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在修真界不要惹事生非>第三百四十四章 江书爱的往事(一)
  雨若斋…

  同时,也可以称之为钱氏大酒楼。

  但无论怎么称呼,这里已然变成了一块废弃之地,似乎自从几个月前这里经历过一场大战之后,这处地就被称之为大凶之地,无人愿意在接手。wWW.ΧìǔΜЬ.CǒΜ

  此时,江书爱已经恢复了修为,一路来到这里。

  只是,放眼望去,眼前的这片荒凉之地如今什么都没有剩下,剩下的只有一些残破不堪的木屑而已。

  江书爱缓缓低下头,望着手中握着一颗不知什么花的种子,眼中有似乎有着数不尽的温柔。

  但在抬起头望向这片荒凉之地时,江书爱的眼中,一滴泪水忍不住缓缓落下。

  几十年前…

  池凌山,某处茅草屋。

  一个少年在夜晚之际,还在苦读秋节诗词选集,为的就是能在这修真界金榜题名,然后当个小官,日子能够过的好一点。

  少年自幼父母双亡,没马车也没好房,唯一这间茅草屋还是隔壁的邻居大妈见他可怜,低价租给他的。

  至于少年是如何长大的,那就说来话长的,就不要去追究了。

  “天色阴沉,乌云密布,看来是要下雨了。”少年抬起头,缓缓的望向窗外道,便站起来急忙跑到外面去收那些晒干的衣服。

  但是,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来了一道闪电,咔嚓就劈在了少年面前,于是乎少年面前突然多了一朵白色的花。

  紧接着,闪电就离开了。

  而少年也是被吓坏了,但看到自己脚下竟然多出一朵白色的花在那里顽强的生长着,心中就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所以,少年便找个花盆,把这朵花给移栽到了花盆里。

  然后,少年回到屋里,便将这朵花放在了自己的书桌之上,每天苦读秋节诗词选集时,这朵花都一直陪伴着他。

  就这样…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由于少年只知道苦读秋节诗词选集,一点都不知道劳逸结合出去锻炼锻炼。

  而就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曾经是少年的他已然变成了青年,每日只会咳嗽不断,就连看秋节诗词选集都无法专心了。

  没过多长时间,便达到了卧床不起的境界。

  而那多白色的花,却是不禁开始散发着微微白光,只是这道白光很微弱,在白天根本就无法让人注意到。

  晚上…

  青年已经在床上咳嗽不断,可外面却又很不适适宜的下起了暴雨,而这也让这简陋的茅草屋变得苦不堪言。

  就连屋顶,都开始滴答滴答开始漏水了,至于床上的青年也是没能幸免。

  青年咳嗽不停,意识也很昏沉,这种状态下怎么肯定能够入睡,感觉到屋里漏雨了之后,便撑死身子想要坐起来。

  可无论怎么努力,眼下的青年根本无法做到这么简单的动作。

  “水…水…”青年躺在床上,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在呼喊着,只觉得自己的嗓子像是被火烧一样,根本发不出太大的声音。

  书桌上,那朵花正在散发着微微白光,在这夜晚之际清晰可见。

  白光持续了没多久,只见这朵白色的花,竟然直接化作了一位白衣女子,缓缓的站在床头前,一脸担忧的看着卧床不起的青年。

  “水来了。”白衣女子在书上上拿了碗水,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方法,总算是让青年喝下去了。

  几天后…

  青年醒了,不知道自己的书桌前为何多了一位白衣女子,起初青年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忍不住还揉了揉眼睛。

  但看来看去,青年觉得自己的眼睛也没问题啊,自己书桌前坐着的的的确确是一位白衣女子。

  “公子醒了?”白衣女子回过头来,放下手中的秋节诗词选集便急忙道,看起来秋节诗词选集明显没有床上这位青年来的重要。

  青年闻言,有些惊慌失措,一脸茫然的点了点头道:“醒了。”

  在青年看来,这么美丽的女子简直就是地上没有天上有,能在地上有属实极为罕见,更何况自己这破茅草屋里能有,那就只能说自家的祖坟冒青烟了。

  当然,青年对于自家的祖坟在哪儿都不知道。

  白衣女子见他那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不住掩面笑了笑,觉得公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这几年来,白衣女子可谓是无时无刻都在关注着青年,知道青年每天都在寒窗苦读,所以这才感染了风寒。

  只是,白衣女子不明白的是,这秋节诗词选集到底有什么看头儿。

  白衣女子自己看了几眼就看不下去了,觉得里面的诗词太过于矫揉造作了,矫揉造作可以不提,但滥竽充数的诗词也太多了吧,内容实在是太水了。

  “公子想必是饿了吧,要不要吃点东西。”白衣女子觉得公子这几天都没吃什么东西,只靠着自己喂了点水,再上去输入了着真气才勉强维持体能。

  不得不说,白衣女子跟前善解人意,就连青年望向白衣女子事,神情都忍不住再次恍惚。

  恍惚之后,正好青年的肚子忍不住咕咕的叫了起来,很明显是饿了。

  “吃。”青年望着白衣女子,只说出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之后便目不转睛的盯着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见状,忍不住避开那炽热的目光,低着头脸色微红着询问道:“那不知公子想吃些什么,是粥呢,粥呢,还是粥呢。”

  说起来,青年已经好几天没进食了,这内脏肯定消化不了带油水的东西,所以白衣女子才会这样说。

  只是,青年哪里管的了吃什么,也意识到了自己这一直盯着人家姑娘有些太过于失态了,便只好移开目光眼神飘忽道:“都行,只要是姑娘你做的,我都爱吃。”

  显然,眼神飘忽只能说明青年的眼神根本就不知道往哪里放了,无奈之下,青年冷不丁儿的扫到了秋节诗词选集,神情大喜,似乎像是发现到了救星一样。

  不过,白衣女子见状,神色明显有些不高兴了,见公子竟然望着那本水的不能在水的秋节诗词选集微微出神,竟然不看自己。

  这很明显,是没拿自己当回事儿啊!

  “既然如此,公子就起身去买米去吧。”白衣女子微微笑道,但这笑意明显有些些许冷色。

  要知道,白衣女子照顾青年这么多时日,可是醒来之后看了自己一会儿,便去看那秋节诗词选集。

  算算时间,看秋节诗词选集的时间已经大于看自己的时间了。

  一分零八秒!

  一分零九秒!

  一分零十秒!

  白衣女子数不下去了,觉得公子实在是太过分了。

  “呃…”青年也是微微一愣,没想到白衣女子这时候,竟然突然给自己来了这么一个大转折。

  不过,这也倒是没什么,毕竟自己每天都是自己买米买菜,自己挑水做饭,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还是无伤大雅的。

  只是,还没等青年说什么,白衣女子便再次笑着道:“家里没米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句话,公子想必是…”

  白衣女子没有把话说下去,但青年可是熟读于秋节诗词选集,怎么可能不明白这句话呢。

  “懂…都懂,公子我这就去买米去,姑娘且在家里稍等片刻。”青年也是麻利,话音刚落,便直接蹭的一下站了起来。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一阵恶心,眩晕,紧接着便是眼前一片黑暗。

  自己这是要死了吗?

  青年在心中如此问着自己,随即便倒了下去。

  只是,青年却是嗅到自己倒归倒,怎么还有一阵香气扑鼻而来呢。

  慢慢的,青年恢复了视觉,发现自己竟然倒在了温柔乡里,这让青年神色大惊,急忙起身假装咳嗽,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白衣女子这时也发现了自己的冒昧,忍不住后退了几步,脸色比之前更显得发红了。

  “公子,你才醒,不能起的这么猛。”白衣女子低着头,好心提醒道,对于刚才秋节诗词选集那件事似乎已经忘光了。

  青年闻言,也是不由自主的后退几步,慌里慌张道:“没事,不猛,只是意外。”

  可是,这个解释似乎很让人伤心,最起码在白衣女子看来,这个解释也太蠢了点了。

  什么叫做没事?

  什么叫做不猛?

  什么叫做只是意外?

  对于这整整一句话,白衣女子认为,这一句话中,就没有一个字是令自己满意的。

  “那公子一路走好,小女子就在家里等着公子了。”白衣女子微微笑道,并没有露出任何的不满。

  毕竟,在自己看来,公子的病还没有好利索,还是不要去计较那么多了。

  青年闻言,挠了挠头,露出一副有些发傻的样子,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能出现在这破茅草屋里。

  想来先去,青年觉得,当初以低价租下这间茅草屋实在是太划算了。

  “好,姑娘就不必送了,这里离集市不远。”青年笑了笑道,也不管兜里有没有钱,便直接出了门。

  白衣女子见状,望着公子离开的背影,便就那么看着,直到公子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的眼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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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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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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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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