张让就让我以买家的身份,去濯龙苑向汉灵帝买卖官位,而这也是汉灵帝本人最喜欢的一种玩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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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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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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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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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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