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若是攻击的速度上不去,剑相比枪,是要处于明显劣势的。特别是自己练习最多的褚氏剑法,精于剑意却疏于速度,而师公的林家枪则是专注于快攻快打,两家的武功在格调蕴意层面其实是互补的。
剑的长度永远不及枪,而枪的最快速度永远不会大过剑;枪着眼于远,而剑专伤近敌;枪不及剑之刃利,剑不及枪之从容。二者实是各有优劣。随着对枪法的了解渐深,江月的领悟也愈多,慢慢地便喜欢直至迷上了枪法……
随着江月练功渐入佳境,林重也慢慢地放松了对他的约束,允许他走出阁门,在附近山上走动。知道他有孝心,林重还允许他每隔一段时间和老家通书信一封,以消除他的顾虑和担忧。
无论刮风下雨,江月都坚持不懈地练功。从枪法的基本动作到师公林家枪的每一个招式,江月都熟练千遍,直至完全掌握,刻入脑髓中。不光是因为师公和师父要求严厉,更因为自己已下定决心,这林家枪法,不练则以,若练一定要练到极致!
林重曾将数百支长枪直立扎入土中,让江月在枪头上行走,以训练其内力和平衡;为了让江月的身体变得柔软坚韧,林重利用上千支长枪,在桃花阁后高低不平的山坡上架起一片“迷枪振”:阵中的枪支姿态各异,有的笔挺直立,有的歪斜成各种角度,甚至直接从高树上倒放垂下,再或是横亘空中……林重让江月穿过迷枪阵,而不能碰到任何一支;只有自己一人陪练似乎远不够,林重支起几杆一人高的粗壮的圆木,以便江月练习……各种办法,各种手段,只为了江月能更快进步。xiumb.com
……
很快,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百根竖立朝天的枪头已被江月踏得钝平;迷枪阵中的长枪形态如初,江月已在其中练得身捷如燕;院中直立的几根粗木也被江月的长枪戳得遍身是孔,烂朽无形……
长期的坚持终于有了好效果,至此,江月终于完全学成了林重所创的林家枪法!
林重也惊喜地发现,若排除内力,单轮枪法,江月的修为不比自己差,某种程度上甚至还要强于自己!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之前武功的铺垫。特别是妻子教他的扇子功,想必他一定是从中受了什么启发。
而事实确实如此!江月不光学会了枪法,还把其中的精髓运用到舞剑中,使得自己出剑的速度倍增!再回头看时,江月直感叹之前学到的褚氏剑法真可谓慢悠悠……而且江月发现,不管是扇子或者剑或是枪,其动作招式都存在共通之处,特别是手腕和手掌操把发力之道,其实都是可以相互借鉴的!
后来,江月开始尝试着将扇子、长枪和剑三种武器的优势和精髓相结合,使它们都能被自己用出近为一物的效果……
江月分别使用三种武器,在师公林重面前一一展示。看罢徒弟表演的林重不禁拍手连连叫好,诗兴大发:“舞扇,翩若惊鸿婉如游龙,舞剑,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耍枪嘛,游龙一掷乾坤破,孤胆九连国境绝!真是英雄出少年啊,月儿,你比我强,真有出息!”
“师公太抬举我了,我这枪法,差你还多着呢!就算是小有成就,也都因你指导有方。幸亏你当时力主让我练枪,现在我不光学会了枪法,剑法和扇子功夫也都有了很大进步!”江月感激道。
林重笑着摇摇头道:“不不不,是你谦虚才对。如你所说,我只教了你枪法罢了,若论及耍扇子还有舞剑的功夫,我可不能与你相比。至于林家枪的招式,你已练得足够纯熟,只差实战中多运用就好了。综合下来,我想月儿你现在已经算是江湖上一等的高手了,我可不能与你相提并论呢!”
“哪里哪里,师公你真会抬举我。”江月虽然表面谦虚,心中却早是乐开了花。虽然自己内功远不及师公,若是单独用枪和他打,肯定不是对手,但毕竟这些进步看得见摸得着,已经足够让自己满意。
“怎么,难道我还需要拍你马屁不成?”林重调侃道,“人就是这样,岁月悄然流转后,往往已经变化很大,却大多不自知。放心吧,你现在很厉害了,以后真刀真枪和人比武的时候就会有体会的……”
再说林思重,她在树上看到了师弟江月和父亲比枪的情景,也听到了二人的对话,便忍不住从树上跳了下来跑到林重身边,噘嘴抱怨:“爹,你也太偏心了。宁肯把枪法教给一个外姓人,也不传授给你的亲生女儿!不行,我心里不平衡!”
“哎,哎,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外姓人?月儿虽只是你娘的徒弟,但在爹眼里,一直将他当做亲生儿子般看待!俗话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以后可别说偏心之类的话了!”林重正色严肃道,“记住,你是女孩子,别整天想着打打杀杀的,有空去多读读书去!月儿虽称你作师姐,但文韬武略俱在你之上,还不多学着点?”
只是开玩笑的口气,没想到老爹如此严肃,言语中还有责备自己的意思,这让林思重有些不悦。“至于这么认真吗?我以后不提便是。”林思重小声嘀咕着,“女孩子想学武功怎么了,不是很正常嘛?我看读书才是没什么用,最讨厌那些酸腐的文人。”
哪知林重听到后竟勃然大怒:“别以为你说话声音小我就听不见!你呀,果真如你娘所说,不听话!什么叫酸腐的文人?你可知读书才是经世治国的终极之道?你若是再敢跟我唱反调,以后就永远别练功,直接把你关到房里强迫你看书算了,哼!”林重长袖一拂,扭过了身去。
林思重真是搞不懂,自从父亲突然归来,就非要强迫着自己读书,岂知自己当年最讨厌在私塾读书的日子!明明就是偏心江月,做的事情那么明显,嘴上还不承认,林思重真是越想越气。“江月读书好,武功厉害,那你认他做儿子,别要我这个女儿了,哼!”林思重捂着嘴,假装抹眼泪跑开。
“我怎么可能……哎,真能胡闹!”林重本想安慰,可闺女已经跑远,只得望着她的背影无奈叹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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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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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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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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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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