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桃花扇之临安雨落>第七十二节 杀手亦有情
  巴州远郊外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旁边是一个破败的茅草屋。

  一个全身夜行黑衣的男人站在门前,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摘下黑色面罩,便推门而入。屋子里一张床上铺满茅草,上面铺展一面粗布床单,躺着的是一个正在沉睡的年轻男子,正是被黑衣人救出来的谢义。床边的蜘蛛网耷拉下来,灰尘落满了旧桌子旧椅子。黑衣男人叹了口气,脱掉身上的夜行衣挂到墙上,只剩下黑色面罩。天儿有些冷,他向手心吹口哈气,搓了搓手。

  京城正在通缉谢义,所以他只能跟着黑衣人东躲西藏。一路颠簸,便来到了这个地方。这是一个废弃的茅草屋,久无人住,破败简陋,不过好歹可以遮风挡雨。尽管如此,读书人身子骨弱,一番折腾下来,谢义还是感染风寒倒下了。

  黑衣人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谢义只知道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只不过为什么要冒性命危险救自己,黑衣人始终笑答他做事从来不需要理由。黑衣人生着一双冷血无情,布满杀气的眼睛,话不多且态度冷漠,只是在照顾自己这件事上,从来没有耽搁过。风寒之后,他尽快帮助自己运气,熬制汤药,孱弱的身体这才慢慢好转。

  望着还在熟睡的谢义,黑衣人眼中满是怜惜和担忧。这么几个时辰过去了,按理说应该好些了呀。他总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救他,其实自己也不明白,或许仅仅是欣赏他为了给同乡好友伸冤而甘愿放弃仕途,甚至是身价性命的品行。世间熙熙皆为利来,能够做到像他那样的人并不多。

  只不过有些事情,永远不能让他知道。这便是江湖,残酷,现实,毫无人情。至少,他一直都这样以为的。

  可是,看见了谢义,他又有点动摇。这个世界,不全是黑暗,还是有亮光的。

  谢义不知道,自己是阚雀愁,是血衣帮的帮主,认识死士无数。只要想杀谁,易如反掌。一样地,如果想救谁,也同样不难。

  只是杀手,注定不能有感情的,也不可能有。

  谢义,若我将来把你培养成一个杀手,你会是一滩烂泥,还是一个绝顶高手?

  “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谢义任何微弱的小动作都瞒不过阚雀愁的“鹰眼”。

  谢义只好笑笑,挣扎着从被窝里面爬出来。“黑衣人,这是哪里呀,我们要去哪里?我们都逃了这么久,应该是已经没事了吧!”

  “这里是哪儿?我也不知道。不过估计前面就是蜀地了,躲到那里应该安稳一些。现在还不安全,咱们必须注意着装,以免被人认出。”阚雀愁边整理衣袖边冷冷道。

  “我的余生就这样一直躲藏下去吗?那徐家翊的仇谁帮他报?我老家年迈的父母谁照顾?哎……”谢义心酸道。

  “现在你还考虑别人?真是感人呀,不过你要明白,只有先保全自己,才有资格谈别的。再说他们主要想要的是你,因为只有你手中握着死去的徐家翊的秘密。”阚雀愁道。

  谢义绝望地摇了摇头道:“如今我的画像已经被贴遍全国,怕是保全自己都难呀!”

  “这并不难,我学过一点点易容术,应付过关应该足够的。”阚雀愁安慰谢义道。

  “对了,黑衣人,你知道我的朋友江月吗?他也是因为这件事受到牵连,不知道他现在人在何处,是否无恙,我总是有种不好的预感。”谢义问道。

  阚雀愁过来帮忙把被子给谢义盖上并说道:“他可被你俩害惨了,考试没考好,还惹来京城百姓议论纷纷。我派人打听过,他应该是赶往蜀地去探望父亲了,他父亲江上雁现在是蜀地的钦差,不过坊间传闻,这个钦差不好当……”

  谢义听罢只剩懊悔:“当初真应该劝阻他,不要他趟这趟浑水。现在只想菩萨保佑他不会遭遇危险,并不关他的事。”

  “大多数人的命运都是先天注定的,我相信你的那个江姓朋友也是一样。自古英雄多磨难,他想当英雄,必然要承受更多。我觉得你倒不必过分担忧,我觉得他不会有事。”阚雀愁道。

  谢义一笑置之。“我怎么感觉你还有算命的本事?怪不得这么神秘!”

  阚雀愁露出久违的笑容,可是是那种阴森的笑。“我不光有算人命的本事,我还有要人命的本事!”

  “你的玩笑开大了,一点也不好玩。”谢义只得撇嘴,一头扎进了被窝……

  阚雀愁不允许自己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待谢义身子好得差不多些的时候,俩人就按照原计划出发,继续赶路了。

  ……

  到了通往蜀地的必经之途,也是江月坠崖的伤心之地。

  人群中一个并不起眼的伙夫正扛着柴火走在街上,他的眼神十分坚定,充满着某种渴求,却又飘忽不定,时刻在过往的行人身上瞥扫。

  阚雀愁锦冠黑纱遮面,埋首只管前行。已经通过关隘的谢义摘下面罩,终于可以送下来透透气。虽然尽力装出一副江湖武人的风范,可是骨子里还是书生气,谢义迈步走在阚雀愁旁边,似乎怎么也跟不上他的步伐。

  柴夫大意了些,树枝的细致末梢不小心刮蹭到了阚雀愁,差点将他的黑色纱冠从头上掀下来。“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扛柴火的。”阚雀愁低吟一句,后从袖口中滑出一支只有三寸长段的小刀,用力一甩,小刀直飞柴夫肩上最粗的树干。力量太大,树干一下子被劈开,成了两半,柴夫也因为毫无防备,一个踉跄。

  柴夫显得平静得多,他慢悠悠地放下柴火。酝酿之后,柴夫突然回头,使出全身气力,举起拳头猛地攻向阚雀愁。

  阚雀愁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自然是有防备的。伙夫用尽力气,却根本碰不到他的汗毛,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气喘吁吁。“柴夫,你赤手空拳,倒是好胆量。你柴火剐蹭到我,我不要命就是好的,你倒还打上来了!”阚雀愁说着,直接一脚踹到了柴夫的肚子上。

  柴夫“啊”地一声惨叫之后重重摔在了地上。他捂住肚子,嘴角流出了鲜血,像是受了内伤。“好功夫。不过大白天戴个面罩,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说,你是不是害我家公子的凶手?”柴夫忍痛道。xǐυmь.℃òm

  阚雀愁大骂了一句神经病。旁边的谢义感觉这柴夫似曾相识,努力回忆着,寻思良久之后失声大叫道:“你就是江府的那个管家吧?之前我见过你!”

  原来这柴夫正是江府大管家侯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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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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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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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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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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