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秦国小坑货>第四十六章 凛冬之怒
  “什么?”吴仕杰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连忙问道。

  “我觉得始终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时刻准备给我致命一击。”方正沉思道:“今天在街上我遭到了刺杀。”

  “啊?”吴仕杰惊叫出声,一蹦老高:“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

  “淡定!”方正道:“别一惊一乍的,我这不好好的吗?”

  吴仕杰嗫嚅着嘴唇,重新坐了下来。

  “而且听刺客所言是有人雇佣他来的。我怀疑是赵顺或是他爹福王。”方正把玩着手里的茶盏盖缓缓道:“除了他们父子,我实在想不到还会是谁有如此大手笔。”

  吴仕杰也思索着,嘴里喃喃道:“会不会是刘大海?”

  方正摇头:“我与他并没那么大的仇恨,而且身为知府他断然不会用这等方法来对付我,这样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一旦事情败露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难道真的是福王父子?”

  方正摇摇头:“还不能确定,只是有怀疑而已。”转念又道:“莫不是潘家发现我们在暗中调查这件事情,害怕他们的计划出什么意外而出手?”

  吴仕杰粗壮的手指揉着脑门:“这些事情好复杂啊,还不如做生意来得简单一些。”

  方正失笑,看着吴仕杰那胖乎乎的身子在这几天的劳累之下已经有些许瘦了,于是出言安慰道:“现在先别想这么多了,还是先吃饭。把你丢掉的肉赶紧补回来再说吧,不然你爹该责骂我了。”

  燕京。

  这里自古便是天寒地冻,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春暖花开,但是到了这里一年四季几乎都是一个颜色,皑皑白雪覆盖着高耸入云的山巅。连绵不断的山脉围绕着北平形成了一座天然的屏障,让北方的胡人不敢轻易涉足此地半步。

  而在此驻守的则是当今天子的二弟,被封为辽王的赵有义。

  王府中身穿厚重棉衣的下人们忙忙碌碌地走进走出,偌大一座王府中光下人就有数百名之多,可见辽王生活的奢侈,就更别提王府中那些金碧辉煌的建筑以及琳琅满目的金银玉器了。

  这里面除了王府是当今天子赏赐下来的以外,其他一切都是辽王一刀一剑从战场上以命相搏,从生死线上抢回来的。其中不乏有胡人王公贵族家的宝物,也不乏有异族奉若至宝的图腾器皿......林林总总堆砌起来几乎快把王府塞满了!

  辽王这些年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已经把周围的邻国打得畏首畏尾,虽谈不上闻风色变,但也相差无几了。

  多年的战争让原本身材健硕的辽王身形佝偻不少,面上更是由于常年的征战,在风吹日晒下变得粗糙不堪。原本那个细皮嫩肉的青年王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垂垂老矣,须发皆白的老人。虽说他是天子的二弟,但却总被误认为是天子的父亲。虽然这样难免有大不敬之嫌,但辽王对这种言论却非常受用,常自诩若是没有他在边疆镇守,这个大秦江山怕是早就改朝换代了。

  今日的王府气氛有些凝重。这一切要从早些时候的一只飞鸽说起。

  前几日,一只从杭州飞来的信鸽带来了一个对辽王来说既好又坏的消息。

  当年天子还未建国,三兄弟齐心协力之下努力打拼出偌大一片疆土。后来到了讨论谁该坐皇帝的时候,老大赵有仁当仁不让地站了出来,以长幼有序的理由把两个弟弟堵得哑口无言,只能眼睁睁看着皇位被大哥坐了。

  要说兄弟两没有任何怨言那是不可能的,但老三天生就是享乐的命,被天子指派到杭州封为福王之后便安安稳稳的享受起了这太平盛世,一心只管自家事,两耳不问二哥苦。

  赵有义因为当时武力值太强,被天子所忌惮,于是被一脚远远踢出政治中心,发配到辽地当了一名领兵打仗的王爷,与三弟的待遇比起来可谓是天差地别,一个在杭州当逍遥王爷吃香喝辣,另一个却在辽地驻守边疆吃风咽雪。

  时势造英雄。辽王一直相信这句话,自从被封到燕京接管防务之后便暗中培养属于他自己的势力,十多年过去了,手底下也有一批能拿得出手的精兵悍将,只待一个机遇,便可摇身一变化为一飞冲天,能行云布雨的真龙!

  而建国之前,赵有仁的妻子已经生有一子,在战乱中流失之后众人便都以为这个孩子已经死去,也就没有动心思去寻找。

  反倒是赵有义多了个心眼,一直留意这件事情,并且派出心腹手下前往全国各地寻找。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直杳无音信,没想到就在他也逐渐相信那个孩子死掉的事实之际,从杭州飞来消息称有眉目了。

  对于这个孩子,辽王有必杀的理由,于是很果断地下令当地暗子行动。然而这么多天过去了,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传来,这不由得让他有些寝食难安。

  如果真的杀掉了还好,哪怕是错杀了也无所谓,毕竟是个王爷,这点事情还是能解决的。可一旦这件事情没有做好被天子知晓了,那就有他好果子吃了。暗杀大皇子形同谋反,虽然身为王爷,但当朝天子的心狠手辣就算给他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哗啦!”

  王府中传出一阵瓷器摔碎的声音,吓得门外的下人们屏息凝神,纷纷暗自在心里多加了几分小心,千万别去触了霉头。

  就在上午,一个下人因为把上菜的顺序给弄混了,导致王爷怒火中烧之下竟然当场拔剑将此人的脑袋给剁了下来!得知消息的下人们顿时噤若寒蝉。

  对于王爷的凶残他们可谓是知之甚深。当年初到此地的时候,就因为当地百姓不服从他的管束,一气之下悍然杀光了小半个城池百姓这才住手。

  传说当年王府门前血流如河,暗红色的血液渗透进门口石狮子脚下,后来更是让两头没有生命的畜生修成了精。当然,这定然是不可能的。不过也能想象出当初的辽王是多么残忍嗜杀了。

  王府中,一个白发苍苍的男子佝偻身子背着手站在门口,双眼无神地看着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但从其身上散发出的无形气势让周围的下人无不心生畏惧。

  男子仿佛一座冰雕伫立在原地许久后无意识喃喃:“这一步终究是对还是错?不!本王必须要如此,不然枉费了这么多年的计划!你一定要死!你这个孽种!”声音逐渐变得疯狂,从豪奢的大殿中飘荡而出,伴随着呼啸的雪风越来越远,话语中所包含的无数仇恨,无尽怨念似比这北国的冰雪还要寒冷几分。

  严州城,

  一匹快马从城外风驰电掣奔来,来到城门处骑士下马后才看清身上的衣着才发现竟是吴家商号的伙计。

  伙计急匆匆进了城,马不停蹄地朝着吴家商铺跑去。

  城里禁止骑马,所以无论有多么重要的事情都只能步行前去通报。当然,这一切也有例外,比如说官府负责缉捕犯人的捕快处理紧急公务、又或者朝廷下达紧急命令之类的,这些人是有权利在举国上下所有城池中纵马疾驰的。

  吴家店铺中,吴仕杰和方正两人刚吃完饭。

  对于被刺杀一事,方正虽然没有刚一开始被柳如烟追杀时的惊魂未定,也着实被吓得不轻。毕竟每经历一次刺杀就等于是在生死线上游走一次,相信不论是谁都不会喜欢上这种惊心动魄的感觉的。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随后便是商铺掌柜的出门后的小声商议。不一会便带着一名风尘仆仆的伙计走了进来。

  伙计刚进门便看到吴仕杰,冲他拱手叫了声少爷接着便转向方正道:“方公子,杭州出事了。”

  方正一愣,吴家的伙计说杭州出事不应该是跟吴仕杰说的吗?为什么会找自己?当下心里便是咯噔一下。他和吴仕杰倒是到了严州,可杭州还有个柔儿在家里孤苦无依啊,难不成是她出了什么事情。当下急忙道:“怎么了?是不是柔儿出了什么事?”

  吴仕杰一听也急了,三人可谓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彼此之间的感情也很深。无论是方正或者是柔儿有什么事他都会当成兄弟姐妹的事儿去办。所以心里也是万分担忧,连忙催促道:“快说,怎么了?”

  伙计抿了抿干裂的嘴唇,从进城到现在都没顾得上喝一口水,就是为了赶紧把这个消息报告给这两位爷。老爷可是说了,如果不能及时把消息送到严州,自己也就不用回去了。

  想想这么多年在吴家商铺中当伙计所挣下不少银钱,就连婆娘都是在吴德才老爷子的张罗下才委身下嫁给他这个商铺伙计,如此之重恩情今生已经报还不清了。现在既然老爷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就一定要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才对得起这份天大的恩情。

  伙计两眼含着对吴德才感动的泪水,嘴唇紧紧抿住。这一切看在方正和吴仕杰眼里却是另一种感觉:杭州,天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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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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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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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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