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有一座山于飞>第四百五十七章 一人带一狗,装备手里有
  于是于飞首次携带大量的生物进到空间里,他特意注意了一下闪电,后者仅仅只是打了两个喷嚏后,就目露疑惑的光芒。

  也是啊,刚才还在灯光昏暗的仓库里呢,这一转眼的功夫就来到一个明亮的空间,而且还是完全陌生的环境,别说是一条狗了,就是个人,那也会迷糊的。

  眼见闪电没事,于飞又把注意力放到那两只野鸡身上来,不过由于对方眼小,他无法从中看出点什么来。

  他把那一窝野鸡蛋放到竹林那边之后,又把两只野鸡解开,瞬间,它们就飞了开来,这让于飞有些懵比,你们的儿子女儿可都在这里呢,难道你们不要了?

  野鸡的一次飞行顶多也就是百十米那么远,所以在于飞的目视下,它们两个各飞东西,各找了一个看似比较隐秘的地方藏了下来。

  于飞笑了笑,很快,那两只野鸡在一阵惊慌中,不受控制的往竹林这边飘了过来,在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它们再次落在野鸡蛋边上。

  然后它们再次飞走,于飞再次重复刚才的动作,闪电的脑袋跟随着其中一只野鸡转悠,最后摇了摇狗头,打了两声响亮的喷嚏之后就不在关注了,这有些超乎它的常识了。

  重复了几次之后,那两只野鸡彻底的老实了,毕竟它们的体力在那搁着呢,要是再飞下去,非得累死不可。

  眼见两只野鸡老实了下来,于飞傲娇的哼了一声,带着闪电往竹屋那边走去,虽说竹林里的蜂蜜也有一定规模了,但于飞决定过一段时间再来收割,外面的蜂蜜可还没有吃完呢。

  两只兔子对于忽然冒出来的闪电,明显有些畏惧,缩在自己刨出来的洞里不肯出来,于飞给绳子换了一些新鲜的野草之后,又查看了一下鱼苗的长势,而后带着闪电上了木廊。

  或许是闪电经过关于水里的训练,所以对跟着于飞上了竹筏这事并不怎么抗拒,反而很有兴致的低着狗头注视着水面,好似想找出点什么来。

  很快就来到对岸,一人一狗上山上进发,经过那栋木屋的时候,于飞带上了一把斧头,身后背上一把开山刀,想了想,又在闪电身上跨上了一个口袋,接着就往山上走去。

  在进入那道压力环的时候,于飞觉得好似比以往的时候要轻上一些,回头看了看闪电,这家伙好像没有一丝影响,该跑跑,该跳跳,时不时还看看有些怪异的于飞。

  “好家伙,感情这道压力环只为了人而设计的,对狗来说没有一点作用啊。”

  于飞一边嘀咕一边努力的往上走着,在目的明确的情况之下,不大会就来到那一片果林里,于飞一边吃着,一边往闪电背上的口袋里塞一部分。

  在看到那些小苹果的时候,于飞咧嘴一笑,塞到闪电嘴里一颗,它先是吐出来看了一下,随即又看了看于飞,后者摘下来一颗对它示意了一下后放到了嘴里。

  闪电这才咔嚓嚼巴两下咽到肚里。

  很快,于飞身上浮现出熟悉的麻痒感,如同潮水一般冲刷着他身体里的经络,他的嘴里不由得发出一声轻(shen)叹(yin),放开身心去享受的时候,还真特么的爽。

  闪电汪汪了两声,脖子后面的毛都快要耸立起来了,跳了几下,把身上的口袋都给弄掉了,不过很快,它抬起右前腿,放到嘴里啃了几下。

  有效果~

  于飞立马心说道,如果不是太痒,闪电不会做此动作的,于是在它再次啃脚的时候于飞又往它的嘴里塞上一颗苹果,并阻止它吐出来。

  最终,在闪电有些幽怨的目光中,于飞再次把口袋搭在它的身上,往山上继续进发。

  在经过那道隔膜的时候,闪电明显的楞了一下,跟于飞第一次进来一样,它回头看了看,见没有异状之后,才再次跟在了于飞的身后。

  于飞这才来的目标很明确,他直接来到那一灵芝的生长地,随着荒草被一点点的清理出来,那棵灵芝也露出了全貌,于飞这才注意到,灵芝是生长在一个树桩之上。

  就在于飞把刀子放到灵芝根部的时候,他忽然犹豫了起来,万物有灵,更何况只这么大一棵灵芝呢,它可不像人参,在下面的土地里就跟大萝卜一样,一挖一麻袋。

  这棵灵芝或许就是这一片唯一一个记录年轮的植物,想着把它给挖下来,于飞心里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这种感觉把收获的喜悦冲击的七零八落。

  纠结了半晌,于飞最终还是把刀子给收了回来,做了这一决定,他的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轻松感。

  带着着这种感觉,于飞开始了这一片空地的开荒之旅,虽然没有用机械化作业,但一把被意念控制的开山刀也丝毫不逊色。

  很快这小片的杂草就被清理出了三分之一,而于飞的工作则是一束一束的整理着这些杂草,这可跟最下方的那些杂草不同,那里的杂草自己都认识,而这边的超过一半是他不认识的。

  “这是灰灰菜,没用……”

  “这是啥?我去,这是三棱草吧?都快赶上我的胳膊粗细了……”

  “这又是啥?燕麦啊~都特么快赶上高粱杆子了……”

  “这个是……”

  “这棵也是……”

  整理了半晌,于飞忽然发现,这里最多的就是那种长的比较高大的燕麦,而在他的印象中,这玩意都属于祸害,小麦田里最多。

  以前只要农民见到地里有这个,都会想尽办法把它们给消灭,因为它们会跟小麦争夺土地里的营养,而且它们都比较霸道,只要有它们生长的地方,那它们肯定会比小麦要健壮。

  不过经过近些年砖家的研究,燕麦是一种低糖、高营养、高能食品,性味甘平,能益脾养心、敛汗,有较高的营养价值。

  而它的本家血燕麦更是被鼓吹上天了,据说比某些蓝色的小药丸还要强劲,而且还没有一点的副作用。

  可这眼前的金色的燕麦又是什么鬼?难道它们是血燕麦的变异吗?还是另外特有的品种?

  这时候于飞忽然想到,这些燕麦不会才是这里的正主吧?

  抱着这个想法,于飞放下了整理的念头,火力全开的对付起这一片的杂草,很快,这一片地都被清理了出来,随着一阵整理下来,于飞长出了一口气。

  这一块地明显就是为了种植这些燕麦而存在的,不过或许是这么多年没有人打理,这一片也就成了荒地,但燕麦倒是保留了一部分。

  想了一下,于飞剥开了一个燕麦,这里的燕麦杆虽说个头长的比价高,但燕麦的个头也就仅仅比外面的那些大上一圈而已,不过个头高的好处就是,穗子比较大,结果比较多。

  须臾,一棵泛着金黄色的饱满燕麦粒就呈现在于飞的手上,秉着空间出品都可入口的精神,于飞把那颗燕麦放到嘴里轻轻的嚼了起来。

  唔~

  一股浓郁的香气在他的口腔里弥漫了开来,这让于飞在心里赞叹了一声,到底是空间出品,就没有一个让人失望的。

  顺手又给剥了几个丢到嘴里,于飞心情愉悦的整理起来那片都给放倒的杂草,最后经过整理,燕麦只占其中一小部分,以于飞那浅薄的耕种经验来看,这些燕麦顶多也就只够这片土地的种子用。

  这事也好办,在这个意外的惊喜冲击下,于飞回了一趟小木屋,把里面的耕种工具都给带了上来,开始整理起来那片土地。

  闪电看着纷飞的耙子一类的东西在地里来回的穿梭,它也起了兴致,随着铁耙子跑了两圈之后,自顾自的寻了一个角落,练起了自己的自带技能,刨坑。

  于飞看了一眼之后,也就不搭理它了,狗嘛,也就跟个小孩一样,不仅仅在智商上面,还体现在他们都会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虽说这一片地也不小,但被分隔开来之后,那就不显得那么大了,于飞控制着工具,就好像是打游戏一般,这边满级了,在那边重新开个小号从头开始。

  经过一段时间的翻腾之后,这一片地总算是散发出了重重的泥土芬芳,这是于飞最喜欢的一种味道。

  不过在剥燕麦子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难题,那就是燕麦很难脱壳,虽说用刀子比较快,但那也不能一粒一粒的去皮吧?那要忙活到猴年马月啊?

  半晌之后,于飞拍了拍脑袋,自己犯傻了,燕麦种子好像是不用去壳的,记得小时候曾经听大人说过这件事,但他又不是很确定。

  瞅着被自己捋下来的一堆燕麦,他纠结了起来,那到底是种还是不种呢?

  要是不种,他担心这些燕麦会因为脱水的缘故而影响发芽,要是种下去,他又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谁知道小时候听到的方法是不是正确的?

  最终他一咬牙,种,大不了以后就当没发现过这些燕麦呗,再不济自己购买一些被鼓吹上天的血燕麦种到这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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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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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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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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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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