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看去,山谷间似乎有道路的痕迹。
但是到了近前,就会发现,这条山间的羊肠小道,早就已经被各种藤蔓挡住。
此时,李华的身边有一队人数不多的护卫,但是后面却跟着一大票的普通百姓。
有衣衫褴褛的平民,挑着担子,一头是自己的全部家当,也许是半袋子粮食,也许是祖宗的牌位。
也许……李华对这个时代的平民真的不够了解。
另外一头是自己的娃子,光着屁股的小孩,身上脏兮兮,瘦骨嶙峋,只有薄薄的肚皮鼓鼓的,不时被饿得哇哇大哭,一点也不可爱。
身后可能还会跟着唯唯诺诺的妇人,同样是粗布烂衫,身后背着包裹,也许里面装的是全家人的衣物。
在这些平民中间还混迹着一些穿着锦衣华服的士绅地主,与这些平民不同,这些士绅即使在逃跑的路上也穿得整整齐齐。
他们有的跟李华一样坐着滑杆,由自己的家丁抬着。有的骑着驴子或者是矮脚的滇马。
他们的身后还有奴仆或背或抬着一口口大箱子。
他们跟着李华,是因为李华的身边还有上百名兵丁。
这些可不是普通的兵丁,他们是晋王身边的忠义营。
忠义营一共三千多人,由李定国的心腹爱将平阳侯靳统武统领。
他们都是李定国选关中老兵或者其后代组成。
有些类似于当年做流寇时的老营兵。
这些人要么一直跟着李定国打仗,要么就是被晋王供养,从小练习军阵之法。
他们是李定国最为依赖的人。正因如此,他才会派这些人来保护李嗣兴。
这些小老百姓,虽然胆小,但是一点不傻,在被鞑子冲击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就选择跟随在李华这波人的身后。
李华没有官职,没有将旗。但是他身边的这一队士兵一个个甲胄齐全,那是明军中少有的精锐了。
李定国现在几乎掌握了南明的所有军队。
他手下的军队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原来直属于他的晋军旧部,第二部分是原本刘文秀和孙可望手下的军队。
还有一部分就是各地土人中征募的喽啰兵。
李华的这副身体之前得了疟疾,一直处在昏迷或者是半昏迷的状态。
李华进驻之后,这副身体才渐渐好转。
虽然已经可以活动,但是李华却故意躺平。
带着对新世界的警惕,他这几天一直坐在滑杆上观察着身边的这些人。
四名给他抬滑竿的喽啰兵,身材差不多,一样的矮矮壮壮。
身上的毛发旺盛,鼻子扁扁塌塌,嘴唇厚实,虽然穿着短裙,但是一点都不性感。
倒更像是穿着虎皮裙的孙猴子。
他们也是李定国从一众喽啰兵中挑选出来的精锐。
这四人可不仅仅是轿夫,他们的腰上都挂着一把短柄直刀,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是战斗的好手。
身后的护卫加上前方开道的那一队战兵,一共有一百二十三人,1名千总,两个把总,算是高配。
其中有三十名火铳兵,二十五名弓弩手以及六十多名刀牌手。
滇地多山,适合短兵作战,军中很少配备长枪兵。
领兵的千总名叫李本忠,身材颇高,曾经是李定国身边亲兵家将,赐姓“李”。
李华小的时候,这个李本忠就经常跟在李华身边保护他。
那些普通的百姓似乎害怕他身边的士兵,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让李华没办法仔细观察,但是李华粗略看过,怎么也有两三千人。
在山中行路,前后的队伍会拉得很长。
李华他们这三千人的队伍前后拉了将近十里路。
“他娘的岩龙,你走路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叉腿。”李华骂道。
龙、虎、熊、豹正是这个四个人喽啰兵的名字。
李定国将四个人分给李华的时候,让李华给这四个人起名字。
他们是山中的拉吉人,据说是彝人的一支。
他们会认赐予他们名字的人为主人,并且永世效忠。
难以思议,有人会有这样的习俗。这些头脑简单的山里人,确实会出现这样的认知。
“少主,对不起,小的痔瘘犯了。”岩龙抬着滑杆还一脸抱歉地说道。
四人都是训练好的仆从,自然都是会汉话的。
李华定睛看去,这个拉吉汉子的大腿内侧都已经有黄色的脓液流下来了。
很难想象对方还能坚持抬着自己十几天时间。
李华想对自己刚才的话说声抱歉,但是他是主人,说出道歉的话似乎不合适。
“岩龙,你这样太不优雅了。你们停一下,我下来活动一下。”李华下令道。
“是,少主。”四人领命。他们不会对李华的话质疑,也不会假惺惺地关心李华。
他们都对李华非常顺从。
从这个小李嗣兴的记忆中,李华知道自己之前对四人并不好,经常打骂四人。
给他们起这样的名字,也不是因为这名字威风,而是真的把他们当做牲口看。
但是四人就像李定国说的一样。无论李华怎么对他们,他们都依然对自己的少主人忠心耿耿。
“岩虎你去前面找李千总,让他暂停行军。”李华对四人下命令的时候都要尽量简单,要不然他们会听不懂。
看着岩虎向前方跑去,李华觉得这四个拉吉人也蛮可爱的。
虽然长的丑,但是他们至少还是黑头发、黑眼珠。
他这里停了下来,后面跟着的逃难百姓队伍也都跟着停了下来。
这些天来,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默契。
李华也不需要管后面的百姓,他们中似乎有人在管事儿。
李华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丝绸长衫,内里是一件细棉布内衬。
他抽出腰间的短剑,理出内衬的下摆,用短剑一划。xǐυmь.℃òm
然后撕掉一根长布条。
刚才他已经在路边看到了一大丛野薄荷。
这种草在山中很常见,可以做调料,也是一种常见的草药。
“岩龙,你过来一下。”
“是,少主。”岩龙躬身走了来,这次他的双腿没有叉开走。
但是姿势比刚才更加别扭了。
“你把这个拿去让岩熊嚼碎了放在你的痔瘘上,再用这个布条累一下。”
“少主,这是您的衣衫啊,小的……小的哪里配得上。”岩龙哪里敢将少主的衣衫绑在自己的裤裆里呢。
“赶紧拿走,下次不要在我前面岔着腿了,不优雅,知道吗?”李华端起了原主人的架子。
“对了,记得用我竹筒里的冷开水清洗一下,用嘴巴嚼草药之前,也先漱一下口,用完了,将那个竹筒就扔掉吧。”
见到主人下命令,岩龙只好遵命行事。
不过他没有找岩熊帮忙,而是自己躲到一边去上药,因为那样不优雅。
岩龙发现主人最近越来越看重优雅了,再这样下去,主人说不定会将他们四个丑汉给扔掉,换上优雅的汉人给他抬滑竿。
那样的话,他们还到哪里吃饱饭呢?
用竹筒水漱口的时候,岩龙偷偷地喝了一口,那是主人赏赐的水。
需要用柴火烧沸腾之后再收到竹筒中冷却。
主人说,喝了这水,百病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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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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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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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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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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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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