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蚀月编史>第十八章·向水且试邀明月(下)
  春夏之交是农忙时节,不管是汉人还是蕃人蛮子,国内都在忙着耕种,兵力并不充实。以往吐蕃犯唐,最爱挑秋高马肥的时候,此时唐朝境内的农人已经将粮食种熟,只等着收割进仓,吐蕃人便带着万人大军骑马而来,将安西地带一掠而空,还要顺带掳走汉人男女作为奴隶。朝廷深知吐蕃人的恶习性,所以每到了秋季,就会加重戍防,连远在北方的长安城都要禁严。

  与这种阵势比起来,现在这寥寥的驻守已经算不得太严格。可是莺奴在有记忆的这几年里,只在师父当上教主的那一年在长安街头听到过大军入城的呼号声,除此之外从来不知兵为何物。虽然她身上的功夫远比整个军营所有人加起来更高,可这戎装骏马代表的不单单是高强的武功,而更是一种严肃的权力。m.xiumb.com

  莺奴从未从师父口中听到过她讲起上一代教主黄楼的故事,但她毕竟是一代蚀月教主,即便从师父那里听不到信息,她也早就在街头巷尾零碎地偷听到过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如果要莺奴来说,蚀月教主已经是她能登上的最高宝座,身为女人若是再要往上,那就只有皇妃皇后、郡主公主,而郡主公主的身份是随着血缘传下来的,她已经没有希望;皇妃皇后又只是后宫的官员,虽然摆脱了平民的身份,却又跳进更大的牢笼。所以撇除这两种人,蚀月教主当真就是她所知道的权力最大的女子了。

  在师父之前的这位教主不是汉人,是一位雪肤蓝眸的夷女,名字也取天国之花的含义,译作黄楼;她的教主身份是靠自己一步步从血战里拼掷出来的,做上教主的时候,在军中的战功也已经抵得过一员大将。可是做了教主又如何呢?

  做了教主,她仍然被排除在军衔之外,得不到军队和朝廷真正的承认,为李唐赢回的每一寸土地都不计她的军功、为战争流掉的每一滴血却都是她自己的。那种“权力”对她来说始终是远高于她的云上之城,她就算是顶破了天,那片云仍在她的头上。也许黄楼教主也早就看开,并非是为了飞上青云、而是真心怀着一腔忠诚在替唐军作战的,然而蚀月教里那么多凡夫俗子又怎么会了解这种心情,到最后人人都将她的衷心曲解成对权力的渴求了。

  一旦被曲解,什么解释都是错的,更何况黄楼不善言辞。只要她继续坚持,大水必然覆舟,师父一箭捅死她只不过是最不重要的一步。师父是做了那个最难做的恶人,就算没有师父,黄楼教主还是会一败涂地的。

  自从听过黄楼教主的事迹,莺奴对军事总是有些忌惮,不管是求军功也好,辞军功也罢,只要和这股权力有了来往,难免被人误解。她能理解二代教主李深薇所作的某些决定,但对三代教主黄楼的一切却不得不敬而远之,一半是因为师父,一半是因为黄楼此人就代表了她们与这权力博弈时难以避免的失败。

  不过话说回来,那些教主们都已经离她太过遥远,如果一两年后她自己接手这个教派,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或许教中早就已经没有见到过初代教主武残月真身的老人。就算不去说近三十年前的往事,只说见到过李深薇真身的三代老臣,可能也只剩那么三四人了。莺奴对这些女子的认识都很缺失,蚀月教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个陌生的教派。

  她虽然不够了解这个组织,但最少最少还知道蚀月教能有今天是因为李深薇。她将蚀月教做大,功夫高强是极小一部分原因,最大的原因是在北方受战乱侵扰最严重的那几年,将蚀月教从长安迁到了江南。换句话说,李深薇这样一个功夫高强性子刚烈的教主,功成名就的秘密就在于躲开了那股“权力”。这听起来或许极其讽刺,但这就是她极受敬重的原因之一。在她在位的那些年里,她始终十分谨慎地不与官兵来往。

  而这位受人敬重的教主功高盖世的原因之二,便是她做交易的才能。莺奴当然还不知道,自己目前参与的这场竞赛,最早就是由李深薇资助的。所有来购买奴隶的主人,都会因这场竞赛与李深薇结识;因为这赌博对他们来说只是娱乐,所以不会有谁因输赢而结仇,人人都是带着笑容来见她的。通过游戏而收获的极其珍贵的人脉是庄家最大的盈利,而在游戏中收回的金子只是微不足道的好处。

  这样的交易,李深薇做过很多,远不止莺奴这三十六人的买卖;她早年行事不计善恶,赚到盆满钵满的时候才开始留心做事的后果,师父头顶上的那个观音痕就是在李深薇做教主早年时留下的。如果没有人敢替这位教主记录得失,至少只要师父还带着那个红痕活着,这印记对李深薇的良心就是一种谴责。

  假如莺奴知道这些事,以她的心智,马上就会明白黄楼和师父都做不好教主的原因,就是她们都不是商人。蚀月教主必须是一名商人,而蚀月教里迄今为止有交易手段的人只有李深薇和霜棠阁主上官武。

  如果换成莺奴来坐这张宝座,她还能展示出那白手拼出一袋贝币、一张虎皮、一条金链的能力吗?因为做教主不是以物易物,许多的交换是蒙蔽了良知才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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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莺奴已经立定在军营前。此时向着军营走去,要面对的就是那股禁忌的权力。

  她靠近营帐,立刻就有两名执戟的军人走上前来盘问。莺奴向其行过汉人的礼仪,抬起身说道:“我是从长安到南诏传道授业的道姑,足年而归,往长安回去。望军士放贫道行。”

  两人看她打扮、听她介绍、辨她口音,都看不出她在说谎,然而莺奴的年纪看起来又实在太轻了,绝不像是能到南诏传道的高人。两人因此犹豫了一番,说道:“仙人为何独行?路长岂非不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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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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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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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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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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