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江月是这么认为的。一个低调朴实的木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显得破旧。往里面走几步之后,只见一条小河静静地沿斜方向流过院子,而后又分为两条支流。两条支流夹着的,正是主建筑,顶部木匾写有桃花阁三字。河边种有各种奇花异木,奇特的是,虽然外面还是春寒料峭,树木刚泛新绿。可是这里却早已是万花齐放,枝繁叶茂的景象了。只是花木过于旺盛,下面的亭台小径甚至看得不明显了。除了桃花阁,两条支流旁分别建一栋房屋,分别唤作明镜居和明秀居。
“心如明镜,这正是我们桃花阁主毕生追求的精神境界……”江月和父亲一边走路,一边听林思重身边的一位侍女介绍着。
“是啊,贵阁的风水布局处处彰显主人不俗的志趣和品味。阁楼看似简单分散,却又规格严整。小桥流水,更是颇具隐士之风。面积看似不大,这路却是曲曲折折,妙趣横生,如果不经人指点,定是要走错方向。今日难得一见,确实是长见识。”江上雁赞许道。
“可以呀,文人就是不一样,马屁拍得这么清新脱俗,本姑娘替我母亲心领了,嘻嘻。”林思重嘴上功夫丝毫不减。
“你这姑娘说话怎么如此没大没小?我爹和你母亲也算是故人,说起来还是你的叔辈呢。”江月实在看不惯眼前的这位林小姐,如此嚣张跋扈。不禁暗暗想,究竟是怎么样的母亲,才能教出这么一个“好”闺女。
江上雁当然是不会和一个丫头斤斤计较的。相反,倒是觉得眼前这位调皮的姑娘有几分可爱。
往事一幕幕重现。当年自己考中进士,入朝为官。认识了同在皇宫中做大内侍卫的林重,因为是同乡,林重又是仗义之人,所以私交甚好。只是后来林重突然从皇宫失踪,从此断了联系。只是差人送来一个婴儿和一封书信。
信中寥寥数语:雁兄,今日将这孩儿交付与你,托你抚养成人。此孩儿虽非我和枫儿亲生,却胜亲生骨肉。二十年后扬州城桃花里,有缘再会。若我那时已去,你要切莫伤怀,到时定要照顾枫儿和思重周全。送信之人是我心腹,留你身边为你所用。今日之事,定要守口如瓶,此信阅后焚毁。
江上雁倍觉诧异,却来不及多想。烧掉书信,并赶紧命人好生照料襁褓中的婴儿。并询问送信之人姓甚名谁,和这个孩儿的情况。这才知道他叫侯林,那婴儿也只有三个月大。侯林也不知道婴儿的来历和名字,只是负责完成这项重要的任务。江上雁回头看月色皎洁,就取名江月,随自己姓氏。并命令侯林保守秘密。这些年来,江上雁对待江月是视如己出,认真培养,好在江月天资聪颖,又十分刻苦,才华已遥遥领先同龄人。
如今时光匆匆,转眼已经是二十年之后,自己信守承诺,没有辜负林重兄弟的嘱托,把一个好学上进,知书达理的江月带到了杨秋枫这里。
然而江上雁自己是并没有和杨秋枫见过面的,只知道她是林重的夫人。在林重的眼里,自己的夫人是一个不善言辞,却内心火热,行侠仗义的江湖女杰。而如今再看看他们的这个女儿,似乎一点也没有她母亲的样子。
一行人穿过廊桥花苑,发现林思重的母亲杨秋枫早已在桃花阁门口等待多时。相比她那个调皮的女儿,杨秋枫看起来端庄持重了很多,穿戴以及举手投足之间时刻透露出一股成熟高贵的气质,妆容也要比女儿精致许多。杨秋枫生着两条又细又弯的眉毛。眼睛不如自己宝贝闺女的大,却也是富有神采,也迷人了许多。她嘴唇丰厚,看得出来今天涂抹了淡淡的唇红,正是娇艳欲滴的样子。xǐυmь.℃òm
“参见阁主”,“参见母亲”,侍女和林思重给杨秋枫行跪拜礼。
“好气派的院子,好大气势的主人呀,就是不知道父亲和他们是什么关系呢?我们两家看来必定是有什么渊源了。”江月暗暗思考。
“碧柔,思重,路上是否对客人有所怠慢呢?”杨秋枫看了江上雁和江月一眼,转头问自己的闺女。
“这你要问问您的宝贝女儿咯。”江月才不会放过这么难得的“复仇”的机会。
眼看着林思重想反驳,但又惧怕母亲威严的样子,江月忍不住偷笑。
“月儿不得无礼,这是你婶婶,你还不赶快行礼。”江上雁赶紧说话,避免气氛进一步尴尬下去,“见过杨大侠,不知我林重兄弟近来无恙否?”
江月赶紧打招呼行礼,杨秋枫看着自己有这么一个俊俏又风度翩翩的侄子,自然是欣喜不已,感叹道:“你养了一个好儿子呢!一转眼就是二十年啊,现在终于长大了,成了一个大人了呢。”一边摸摸江月的头,一边招呼他们进屋说话。
几个人把整件事情前后经过说了一遍,这才消除了疑惑和误解。侍女碧柔是桃花阁阁主的贴身侍女和管家,林思重自小娇生惯养,从未吃过苦头,所以性格有点任性。一家人远离喧嚣,避世于这桃花阁中,倒也清静自在。自己还命人在桃花里种下万亩桃树供人观赏,因为有丈夫林重之前的些许积蓄,加上桃花阁人也会做一些手工艺品,财源倒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被问及林重,杨秋枫不禁黯然神伤,自打二十年前丈夫留下一些重要信物,便是一去不归,杳无音讯。“朝中诸事复杂,处处暗藏杀机,稍不留神就是万劫不复。我夫君性格淳厚耿直,可能是得罪什么人了……”杨秋枫悲从中来,忍不住哭泣起来。当江上雁问起林重留下了什么样的重要物件的时候,杨秋枫却避而不谈了。
“是一个带锁的木箱,我从未打开过,现在也并非是打开的时机。”杨秋枫解释道,“有些事情其实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徒增烦恼。况且知道的秘密越多,其实越是危险,就像我夫君。”杨秋枫话语中些许无奈,似乎不希望江上雁继续问下去,江上雁只好作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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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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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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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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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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