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千年的时光中,这座城市曾经是很多王朝的国都,耶尼人、达库伦人、德亚人,以及现在的突厥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这里,作为政治经济的中心。
甚至包括诸多西大陆传统宗教的神祗或圣地,也都存在于此地。
火焰枫林城现在的主人,是黄金族。
在连绵了数十日的暴风雪过后,都城终于迎来了难得的初晴阳光。
柔和温暖的光线里,将镶嵌在城市正中的枫林湖,照耀的格外壮阔静谧。上万顶军帐围着湖边星罗棋布,仿佛湖畔盛开了一朵朵巨大的黄色花朵。
此时此刻,突厥的可汗阿史那支斤的怒吼声,正震得整座营地颤颤发抖。
五十多位突厥各部王公贵族和上百名将军,都老老实实跪在主帐之外,身高两米的血卫战士手握着巨斧,肃立在众人的四周,表情淡然而冷峻。
有资格进入黄金大帐参加御前会议的,只有七个人,现在却变成了五个。
就在刚才,血狼族大将古里台和公爵克伦,被血卫从帐中拖走,只把两颗脑袋留在了大帐之外的旗杆上。古里台和克伦的大头在半空中随风摆荡,那副呲牙咧嘴的模样,也不知道是在讥笑下面跪着的人们,还是在自我嘲讽。
“多伦,入帐!”血卫大吼一声。
众人惊得浑身一抖,铁鸽子军首领多伦答应一声,猛然从地上弹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入大帐。
突厥大可汗的黄金巨帐极为宽敞,占地竟然阔达百步。在巨帐的顶部,还开有通气的天窗,雨后的阳光此时正从窗口照射进来,将帐内映的分外明亮。
大帐的地面上,铺着厚厚的棕色毡毯,上面装饰着各式各样的花纹,皮靴踩上去,就好像八九月的草甸子一样,柔软且极具弹性。
与众多突厥部族首领的王帐和宫殿不同,阿史那支斤的黄金巨帐显得非常朴素。没有常见的猛兽兽皮,没有波斯的名贵地毯;也没有珍奇的珊瑚宝树、墨玉晶洞、夜明龙珠,更没有黄金族的象征——体量巨大、雕琢繁复的黄金饰品。
甚至,连最起码的熏香都闻不到。
整个巨帐干干净净,空旷到了有些寒酸的地步。
巨帐的正中间,只安放了一张檀木书桌和一个王座,桌上摆放着的文房四宝,看上去就像圣唐寻常秀才用的一样,没有任何稀奇之处。
火焰枫林城明明有着宏伟的宫殿,可是突厥帝国至高无上的圣主、大可汗阿史那支斤却偏偏喜欢待在这座帐篷中,处理军国大事。
今年五十岁的阿史那支斤,因为武功修为的缘故,整个人看上去像是不过三十上下的样子。
他面庞棱角分明,微微突出的鼻梁骨,令眼窝显得很深。一双明澈的眼睛,时时透射出凌冽的寒光,自有一番不怒而威的气势。
多伦走进来的时候,阿史那支斤正跟肃立在旁边的亲王罗尼亚说话:“古里台家族、克伦家族,除了纳宁之外,全部处斩!”
亲王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
站在比他更靠后一些的突厥丞相科里亚、黄金族大将杜埃里和另外两名重臣也都没有吭声。
大王子阿史那卡缪眉头紧锁,沉声道:“父汗,古里台和克伦,以及参与此次西疆大战的将校级官,目前都已被斩首,总计六十二人。儿臣觉得,虽然妹妹现在仍旧生死未卜,克伦他们虽然万死难辞其咎,但其家人还是……”
阿史那支斤抬手制止了卡缪的话,声音异常冰冷:“你以为我这样做,是因为赫思佳的事拿他们撒气?”
“儿臣不敢。我只是觉得,如此处置,太严苛了。”卡缪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都不敢直视着父亲。
阿史那支斤冷冷一笑“太严苛了吗?你错了!在我看来,事情的本质,与是否严苛毫无关系!”他站起身来,抬手指着帐篷外面,平静的说道:“那里跪着的王公将军们,不只是我黄金族的,还有血狼、神鹰、云河、长生、鬼斗、天目、夜轮和大小几十个部族的首领,他们都在等着看,看我究竟会如何处置此事!”
阿史那支斤将双手背在身后,离开书案,于帐中慢慢的踱着步子:“你们不要忘了,我们黄金族何以能够成为整个突厥帝国的王者,更不要忘了二十年前血腥的皇权战争。我们正是在那场残酷的战争中,凭借一己之力,打败了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血狼族的山都伊默;然后,又拖着满身是伤的身躯,拼死挡住其他部族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才最终坐稳了今天的位置。突厥,乃至整个西大陆,是属于强者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有资格活着,更好的活着!而要成为真正的强者,不仅需要有智慧和勇气,更要有坚硬的心性和狠辣的手段!你们好好想一想,为了我族的荣耀,曾经有多少黄金勇士献出了生命,又有多少敌人被我们剿灭?今天,如果我不能严惩失败、震慑各族,那么明天他们不仅不会臣服于黄金族,追随我们一起东征圣唐,反而还会趁我们跟圣唐人血战的时候,从背后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直到把我们活活咬死!”
说到这里,阿史那支斤沉默了片刻,接着仰天长叹道:“愿烈火之神保佑,请您把胜利与安宁赐予黄金族,而世间的无尽罪恶,就让我一人来承受吧。”
“大汗!”帐内几个黄金族的高层连忙跪倒在地:“誓死追随大汗,天佑黄金族!”
卡缪羞惭难当,哽咽道:“父汗,方才是儿臣幼稚了,乞求您的原谅。愿火神怜悯我族!儿臣愿意亲自率兵,为父汗踏平圣唐!”
阿史那支斤伸手扶起卡缪:“孩子,我们要对付的敌人,不仅仅是圣唐,还有突厥内部那些蠢蠢欲动的部族。你知道我这回为什么非要逼着山都寒,让他们血狼族的军队去进攻西疆吗?”
卡缪站起身:“儿臣知道,父汗是想让血狼为咱们探路,试一下圣唐的深浅,同时也可以消耗他们的实力,防止血狼族心怀不轨。”
“你说的没错。”阿史那支斤沉声道:“山都寒虽然对我们俯首称臣,还主动带领族人返回千年冻土之地,但是血狼的骨性永远都不会变。当初,他们的先祖正是从那片苦寒之地走出来,一路征服了各大部族,谁又说得准,山都寒或者他的子孙不会再次走出来呢?所以,我是不能不对他们多用些心思的。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圣唐的力量。”琇書蛧
“圣唐立国整整八百年,雄踞大陆东部,傲睨天下,无人能敌。我年轻的时候,在中土二十八州学习游历,无时无刻不被他那伟大的力量所震撼和折服,而也正是从那时起,在我的心中逐渐树立了‘有朝一日入主中土’的梦想。但是,也正因为圣唐的强大,令我更加谨慎戒惧,唯有利用血狼的爪牙,才能帮助突厥试出圣唐真正的实力!”
丞相科里亚闻言微微颔首:“大汗高瞻远瞩,实是我黄金族之幸。此番西疆鬼漠之战,圣唐军力的确不容小觑。事先谁能料到,十五万血狼主力,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他们打得狼狈逃窜。”
杜埃里接着道:“由此看来,东征之战还须从长计议才行。”
“计议固然需要,却未必从长。”阿史那支斤笑笑:“我确实没有想到,血狼会败得这么快,然而更没有想到的是,圣唐居然一上来就派出了玄甲军团。”
亲王罗尼亚好奇道:“这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吗?”
阿史那支斤不答反问:“你们清楚圣唐的军制情况吗?”
罗尼亚点点头:“自从大汗让我等准备东征,圣唐的情报就成了微臣的案头书籍,时刻不离手边。”
其他几位黄金族重臣也纷纷表示赞同,自己在这方面都没少下功夫。
阿史那支斤笑道:“既然如此,那么你们应该清楚,玄甲军团是圣唐手中绝对的王牌主力。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对方连试探观察一下的耐心都没有,就直接派出了自己最强的战力,这说明什么呢?”
罗尼亚想了想:“说明他们缺乏信心?”
“没错,缺乏自信!”阿史那支斤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酷的笑意:“圣唐内部一定存在着某些问题,致使他们惧怕旷日持久的战争,更害怕战争失利。这一点,或许他们自己还没有察觉到,但事实就是如此。”
王子卡缪:“既然对方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加以利用呢?”
阿史那支斤:“圣唐的戒惧,原因无非有三种。一是朝堂内部局势不稳、二是担忧西疆日久生乱、三是各大军系外强中干。而我派遣的血狼,只不过是前哨站而已,双方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多伦!”
“微臣在。”多伦连忙答应一声
“你和劳先生商议的方略如何了?”
多伦答道:“回禀大汗,西疆方略的细节商议妥当,劳先生也已经先行出发。一方面,我们利用楼兰、疏勒等国一直以来对圣唐的各种不满,挑动他们起兵反抗,彻底搅乱西疆鬼漠。另一方面,我们许诺格尔翰,帮助他重新夺回车迟国的王权,以此换取他麾下的马匪大举出动,攻打商路上的重要据点,分散镇疆都护府精力。格尔翰已经同意,他手下的马匪于半个月前陆续出动。另外,我的铁鸽子军只等大汗点头,立刻兵出鬼漠,秘密增援格尔翰。”
阿史那支斤点点头:“好,圣唐人常说,上兵伐谋。我就是要用他们最熟悉的谋略,先让他们吃些苦头。”
多伦道:“大汗英明。劳先生也表示,只要西疆鬼漠自己一乱,玄甲军团和镇疆都护府之前的种种辛苦努力,顿时化为乌有,而圣唐一旦手忙脚乱起来,必将落入大汗的谋算。他说,此计可称为‘驱虎吞狼’之策。”
“这个名字起的不妥。”阿史那支斤微微一笑:“狼,是我们突厥各族都共同信奉的图腾之一,所以,此计应该称为‘驱虎弑龙’之策。待到圣唐这条巨龙被咬得遍体鳞伤那天,便是我突厥帝国跃马中土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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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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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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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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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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