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朱劲松>第二百章 竟有等好事!
  无论是相对于大清而言,又或者是相对于整个大明而言,兰芳国都只能算是屁大点儿的地方,说是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小透明也毫不为过。

  但是,兰芳国所在的位置实在是太敏感了。

  世界第三大岛的婆罗洲,西边就是马六甲和永乐年间的旧港宣慰司,属于绝对的海上要冲,同时也是绝佳的海贸中转基地。

  这种地方要是不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朱劲松这个穿越者估计都没脸去见那些同行。

  当然,也许会有人觉得朱劲松在小题大做,因为兰苏国也是广东人建立起来的,天然的亲近中原堂口,册封为外藩跟直接设置州县统治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有这种想法的,只能说是图森图样破。

  某坡亲近中原堂口了没有?

  如果说某坡毕竟是海外,而且当时的情况跟现在大明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并没有参考价值,那么,这件事儿也可以参考中原堂口本土所发生过的历史。

  在直接举例之前,请先思考一个问题:刘邦和朱重八为什么要开历史的倒车,舍弃州县州而用分封制?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什么事情都要透过表象去看本质——

  刘邦得到的天下,六国残余的贵族死干净了没有?六国遗民还有没有想恢复故国的?

  朱重八得到的天下,是经历过两宋和辽、金、蒙元的统治之后,内部南北对立情绪严重的天下,甚至还有元好问这种心向大元的读书人。

  就是那个写下“问世间情为何物”的元好问。

  想明白了没有?

  按照当时的环境来看,如果采用州县制度,一旦发生什么事情,地方上官员就要先上报朝廷,朝廷要讨论过后再通知地方官府如何应对,这一来一回之间,黄花菜都特么凉透了。

  所以,哪怕是明知道分封制这玩意确实不如州县制,刘邦和朱元璋也不得不采用分封制,因为藩王跟皇室有血亲,就算出了乱子,那也是肉烂在了锅里。

  比如说大汉时期的藩王有楚、吴、燕、齐、韩、鲁等等,大明的藩王则有秦、晋、周、楚、齐、鲁、赵、代、辽、宁、谷、燕、韩、沈、安等等。ωωω.χΙυΜЬ.Cǒm

  大汉时期的藩王封地,大多都是六国之地,大明的藩王封地,也大多都是两宋时期丢掉的地方,有些地方甚至丢掉了四百多年,差了整整十几代人——七十来年的时间,四代人左右,就有很多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十几代人,会是个什么样子?

  真当刘邦和朱元璋手下的那些能够在史书上留名的文武大臣都是蠢蛋,看不到分封制的危害?

  别搞笑了,真当人家史书留名的还没网上留言的聪明啊?

  事实上,这些文武大臣们不仅看到了分封制的危害,也看到了分封制的好处——

  藩王的财政收入都来自于自己的封地,为了自己的统治以及生活水平,他们要花本钱治理地方,这样儿不仅能快速收拢当地的人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小朝廷的压力。

  关键是能够快速应对地方上的问题和叛乱。

  至于说刘野猪跟朱老四为什么要削藩……那是因为统治已经大致稳定了下来,藩王分封制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这就跟擦完了屁股的纸差不多,该扔就得扔。

  至于不考虑当时的历史环境,不看看汉、明藩王的封地都是些什么地方,上来就指责刘邦和朱元璋开历史的倒车,这种人要么就是单纯的没脑子,要么就是居心不良。

  比如说兰芳,兰芳那里的地盘上,就特别适合用分封制,而朱劲松之所以不用分封制的原因也很搞笑——朱劲松现在还没有儿子,两个兄弟又都有用处,一时半会儿的不可能把他们分封出去。

  外藩制度同样也不行。

  比如说,把永历皇帝交给吴三桂的,是大明的外藩缅甸吧?

  就连堪称是外藩中的表率,甚至一度以大明孝子自居的棒子,不也要向大清称臣纳贡?

  还有,搞出来南越的是中原堂口的人马,然而在跟当地百姓混居了百十年之后,不愿意承认中原堂口的也是他们的后代吧?

  所以,兰芳国现在亲近中原堂口,愿意向中原堂口称臣纳贡,不代表他们跟当地土著混居通婚几十年以后还愿意亲近中原堂口。

  更重要的是,兰芳国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国家,而是一个伪装成国家的商业公司,跟伪装成约翰牛的股份公司、伪装成偷国的财阀是同样的性质。

  在朱劲松看来,兰芳国无论是想要向大清称藩,还是想要向大明称藩,其目的就是想要借助中原堂口在小破球上的威慑力保护自己。

  别忘了,在1840以前,大清在世界上也颇有一些江湖地位的,荷兰正是因为顾忌大清的存在,所以没敢直接入侵兰芳国。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朱劲松才会拒绝兰芳想要称藩的请求,反而要求其彻底内附,以设置州县的形式来直接统治。

  想了想,朱劲松干脆又对柯志明吩咐道:“让天地会和锦衣卫多加派一些人手去旧港宣慰司那边,看看施家还有没有后人。”

  ……

  当大明拒绝兰芳国称藩,反而直接要求彻底内附并设置州县的消息传回到兰芳国后,第一任的兰芳国大总长罗芳伯几乎都要笑疯了。

  谷贗</span>彻底内附?

  设置州县官府,直接驻军?

  这天底下竟然还有这般的好事儿!

  原本一开始的时候,罗芳伯也不是没有想过彻底内附,问题是乾隆四十二年的时候,大清的乾隆皇帝已经明确拒绝了兰芳国内附或者称藩的请求,仅仅只是开放了对兰芳国的贸易。

  有了上一次的失败,罗芳伯就合计着干脆先不要求内附,先称藩,称藩不成就想办法让大明开放贸易,总之就是得想办法跟大明搭上线,先借着大明的虎皮吓住荷兰人,以后再慢慢研究称藩或者内附的事情。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使者去的时候还是想着称藩朝贡或者请开贸易,回来的时候却变成了内附!

  这不就是刚感觉到肚子饿,天上就掉下来一张大馅饼嘛!

  啥玩意?彻底内附没有海外称孤来得爽?

  别傻了,要是婆罗洲这破地方没有那些蛮夷土著,荷兰蛮子不对兰芳国虎视眈眈,那海外称孤确实要更爽一些,问题是婆罗洲这里大小互不统属的丹苏小国一大堆,表面上这些丹苏小国都要接受兰芳国的统治,实际上却是各行其事,再加上荷兰蛮子早有吞并兰芳之意,搞的大家伙儿生意都没得做,这种称孤道寡,又哪儿有内附来得舒坦?

  为了防止夜长梦多,罗芳伯当即就把兰芳国一众大大小小的扛把子们召集到了一起:“大明要求咱们彻底内附,我个人是同意的,你们大家伙儿怎么说?谁同意?谁反对?”

  随着罗芳伯的话音落下,兰芳国的一众扛把子们也忍不住面面相觑,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明要求咱们彻底内附?大明朝廷要在兰芳这里设置州县,并且有军队过来驻扎?”

  “那岂不是说,咱们在婆罗洲这里跟在中原没什么两样?”

  “谁不同意谁是傻子!”

  “这下子好了,看那些荷兰蛮子还敢不敢觊觎咱们兰芳国!”

  “……”

  瞧着众人激动不已的样子,堪称是文武双全、最被罗芳伯看重,甚至打算推荐为下一任大总长的江戊伯却皱着眉头说道:“大家伙儿别高兴的太早。”

  “要内附大明,咱们这些人同意,那些丹苏国的君民会不会同意?还有那些荷兰人,他们会不会插手此事?大家伙儿别忘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曾经在巴达维亚那边做过的事情。”

  原本激动不已的众人又沉默了下来。

  正如江戊伯所言,大明要求兰芳彻底内附是一回事儿,那些土著丹苏国的君民答不答应,荷兰蛮子们会不会插手,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万一荷兰蛮子狗急跳墙,大举进犯罗芳国,大明是否愿意为了罗芳国而跟荷兰蛮子起冲突?

  “天朝之弃民,不惜背弃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这就是大清的态度。

  现在换了大明,大明又会是什么态度?

  就在众人都有些悲观绝望之时,被罗芳伯派去出使大明的使者却笑着说道:“那些荷兰蛮子是不会插手此事的,最起码,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那些荷兰蛮子们不敢胡来。”

  见众人都将目光投向了自己,那使者便又接着说道:“大明因为澳门之事,跟葡萄牙蛮子们起了冲突,最后的结果是一天之内收复澳门,并且将盘踞在澳门的葡萄牙蛮子都筑了京观,又逼着葡萄牙蛮子割地赔款。”

  “有葡萄牙的前车之鉴,欧罗巴那边的法兰西、英格兰等国又与大明交好,那些荷兰蛮子们必然不敢轻举妄动。”

  罗芳伯睁大了眼睛,问道:“一天?”

  那使者点了点头,说道:“不错,就是一天,要是按照时辰来计算的话,其实只用了四个时辰不到。”

  “此去出使大明,我在济南府也见到了不少欧罗巴的蛮子,那些蛮子们在济南府乖巧无比,学说咱们的汉话,学咱们的礼仪,浑然不像咱们之前在广州见过的蛮子。”

  听到这里,罗芳伯也忍不住激动了起来,说道:“那就最好不过,倘若大家伙儿都没有意见,那咱们就准备鱼鳞黄册之类的东西?”

  江戊伯道:“那些丹苏小国……”

  罗芳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那些丹苏小国,终究还是受咱们兰芳国统治,是否内附,也是咱们说了算,而不是他们说了算。”

  “大明如此强盛,咱们的脸上也有光采,走出门去,那些蛮夷须得敬咱们三分!”

  “只要咱们准备好了鱼鳞黄册,朝廷大军一到,那些丹苏小国就算想反对也已经晚了。”

  “更何况,内附之事若是能成,咱们这些人也多少算是献土有功,朝廷必然不会亏了我等!”

  说到这里,罗芳伯又兴奋了起来,望着江戊伯道:“快快去准备鱼鳞黄册,回头你跟我一起去大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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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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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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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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