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会连输四场了。”
程辉一遍喘着粗气,一边数落陈束。
“脚步太碎,晃动太慢,虚拳太假!
别人一眼就能看穿你的意图,怎么可能不输。”
陈束像一条死狗一样累趴在地上,听着师兄的数落,苦笑连连。
程辉说的没错,他完全不会打拳。
基本全靠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在移动、躲避、出拳。
只能说勉强算是脱离王八拳的范畴,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第一天的训练让程辉失望至极。
他没看过小师弟打比赛。
出狱之后,这位小师弟就已经被雪藏,所以一直也没有机会知道他到底有多少水平。
如今看来,小师弟基础差到离谱。
简直比某些新手还差。
真不知道师傅当年是不是老糊涂了。
这样的徒弟也能出去打擂台?
“再来!”
陈束从地上强行爬起,拉着程辉再次进入擂台。
他需要时间。
需要在对战中一点点熟悉身体,提升灵魂同调程度,挖掘身体里埋藏的拳法记忆。
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灵魂同调指数越高,他对共鸣者的身体掌控度就会越强,甚至可能会比共鸣者本身更强。
而提升灵魂同调指数的办法就是——共鸣。
简单来说,就是做共鸣者想做的事,或者模仿他的处事方式。
从而与其达成思想共鸣,情感共鸣,以及更深层次的灵魂共鸣。
而共鸣加深的过程,就像是共鸣者的意志在一点点的认同陈束。
进而将身体的掌控权一点点移交给陈束。
随着程辉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身体上,那种痛感和窒息的节奏,让他逐渐沉迷。
一股莫名的情愫自内心深处升起,促使他的血液逐渐沸腾。
“太慢!太慢!太慢了!”
“出拳再快点,控制住躲闪幅度,不要浪费体力。”
恍惚间,脑海中某些记忆碎片泛起涟漪。
“快点,快点!出拳再快点!”
“脚步太碎了,保持住节奏感,让脚步移动和你的呼吸保持同步!”
拳台上,少年的拳头如雨点般挥出,落在中年男人手中的拳靶上。
中年男人花白的寸头简洁明朗,布满皱纹的脸上挂着一双凌厉有神的眼珠子。
“太慢了,太慢了,比你几个师兄差远了!”
“脚步加快,不要乱,保持住这种速度成为习惯。”
少年的手臂逐渐酸软,脚步的速度也降了下来。
“速度不要降下来。”
“记住这种感觉,要在体力不支的时候也能做到出拳有力,脚步不乱。”
“再厉害的拳手在台上也总会有力竭的时候,你没劲了,对面也不会好到哪里!
这个时候就看谁能撑!
看谁在没劲的时候更能打!”
灯光昏暗,拳声震颤。
少年略显青涩的面孔布满汗珠,一双清澈的瞳子中透出坚定而执着的目光。
忽然,他脚下一滑,身体不受控制的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站起来,就被红色的拳靶正面砸中面门。
霎时间,鼻头酸痛难忍,眼泪都出来了。
“跌倒了就快点爬起来,一直趴在地上等裁判读秒啊?”
“你在歇,对手也在歇,不要给对方机会。”
“没力气的时候就要想办法耗干对方的力气,而不是像个女人一样趴在地上把屁股撅给别人!”
“阿光,你要记住,拳台上的输赢不仅在于拳头,也在于意志!”
“你跪着,他站着,你怎么赢得了!”
……
恍惚间,一阵拳风划过脸颊。
红色的影子在视线中无限放大。
这一幕,似曾相识。
陈束下意识的一个虚晃躲过程辉势如疾风的勾拳,一记后手摆拳重重的砸中对方。
这一拳正好砸中程辉的下颌,使他脑袋一沉,视线有些恍惚。
“师兄,没事吧?”
程辉晃晃脑袋,“没事,继续。”
两人在台上身形交错,拳声如闷雷阵阵。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程辉爬下擂台,大口喘着粗气。
“我歇会,你打会儿桩。”
“怎么样?”
太岁吊着雪茄,递上一瓶温水问道。
“马马虎虎了,也就占着年轻这点便宜了。”
程辉大口灌水,接着说道:“他太久没练了,技术太过生疏了,关节硬的跟石头一样。”
“这么差劲啊?但我看他这会儿还行啊,没你说的那么差。”
“这都打了一个多钟头了,当然要捡起来点东西啊!”
“节奏不要慢下来!”程辉冲着台上大喊一声,接着向太岁要了根香烟,“好在他基础不差,应该几天就能找回感觉。”
“喂,看不出来你还挺会教拳的嘛?”太岁拍手称赞,“怎么样,要不要我给你安排几个学生,也能多挣点。”
程辉摇了摇头,笑道:“算了吧,我怕误人子弟啊!”m.χIùmЬ.CǒM
“唉,你怎么说也是两届拳王,这名头摆出来很多鱼儿都会上钩的。”
“对啊,师兄,教一个也是教,两个也是教,不如多收几个给我当陪练啊!”
程辉瞅了陈束一眼,板着脸道:“谁让你停下来的,继续!”
陈束摇了摇头,继续对桩输出。
此时他心情大好,打桩打的愈发起劲。
因为就在刚刚,他的灵魂同调指数从68%上涨到了70%!
虽然仅仅上涨了2%,但陈束却能明显的感受到其中的变化。
身体更加轻盈了,脑海中关于拳击的技术知识愈发清晰,许多先前做起来生疏晦涩的动作也愈发流畅。
出拳的力量和速度都比先前强上许多。
按照前几次任务的经验,只要同调值达到75%,就能完全继承共鸣者的全部知识和技术。
对身体的掌控力也会与原主无异,甚至犹有过之。
这才第一天,就能上涨2%。
这其中程辉绝对功不可没。
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虽然打法习惯和水平可能存在巨大差异,但训练方法却是相同的。
这种古典拳击的科班训练法,成功让身体里隐藏的记忆苏醒。
贱辉这个金牌陪练员的价值果然够顶!
不枉他专程来新澳投靠。
按照这种速度,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达到75%,甚至能达到更高。
……
时间临近22:00。
健身房里已经基本没什么人了。
陈束作为新上任的夜间安保,自然是想几点关门就几点关门。
结束训练洗了个澡,准备关门睡觉。
却在大厅看到程辉还在看电视。
“师兄还不走啊?”
程辉哀叹一声,摇着头说道:
“我住的廉租房里,有个带着女儿的疯女人,麻烦事特别多,不如晚点再回家。”
陈束恍然记起电影里那对惹人怜爱的孤儿寡母。
他贱兮兮的说道:“寡妇啊?还带着女儿,呜呼~附赠小棉袄啊!”
程辉斜眼一瞟,“去你的,有病啊!”
“师兄,你今年47了,也该考虑找个女人了,总不能后半辈子都这样吧?”
“滚蛋!”
“我认真的啊,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但是你身上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也不怕这么点。”
“而且还送个女儿,这对你这年龄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
再说了,你已经四十七了!
再过两年还是能生的出来吗,总不至于让我给你养老送终吧?
白送的女儿多好啊,不仅直接度过了最难熬的屎尿伺候阶段,还懂事……”
一股渗入骨髓的杀气让陈束把没说完的话咽了下去。
“额,要不我们换个话题?”
“话说师兄你该不会到了这个年纪,还想体验纯爱吧?”
“笛卡尔在你这个年纪都放弃纯爱去生女儿了。”
“贝多芬倒是没有,但……”
“上台!”
“哎,这今天的训练不都结束了吗?”
“加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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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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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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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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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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