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蚀月编史>第六章·梦醒何日断生死(上)
  众人闻声立刻从毡房内涌出来,一早围在产房里的那些奴隶妇女也都还未离开,掀开帘来看见这家寄宿的美女昏死在帐前,都惊慌起来。这女子也是新生儿的魂器之一,男孩好不容易才降生,不能又给其余人带去厄运。

  好在此时益喜旺波在场,知道莺奴今日受了太多敲打,现在看到尘埃落定,所以一时撒手昏了过去。他命人将莺奴迅速抬回卧榻,当发觉莺奴竟然和绵羊一起住在仓房里的时候,不禁惊叹了一声,不知是怜惜还是敬佩。

  益喜旺波在庸玛家中守了莺奴半夜,又替庸玛的小弟弟念了段经忏,直到天色发白时才独自离去。庸玛一家不过是奴隶,若是益喜旺波的供养制度执行起来,就连奉养的资格都没有,不敢挽留大师在家休息。他留下一句“莺奴无事,但需少思”就走了。

  莺奴一醒来,仍然怅然若失。睁开眼,庸玛就趴在枕前,手里拿着那把家里唯一的短刀。

  莺奴看到这把刀,整个人像被闪电劈中,直直翻身坐起,大声问道:“谁带回来的?谁给你的?”

  庸玛从未见过莺奴这样警觉的模样,也没听过这样凶恶的语气,吃了一惊,迟钝了片刻,问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来:“阿加……你杀掉那妖孽了吗?”

  她方醒来又觉得天旋地转,良久憋红了脸,说道:“哪里来的妖孽,谁告诉你的?”

  庸玛也混乱而茫然地看了看她:“阿加回家的时候裘衣上全是血迹,难道不是杀掉了那个妖孽吗?短刀不是挂在阿加的腰边吗?益喜旺波大师跟在身边,难道不也说阿加完成了‘功德’吗?”

  莺奴终于放弃了分辨现实和梦境,重新丧气地躺回榻上。她用毛毯将自己裹紧,甚至心想若此时也是梦,那么狐奴就还没有死,这样反而令她舒心一些。如果这世界真是唯心的,为什么不能心想事成?她现在就要狐奴活过来!

  庸玛见她闷闷不乐,也不敢说什么别的,回到卧室将弟弟抱了过来。自打他出生,莺奴还未触碰过他。他们的性命互相牵系,应当亲密一些。

  莺奴虽然烦恼,但见到孩子却还是不自觉地被吸引过去,将小男婴置于身侧,轻轻地去逗那赤红的小手。小婴儿也尤其爱恋她,仿佛将她当成另一位母亲,用双手去捉莺奴的手指。

  莺奴长到这个年纪,已经完全明白自己不必做任何事,周围人就会不自觉地爱她,连尚未睁眼的婴儿也不例外。因她同样地爱着他人,所以对他人的爱也并不觉得愧疚亏欠,但年岁一久,她日渐长大,也慢慢开始怀疑这里究竟有几分公平了;没有人应当被所有人爱,也无人应该爱所有人,这是她的怪异之处,总有一天会给她带来困扰。但这又不像恶习可以改正、疾病可以治愈,这特质与生俱来,就像脸上这张被人惊叹的面容一样,如同挥之不去的噩梦一般黏在她身上。

  话虽这样说,可若是回过头去憎恶自己的容颜和慈爱,又成了更奇怪的事情,因此她每次只是止于担忧,不再深思。

  她逗着这小孩儿直到两人又慢慢入睡,心情像是平复了许多。幸而在狐奴之死后还有这小男婴的降生略作慰藉,生死交替,使她在恍然中又觉得安稳;她甚至会想着小男婴的身体里托生的就是狐奴的灵魂,因为他们的交替实在过于紧密。

  莺奴在庸玛处继续休养,顺带着帮助庸玛母亲照顾小儿。待她身体和心情稍微好转,趁着天晴又去了桑耶寺。

  桑耶寺一切如常,她找到娘定埃增,这位面色沉静的高僧告诉她,狐奴的尸身已经停厝在秘密之处,只有蔡邦氏的贵族知道所在。到了葬礼的日子,她可以悄悄地送一送狐奴。

  莺奴咬着嘴唇沉默了片刻,捏紧拳头问了一句:“大师,你告诉我,他是真的寂灭了,是也不是?”

  娘定埃增平静的瞳子里也露出一丝波澜,随后微笑道:“自然是的。”

  她明知这句话或许也可以是一缕心想,仍然不能证明狐奴的生死,但还是有些失望,想要转身离去。娘定埃增在身后喊住她:“施主,是真是幻本就无从判决,正是因为活在俗世才会无从判决。你若是无从判决,脚便还在地上,万勿陷得太深。”

  她惊骇于娘定埃增每次都读破了她的心思,若眼前这个人不是她的一缕心想捏造出来的,怎么会这么快就知道自己正在想什么?她像鱼一样翕动了一下嘴唇,但最后并没有说什么。无从判决就证明了她还活在俗世,也许这自成一环的回答也不失为一种好回答。

  但莺奴心中对娘定埃增还是怀着几分芥蒂,要对他敬而远之,因此慢慢地从桑耶寺里退出来。她问了问扫地的杂役,都说这几日不见益喜旺波大师的身影。她原本计划向蔡邦氏问一问狐奴的来历,因他曾说过“我与你都是奴隶”之语,狐奴的过去或许可以对照自己的过去。

  但她不想过于靠近娘定埃增,总觉得这位高僧身上带着过于冷酷的出世之质,但又同时带着极其残忍的入仕之势,那种矛盾使得他看上去有几分不近人情。娘氏的确是一位修为极高的佛徒,早已看透许多连益喜旺波都不能看透的虚像,他留在桑耶寺定会获得赞普的肯定。但莺奴不想借助娘定埃增的力量去接近蔡邦氏,益喜旺波又绝不可能与狂热于苯教的蔡邦一族来往,莺奴的选择就相当于切断了这条询问的通路。

  她悻悻然回到庸玛处,想着只能等到狐奴出殡的日子,才有机会再见那些想见的人,所以不再回到桑耶寺那伤心之处去。

  已经入冬,庸玛一家也要迁移到更温暖的地方,免得绵羊受饿受冻。搬迁之后,离桑耶寺更远了,只有香客尤其昌盛的日子,能在山头遥遥望见青烟升起。莺奴就常常出神地望着那座小小的金顶,太阳升起的时候,会有短暂的一刻也同时映亮那座辉煌阁顶,她看到这缕神妙之光,便会为一种伤感攫住。

  这伤感并非来历不明,庸玛家的生活也被一种忧愁缠绕着。那名小男孩儿已经是庸玛母亲所生的第三个孩子,虽然出生时多有艰险,但都说后来的孩子走的路要顺畅一些,会一个更比一个健康。三子出生的时候确实是个健壮鲜红的好孩子,但半个月后就开始吃奶困难,夜啼不止,让才高兴不到十几天的父母姐姐重新跌回沉重的现实中。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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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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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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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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