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饶是如此,李佑还是很轻松地看出,秦烈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铜钱大小的疤痕。
那疤痕颜色偏暗,即便在其黝黑的手臂上,也格外显眼。
李佑看得惊讶不已:“这就是那飞虫叮咬所留的疤痕?”
秦烈点点头:“那飞虫相当了得,咬得人酸疼不已。被咬后没过多久,我手臂上就肿了起来,待肿胀褪去,便留下这疤痕了。”
“竟有此厉害的毒物!”李佑唏嘘道。
那秦烈倒是轻笑:“说是毒物,倒也夸张了些。事实上,那东西咬人的确疼痛,但也绝非完全不能忍受……”
顿了一顿,他又继续道:“至少对咱们这样的粗莽汉子,那疼痛倒不甚要紧。卑职当时不过没留心提防,否则只消刻意忍耐,就绝不会惊动那巡逻的匪寇了。”
“原来如此……”李佑沉吟着,“那依你所说,倘若让你再一次深入扶风岭,你就有机会避开巡逻,隐藏形迹?”
这一点极是重要,那匪寇在扶风岭中安排了大量人手巡逻。
若不能深入其中,将这些巡防人员搞定,那剿匪之事更无从下手了。
而要想解决那些外围岗哨,硬碰硬显然不是好办法——敌人可仰仗对地形的了解,分散打起游击。
最好的法子,还是让秦烈这样的高手,潜入其中,逐个击破。
秦烈想了一想:“只要提前有了提防,不怕那飞虫叮咬,想是没问题的。”
“好!”李佑心下暗喜。
这样一来,他已有了对付那巡逻岗哨的初步计策:派出高手潜入其中,分而破之。
搞定了扶风岭外围,他们便能逐步逼进匪寇的核心老巢,进行下一步行动。
“那个……那个……草民……有话要说……”
李佑正自思量着计划,却听这时,一直缩在一旁的刘老三,忽地开了口。
刘老三低着头,只抬了眉头朝李佑这边张望着,见李佑看过去又慌忙将眉眼儿低下,显得很是拘谨。
李佑笑着走过去:“你有何话要说?不用怕,大胆说出来便是。”
这刘老三是临亭镇人,对那扶风岭的地形地貌,该是十分熟悉。
他既是此刻站出来,肯定是有重要情报要透露。
刘老三这时才抬起头来:“草民……”
刚开口说了几个字,他似是又想起尊卑有别,又慌忙从那席上站了出来,就要往地上下跪。
李佑赶忙抬手托住:“你不用跪了,直接说便好。”m.xiumb.com
刘老三这才站住了身子,只将两手抱在一起,拘谨地搓着:“草民知道那飞虫,那是扶风岭特有的毒虫,附近的人都称它叫红翅鬼……”
说着,刘老三又望向秦烈:“敢问这位军爷,咬您的那飞虫,是否是有指节长短,双翅泛红?”
秦烈立马点头:“对,对,就是那飞虫!”
“那就是了……”刘老三又抿了抿嘴,似是有话要说。
他顿了片刻,终是咬了牙又继续说道:“倘若是那红翅鬼的话,只怕军爷是顶不住的。”
“顶不住?什么意思?”秦烈翻着大眼,粗着喉咙道,“你是说我扛不住那飞虫的疼痛吗?”
秦烈连连摇头:“我被那虫子咬过,虽说当下疼痛,但咬牙挺一挺,还是能挺过去的……”
“不……不是这样的……”刘老三连连摆手。
他紧接着道:“您能顶过一只红翅鬼,却是顶不住第二只,第三只的。”
“那红翅鬼有个最厉害的地方,便是他叮咬了人后,会在被咬者身上,留下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人是闻不到的,但它的同类能嗅得出来。”
“只要其他红翅虫嗅到那气味,便会群起而攻之,一起向那被叮咬的人扑咬过去!”
说到这里,刘老三又用试探的眼神望向秦烈:“军爷您能顶得住一只红翅鬼,可草民能保证,您绝对顶不过一群红翅鬼向您扑咬过去。”
他这话说得煞是骇人,那秦烈先前还很有自信,此刻却被说得脸色发白,怔在了原地。
而李佑也惊诧不已,依这刘老三所说,派人潜进扶风岭的计划,便行不通了。
“怎么……怎么可能?真有这种疯癫的虫子?”
这时候,那身材魁伟的秦猛跳了出来,一脸吃惊道。
秦猛身形高大壮硕,他从席间跳出来,便如一只黑熊窜出牢笼般,将那刘老三吓得连连后退。
饶是如此,刘老三仍是坚持己见:“草民……草民没有说谎,那红翅鬼的事儿,我们临亭乡的人都是知晓的。”
李佑当然相信这刘老三的话,凭着后世经验,李佑能猜出,那红翅鬼定是在叮咬人时,散发出某种激素。
那种激素,该是能被同类所感知到。
一旦有其他红翅鬼感知到激素释放的讯号,便会群发起猛攻。
这是昆虫类常用的捕猎技巧,它们利用群体的力量,捕食单个个体无法杀死的猎物时,常采用这般手段。
刘老三仍在拼命解释着:“那红翅鬼骇人得很,早在这扶风寨的人没来之前,它们就是扶风岭的最大祸害。以前还听说有进山采药的人,被那红翅鬼给活活叮死的呢!”
他口中的“扶风寨”,显然就是那伙匪寇的山寨所在。
他说得煞是骇人,听得在场众人齐齐色变。
唯有李佑,此时却忽地生出了疑惑:“你说那红翅鬼遇人就叮咬,可为何偏偏这扶风寨的匪寇,就不怕它呢?”
刘老三摇了摇头,旋即又吃吃道:“据说……据说那匪寇中有修道之人,懂得炼制一种丹药,人吃了那丹药就不怕红翅鬼了……”
他显然也不甚肯定,说话吞吞吐吐,带着犹豫。
李佑却是喃喃自语:“既是能能被药物克制,那红翅鬼该不是无解难题。”
红翅鬼一说,已叫众人都担心起来,大家全都低眉沉吟思索着,气氛陷入沉寂。
李佑眼见于此,立马又换了话茬。
他看向刘老三:“你既然是当地人,该是知晓那扶风寨的大致情况的。你快与众人说说,兴许能有所帮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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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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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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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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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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