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李世民是我爹>第三百二十七章 天降神器
  “韦大人,你方才说,一亩地能产多少?两三百斤?”

  程咬金目瞪口呆地指了指那沉甸甸的箩筐:“这才刚挖了半刻钟,就已有百多斤的收成了。”

  看样子,这红薯的产量,远在韦挺的估量之上。

  韦挺此刻一脸喜意,连头也没回便顶了回来:“你方才不也觉得难有这么高产量吗?”

  韦挺直钩钩盯着那箩筐,激动得两眼发红:“两三百斤?照这个态势下去,只怕最少也得收他七八百斤呢!”

  韦挺这般自信,是有原因的——就在他俩闲话之时,那第二个箩筐,已几乎被装满了。

  提着箩筐的佃户们脚下生风,几人合抬着箩筐在田里飞奔,忙得不亦乐乎。

  倒是李佑瞧出这样收集红薯效率太低,大手一挥,又呼喊着派下去数十个佃户,抬了十多个箩筐,一齐出动收集红薯。

  有了收成,大家自然干得起劲,佃户们已不再满足翘首观望,他们也撩了衣袖,参与到挖掘红薯的工作之中。

  农人对于粮食,有种天然的偏执和热情,同样也有与生俱来的天分,佃户们的效率比之奴仆要高得多,很快就扒拉着将剩下的红薯都挖了出来。

  甚至有不少被奴仆们放弃的红薯苗,又被佃户们扒着泥土挖出几大块又厚又重的红薯。

  佃户们亲眼目睹了这红薯的产量,一下子对其改变了印象。

  这其中有不少人,曾在李佑铲粮改种红薯之时,对其大为不满。

  但现在,他们早将这不满抛诸脑后了。

  殿下铲得好哇!不铲了那些粟麦,如何能有现今的收获?

  听说殿下还想将这红薯苗下发给咱们这些佃农,往后咱们也能种这红薯呢!

  先前李佑曾有意将红薯推广开来,第一个想的便是给自家种地的佃户。

  但这些佃户们却是不答应——好好的粟麦不种,种这破玩意儿,那不是糟践田地么?

  土地虽然是李佑的,但既然佃给佃农了,李佑也做不了主,所以只好将念头打消,改了主意将红薯种在自己的自留地里。

  现在佃户们眼见红薯收成,个个是痛心疾首。

  要是早先答应殿下改种红薯,现在收的这些红薯,不就是他们的了?

  佃户们已打定了主意,下一回殿下再提改种红薯之事,他们可不敢再拒绝了。

  非但不拒绝,还得争着抢着去种那红薯——现在这红薯成了香馍馍,若是不争不抢,怕是都够不到资格种它了。

  佃户们正忙得热火朝天,李佑的呼喝声又传了过来:“多少筐了?”

  大家伙赶忙统计了一阵,朝那边回应道:“殿下,有十八筐了!”

  “十八筐!”

  田垄上的程咬金,已惊得合不拢嘴:“那……那得有多少收成了?”

  韦敏的身子已在颤抖:“少说……少说有两千斤……”

  “亩……亩产两千斤?”程咬金双目瞪得溜圆。

  “怕……怕是还不止呢!”韦挺探手指向田间,“没看见地里还有不少农人仍在刨土挖粮吗?”

  依韦挺原先的设想,亩产达到两三百斤,便已达标。

  但现在,红薯尚未收完,收成已达到两千余斤。

  等于说,这产量超出他预计的十倍!

  程咬金怔怔摇着头叹息:“殿下先前说亩产千斤,俺老程还道他这是空口说大话。却是没想到,殿下原来是太过谦虚了哇!”

  他程咬金虽是个武人,但对于农事好歹有个基本概念。

  依着他粗浅的农业知识,也知道亩产千斤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事实再一次打了他的脸。

  看到这堆得满满的红薯,程咬金也没来由地高兴。

  他是个武人,平日也不缺吃穿,按说这红薯与他无关,可就是这沉甸甸的收获,叫他发自内心地欢喜。

  “走,那么在幺秤了,快过去看看!”

  程咬金正自发着呆,韦挺已迫不及待地拉着他朝李佑那边走去。

  李佑的身前,已满满堆了二十来个箩筐,管家许福正指挥着奴仆称重。

  看着一筐筐红薯上了秤,统计结果在逐步增加,许福的嘴已咧到了脑后。

  “亲娘哪,两千八百五十斤!”

  最终,许福报出个叫所有人惊掉下巴的数字。

  亩产两千八百多斤,这便是李佑辛苦了几个月的成果。

  李佑对此已很满意。

  虽然他知道,红薯的产量,该是还有进步的空间。

  虽然他知道,这统计的重量,略有些虚高——那红薯刚从地里挖出来,还带了不少泥土,若是将泥土洗净,最终的数量该是在两千斤左右。

  但这样的成果,已足叫他满意了,原先初定的目标是亩产千斤,但现在第一次实验,便有两千余斤的产量。ωωω.χΙυΜЬ.Cǒm

  日后精心培育,该是能有三千,甚至更高产量。

  “怎么样?这个结果两位黜置使大人还满意吗?”

  有了收成,李佑的底气便足了许多,他挺了挺胸膛,朝韦挺二人抖了抖眉。

  程咬金已笑眯了眼,而韦挺此刻已浑身颤动,两眼通红。

  “何止满意,简直是……简直是喜不自胜,喜上眉梢,喜……喜……喜出望外……”程咬金已绞尽脑汁搜刮出所有高兴的词儿。

  “天降神器,天降神器啊!”韦挺激动地双唇发白,“有了这红薯,我大唐子民,何愁再忍饥挨饿?”

  他的身子猛地一震,随即便转身迈步:“不行,我得赶紧给陛下上奏,要将这天大的好消息,告诉陛下!”

  “我……我大唐得天蔽佑,天降神器啊!”

  韦挺刚一转身,那程咬金也一拍脑门:“对啊,得赶紧上奏禀报陛下。陛下那边还等着咱们报喜呢!”

  说着,两人便要结伴回程,可刚走两步,就被李佑给拦了下来。

  “程大将军,韦大人,这才收了一亩地,你们就急着回去了?”

  李佑笑着指了指在场的兵士:“接下来还有不少田地等着挖土收粮,您二位黜置使走了,我可使唤不动你的兵呢!”

  李佑让程咬金带来这么些兵士,原本就是免费使唤这些劳动力,替他挖红薯的。

  一开始程咬金还颇有微辞,觉得李佑这是劳师动众。

  现在看来,若不多拉些兵士过来,怕是收到明天早上都收不完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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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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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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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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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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