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最强医婿>第一章 就这么成家立业了
  林峰醒来的时候,脸皮已经被窗户外投进来的阳光烤得发烫。

  “阿红,不打鸣就跑去找芦花耍流氓,你没有鸡德,小心活不过中秋,你耗子尾汁!”

  懊恼的坐起身,撒过起床气,林峰这才想起来,这里不是山上,是兰家的中药铺。

  昨天他林峰还是山野穷小子,一夜之间已经华丽变身为有妻有业的成功人士了。

  是的,事情就是这么玄幻。

  按照道士爷爷留下的锦囊,昨天早上他来到丰城,给兰家的兰合贤老太爷祝寿。

  跟着热热闹闹吃过午饭,老太爷和他三个儿子在客房待了很久,后来老大媳妇刘巧娥和长孙女兰芷溪也被喊去客房商谈事情。

  到晚宴的时候,老爷子就当场宣布兰芷溪和凌霄正式结婚。

  就这一句话,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整懵了。

  好好的祝寿宴,这就变成婚宴啦?

  林峰也感到莫名其妙,可道士爷爷留的锦囊里说,一切要听兰爷爷安排,他也就没话说了。

  当然,还有个林峰不愿意承认的原因,他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兰芷溪这么好看的女子。

  婚礼仪式完成后,老太爷心情很好,在酒席上感慨,当年道长带着襁褓中的林峰来兰家做客,一根金针三副汤药就让四十来岁的老大兰一民有了后代,真是当世神医。

  酒至酣处,老太爷还拍着肩膀勉励林峰,一定要勤学苦练,继承和发扬道长的一身神奇本领。

  两杯酒下肚后,老太爷不胜酒力,就早早回去休息,婚宴也就草草结束了。

  大爷兰一民率先站起身,面无表情的走了。

  还是那间客房,大爷媳妇刘巧娥正坐在椅子上生闷气:

  “老爷子真是昏头了,我家芷溪人漂亮又聪明,二十岁就大学研究生毕业;你再看看你这呆头呆脑的土疙瘩样!真是气死我了……”

  ……

  刘巧娥看起来四十来岁的样子,描眉画眼的,穿衣搭配很是新潮,如果不是太胖,看起来反而像兰芷溪的姐姐。

  这刻薄的话语也让林峰感到自惭形秽,他抠着桌角说:

  “反正还没拿到结婚证,您要是不同意,这婚事就算了吧!”

  刘巧娥立即跳起来,拍着桌子喊:

  “好啊,你、你还敢顶嘴?你一个入赘的,你竟敢跟我顶嘴!我、我……”

  见丈母娘这么大反应,林峰很是莫名其妙,他说这句话可是真心实意的,怎么会是顶嘴呢?

  一直默默看着窗外的兰芷溪转回身说:

  “妈,算了,正是因为这婚事,爷爷才答应让我管理药厂的,我只想尽快让药厂赚钱,要不然那块地早晚还是被二叔他们开发成商品房卖掉。

  就二叔他们爷几个那坏良心的做法,我们兰家早晚也要跟着倒霉;还有三叔家也是,跟着二叔瞎起哄,目光短浅……”

  刘巧娥愣一下,还是把手里的鞋穿在脚上。

  “也是,等药厂赚钱,他们就没办法抢走,那时候你就可以……好,好,还是芷溪聪明。”刘巧娥正说得高兴,一抬头又看见杵在眼前的凌霄,就厉声骂道:

  “烦死了,一看到他这傻啦吧唧的样子,我就犯恶心,你赶紧把他弄远点……”

  兰芷溪客气的问:“请问,你都会些什么?”

  林峰拼命的想:会针灸,可还没达到道士爷爷的要求;望闻问切开药方也会,可在山上没见过病人;倒是跟着道士爷爷见过所有的药材。

  被兰芷溪盯得尴尬,林峰扭捏着小声的说:“我认识所有药材,这算不算?”

  刘巧娥又开始骂:

  “你看,你看他那土拉吧唧的蠢样!”

  “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

  在一帮意味深长的眼神中,林峰稀里糊涂的跟着兰芷溪离开兰家老宅。

  穿高楼,过闹市,最后林峰被丢在这间中药铺里。

  美其名曰:长房接祖业,作为兰家长房长孙女婿,他应该接下这份老太爷起家时的祖业。

  对此,林峰倒是无所谓,在山上是一个人住,在这前铺后宅的中药铺还是一个人住,虽然地方破点,总归比山上热闹多了。

  舒服的伸个懒腰,洗漱完毕,林峰迎着朝阳盘膝坐在床上,按道士爷爷传授的吐纳方法开始打坐。

  心随意动,意随气转,运行一个小周天后,心气渐渐平稳下来,林峰取下左手的花瓣戒子,顺手一撸,一根三寸多长的金针就颤颤巍巍出现在指间。

  持针在手,林峰气势立变,沉稳如山岳,他神情淡漠的念道:“持针之士要心雄,手如握虎莫放松,欲识机关三部奥,需将此理再推穷。”

  随着口诀念诵,那柔软纤细的金针沉默的闪耀着金光,似乎变得笔直坚硬起来,不抖也不颤。m.χIùmЬ.CǒM

  回忆着搓针的指法口诀,林峰把金针刺向横在双腿上的木板。

  “搓针泄气最为齐,气至针缠莫就移,浑如搓线攸攸转,急则缠针肉不离。”

  随着他手指的搓动,那看似柔软的金针竟然旋转着刺入那块坚硬木板内。

  待金针入木三分,林峰变换指法,改搓为捻:

  “捻针指法不相同,一般在手两般功,内外转移行上下,助正伏邪疾自轻。”

  仔细感受着金针刺入木头纹理的细微变化,林峰时快时慢的捻动金针,一炷香后,只觉手上一轻,两寸厚的木板竟然被看似柔软的金针完全刺穿。

  进针容易退针难,林峰面容更是肃穆,轻嘘一口气后,他再次眼神冰冷的捻住针尾。

  嘴里默念:“拔针之时切勿忙,闭门存神要精祥,不沉不紧求针尾,此诀须当韬锦囊。”

  在他轻轻的捻动下,金针时进时退时急时缓时留,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金针拔出木板。

  随即,他右手捏着金针在左手一绕,一朵黄色的花瓣戒子再次出现在左手中指。

  收好金针,林峰放松心神,直立的脊背也跟着垮塌下来,汗水顺着下巴噼里啪啦的滴落,一瞬间衣衫尽湿,形容颇为狼狈。

  “道士爷爷,孙儿果然憨直愚笨,用五年时间才勉强完成您留下的课业。

  不过,我又可以打开一个您留下的锦囊了!”

  林峰高兴的从背包里摸出一个布袋子,打开后,绢布上写着:可悬壶济世。

  收起锦囊,林峰沉默片刻,又自言自语道:

  “道士爷爷太厉害了……”

  吃过早饭,收拾停当,林峰满怀期待的打开中药铺的小门。

  对,是上世纪普通居家的内室小门,胖子必须侧身才能进去的单扇小门。

  这间叫知善堂的药铺有两间房大小,整体布局坐北朝南,靠西墙和北墙放着几组暗红色的高大药柜,药柜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小抽屉,每个抽屉在同样的位置都贴着两片白色的标签,看起来密集而整齐……

  在大药柜的前边又是一溜边转角柜台,这些大小药柜把这不大的房间给占去大半。

  在东南角的墙角处还挤着一张黑咕隆咚的桌子,显得很是局促。

  西窗和北窗被大药柜挡住,透不进光,那不大的南窗玻璃上脏兮兮的也不怎么透光。

  整个药铺暗沉沉阴深深,身居其间很是压抑。

  叹口气,林峰打来一盆水,把药铺的里里外外清洗一遍,尤其是窗户,狠狠的擦三遍才勉强算亮堂。

  把灯泡全换成亮堂堂的节能灯,再收起一组柜台,把桌子移到窗户下边,整个药铺才显得不那么阴森局促。

  午饭后,林峰继续整理仓库和药柜里的药材,还不错,品种很齐全,质量也很好。

  忙完这一大堆事情,林峰望着大门外叽叽喳喳的麻雀有些发呆。

  坐着也没什么事,不如出门去逛街看热闹啦!

  这一大片低矮旧楼,原本是机关家属院,曾经繁华无比,住过许多有身份地位的人。

  随着丰城现代化的进程,那些贵人或没落或搬走,这里渐渐的就安静下来。

  这大片家属院整体背山面水风景绝佳,是风城最核心的黄金地段,每任领导都有雄心壮志,想把这些家属院拆迁改造一番,让这旧城换上新颜。

  结果个个都闹个灰头土脸落荒而逃:

  拆迁可以啊!我们坚决拥护领导的决定,可这么好的位置,原处置换同面积房产,再给点补偿款不过分吧!

  强拆?你别开玩笑了,谁还没点社会关系咋的!有人一个电话都能捅到天上去,挥手间就可以把领导屁股下的座位给掀翻。

  不能来强的,那就谈吧!

  几经谈判,丧权辱国,好不容易搞定那几家刺头,正准备抚掌欢庆的时候,有人打电话说,合同条款很合适,我们也要按这样的方式处理。

  领导当场崩溃:费这么大劲,您老一个电话,这就能享受到单方最惠国待遇了?

  对方冷笑:哼哼,你玩的这些招数,还是我们发明创造的……

  闹到最后,项目投资方一核算,我去,这是要亏掉裤子的节奏呀!

  招呼都没打一声,直接卷铺盖撤了。

  折腾过几次之后,拆迁改造就停留在领导的嘴上或抽屉里,再也没人敢打这片家属院的主意了。

  时间长了,这里就成了现在这幅鬼样子。

  “呵,您老对这里的事情知道得可真清楚!

  话说现在大家都骑电动车,您老只修自行车,这生意不怎么好吧!”

  这位胡大爷嘴里叼着半是烟灰的烟卷,眼神半眯,凝望着薄雾乍起的水墨湖面:

  “一个人待在家里无聊,也只是坐在这里打发时间。只是想看着谁比我更有本事,能顺利把这片家属区给拆掉。”

  声音平直无波,只闻其声不见嘴动,面孔隽永犹如刀刻,大半棵烟灰挂在唇角,凝而不散。

  林峰抬头望阴沉沉的暮色:

  “呃……,春寒料峭,雾雨沾衣,您老可以到我那中药铺子猫着,咱隔着窗户慢慢看。”

  ……

  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偶尔有人拿着药方来买药,偶尔修自行车那胡大爷过来聊聊天。

  起床,打坐,练针,买菜,收拾小菜园,吃饭,打扫药铺卫生,坐在诊桌看书,偶尔尝试熬制一些丸散膏丹,这就是林峰日常的生活。

  很平静,并不无聊,林峰倒是很享受这样充实的生活,这可比在山上的清苦日子舒服多了。

  偶尔林峰也会想起,自己似乎有个叫兰芷溪的妻子,长得还很漂亮。

  或许那是一场梦吧!

  那场梦之后,自己才有了现在这个窝!

  林峰认为,这样的生活他应该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也应该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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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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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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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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