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院中直立着好几个没了头的人,那血雾就从他们被切断的脖子里喷出。他们被切去了头,却还一动不动,仿佛被什么无形的刑柱钉在原地。四周的人见状,有些被吓呆了,有些正张着嘴高呼救命,有些正试图夺门而出。
庸玛吓得一时懵了,回过神来立即拉过莺奴逃出小半突地。莺奴也有些六神无主,任由庸玛和挤出来的亡命之徒将她推到铁围山墙前。她看到这围墙,忽然倒抽着气挣脱庸玛的手:“我不能走,不能走的!”
庸玛急得差不多跳起来:“莺奴阿加!”
莺奴目光空洞而又沉重地看了看她:“我不能走,我也走不了!你快回家去。”
她的心快要从胸中跳出来,那隐约的恐慌已经蔓延到她的全身,正如她每次遇到危险前生出的那种恐慌——自己有一个叫做莺奴的名字,并不奇怪;她常常因为极小的威胁而胆战心惊,正如一只黄莺落在黑暗的林中,不知道自己身旁潜伏的都是什么庞然大物。
师父要自己增长胆气,她都已经看见危机,就不能再躲了。虽然庸玛在极力将她拉出危险,可这一躲能令她高枕无忧到几时呢?
莺奴逆着人流向乌策大殿奔回去,越来越多的香客正从里面又哭又叫地冲出来。庸玛也无法放手,想到莺奴刚刚说过自己来到吐蕃是为了修行,一定是一个很有法力的觉士,她或许能斩除里面的妖孽。这样想着,她也鬼使神差地跟上前去。
莺奴靠近那院门时,里面的情形已经变得更加混乱惊骇,地上横七竖八地倒着放完了血的尸身,更有数不清的百姓变成喷血的人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整个乌策大殿上空就像扬起一面红旗,连日光都被血雾遮住了,那血雾中竟然还现出一道彩虹来。
这画面已经超越了在场者的理解,多凝视一刹那也会错乱。
莺奴的双眼在人群中拼命寻找着方才那名老妇的身影,她预感这一切都是由她引起的,然而扫过所有可见的面目之后,她却用眼角的余光看见那白发的人头早已被切下来,丢在墙角。
那老妪早就死了!
正是这个时候,她浑身猛地打起寒战来,像是被一道金雷劈中。虽然已经目睹那么多喷着血的尸身,那老妇死去的面貌仍然惊吓到了她,因为那张脸上的表情显得尤其优游自在,似乎早就料到铁围山内的污秽。
庸玛走上前推了推她:“还看不够么,还看不够么?”
莺奴睁大了眼睛回头去看庸玛,恍然发觉自己并不在桑耶寺中,四周围着的不是铁围山栏,而是庸玛家四壁的毛毡。身旁也没有庸玛的身影,她还独自睡在床铺。毡房后面的羊叫了一声,她才确认自己仍然待在庸玛家中。
莺奴在被衾里心有余悸地躺着,将那个梦回味了半天,那惊惧的心情还久久不能平复。为什么会做了这样一个梦?
她不知为什么尤其小心地翻出床铺去,像是怕惊动了谁。这间毡房原是庸玛家的仓库,后面就是羊棚,现在用厚厚的帘子隔开了,前面的剁草房和杂物间挪给她住;这家人当时本想让她睡到死去长女的铺上,也被师父拒绝了。吐蕃的民风虽然强悍好战,但极其迷信;师父是个不信鬼神的人,希望住得与他们隔绝一些为妙,因此也不许莺奴太接近他们、沾染了重鬼神的风气。
她当然是不特意去沾那风气的。鬼神之气没有沾上,但满身都是羊膻味了;所穿的裘衣是羊毛的,靴子的里子也是羊毛的,就连自己的头发也像羊毛,发出温顺的微臭。她并不太在乎,仍然喜欢去逗弄绵羊。师父走后,她除了每天跟着庸玛和其母亲一起到青稞田里劳作,回来了还要剁好干草饲喂牲畜。因为庸玛母亲怀着第三个孩子,虽然身体健壮,但不能长时间做这些费力的活,莺奴总是替她分担。
庸玛父亲对她喜欢农耕、亲近畜牲一事十分惊讶,说她明明是位神女,为什么要双手沾泥、身染腥膻?
莺奴指着大房墙上的七眼度母画,回答说,我也只有一张脸和一个头,只有两只眼睛。我只是人罢了,如果阿伯认为我的容貌是我修行过人的明证,岂非是说修行也有贫富之分,我是那天生的富人?可佛陀从没说过美貌与丑陋的人,在觉悟上有高低之分。
庸玛的父亲听到莺奴对佛经的教义有这等超越下民的理解,一时磕头也不是,不磕头也不是,慌乱中举起茶碗,向着莺奴端高。
她将那肮脏的茶碗接过来,一口气饮尽其中的油茶,随后平然说道:“阿伯带我去放牧吧。”
于是莺奴便向这家人学习农耕饲牧、纺织刺绣。高原地广人稀,再也不必担心落在人群里受到万众围观,可以让这美丽的面庞肆意展露在太阳中。牲畜也是灵物,吃野草和露水长大,莺奴喜欢它们,与之在一起就没有恐慌。
到了节日,需要替主人宰杀牦牛,清理干净以后送去宴席。她愿意帮着杀牛,但这家人不肯让她插手。原因还是一样的,他们并不把莺奴当成俗人,最少也不把她当成与他们一样的下等子民,这些血腥的脏活不能经过莺奴的手。如果她要体验杀戮的快乐,应当骑着马、背着弓箭,跟着贵族的老爷们去猎场猎野猪。如果她去了,马上会成为上流官员的妻子,甚至成为赞普的皇妃,寺庙里会有她的金身塑像。
庸玛父母不让她接触杀生,莺奴也并不太坚持,但也会远远地在河边看着宰牛的过程,看着小河慢慢变成红色,血液混进雪水,沿着河道奔腾不息,便再一次想起那个桑耶寺的梦。她极少做梦,那个梦定然有特殊的含义。是谁带来了这个梦?
杀了牛,他们会留下一些下水和骨头,用这些煮一点油汤,和青稞饭拌在一起吃——讲究的人当然不会吃这样的东西,而识字的人也是有身份的人,只要不记录下来,就没有人会记得有谁曾靠吃这些生存。
煮汤时并不撇去血沫,只因为就连这点血沫他们也是舍不得丢弃的;用大锅满满地煮上一天,向里面丢进香草和粗盐;这香草他们也吃,绵羊也吃。需用木勺不断搅和,加入豆子,直搅拌到大火熄灭,汤的香味引来小野兽和老鼠。莺奴虽然不被允许杀牛,但可以坐在锅边学习烹饪;仿佛那些神与俗的界限中,更有一条男与女的界限,杀生是男人的事,但烹饪是女人的事,因此莺奴跨过这条线是无错的。
煮了汤水,第一碗要端给怀孕中的母亲。隔着四突地的邻人善于占卜,认为这一胎是个男孩,是死去的长女重新投胎而来。这对父母终于要迎来第一个儿子,家中终于将有新的支柱,十分感激天神。
喝下牛骨汤,可以使胎儿健壮。这家人无钱请大夫安胎做法,手上所有的唯有沿用了十余年的一些土方子,只需要到草地上摘一些随处可见的草叶、挖一点平凡无奇的草根,用雪水煎半日,每天就着羊奶啜饮。这些活计也都是莺奴和庸玛去做,她们为此自得其乐。
除了煮牛骨汤和药草,还有磨青稞粉、酿青稞酒、熬制酥油。麦粉应当筛三次,酒瓮应当熏坛口,酥油不可滴进水去。四季中吐蕃的百姓们该做的农事,莺奴都跟着庸玛家做过。她是个聪明女儿,不管是从师父那里学习武功,还是向农人学艺,都能很快领会。
莺奴从不挑剔先学什么,就如她从不挑剔吃什么。杀生之事,她迟早会经手,已经在心中暗自准备多时;第一次杀的若不是牛,恐怕就会是人了。
为了替未来的兄弟祈祷,光这些还不够。庸玛一家虽然已经顺从赞普的旨意信奉了佛教,但还留存着古时候的习俗。他们自古认为,孩子降生时应当把他的命数与三件事物捆绑在一起,这三件事物被称为其灵魂的容器,唯有三件魂器和他本身全都毁灭时,他才无奈地离开人世。虽然说不清楚,但这也应当是从古老象雄沿袭下来的苯教习俗。
不单平民如此,即便是已经禁绝了苯教的王公贵族家,也仍然保留着替皇子小公寻找魂器的习惯。有时魂器不但可以是草地和石块、宝玉和珍珠,也可以是活生生的人。几百年来,每当赞普薨逝,那些作为魂器的陪伴人也要同时下葬,这是为了赞普的灵魂安然合并,不至于流落在世界各处。
她和庸玛也替这未来的小兄弟选择了魂器,一是莺奴头上的玉篦子,二是家中新生的绵羊,三是莺奴自己。初时她还有些惊慌,但庸玛马上解释不是要莺奴将来陪葬的意思。他们非常看重莺奴,希望生下的男孩能够借助她的修为,度过平安的一生。
莺奴仍然心有不安:“俗世重生死,如果我与他的命运这样连在一起,将来我死了,他会无由地受创;他死了,我也会心有戚戚啊。”
庸玛张着眼睛回答道:“可这不就是人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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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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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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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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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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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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