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李世民是我爹>第一百四十四章 长史刘大亮
  在北海县码头喝了一整夜的酒,第二日一大早,李佑便与张大胡子告别,带上了红薯踏上返回齐州的航路。

  这一趟回程,李佑志得意满。

  海寇被剿除,最想要的红薯也已找到。

  回去便能将那红薯种上,他名下那么多田地,正好都可以拿来当作实验田。

  只要红薯能推广开来,这一趟齐州,就算没白来。

  靠在船头吹着风,李佑十分惬意,在这等畅快心情烘托下,眼前的胡泰来,都显得英俊帅气起来。

  对于这胡泰来,李佑着实有些无奈。

  这家伙是个高昌人,还是个胡汉混血,他个头不高,眉眼倒还标志,这一点倒有点混血气质。

  但这家伙,毕竟是个小偷,而且可能是他的职业使然,这家伙的行事作风,说话神态,都透着些猥琐气质。

  明明是浓眉大眼的标志男儿,总是挤眉弄眼,佝偻着身子四下探头张望,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

  这胡泰来是李佑拿了烈酒,从李孝恭那里换回来的。

  之所以换他,当然是为了追查这红薯的下落。

  如今,红薯已然到手,胡泰来自然也没了利用价值。

  李佑当然做不到过河拆桥那般地步,所以昨日夜里,他将胡泰来召了来。

  当着张大胡子的面,李佑给这胡泰来自己选择出路的机会。

  要么,就从李佑这里领一笔钱,自己去做些营生。

  要么,就加入到张大胡子那蜉游帮里,跟着他们跑商。

  这胡泰来好歹有个专业技能,能偷会盗,而且与那蜉游帮,还有过些“交情”——毕竟这红薯就是他从蜉游帮偷来的。

  这样的社会闲杂人等,放到蜉游帮里,正为合适。

  李佑搞定了张大胡子,也备了一笔银钱,就等着这胡泰来自己选择了。

  可这小子倒好,竟赖上李佑不走了。

  他昨天晚上,跪在李佑脚边苦苦哀求,说什么“跟着齐王才有前途”之类的话。

  李佑现在回想起来,还直泛恶心。

  可没法子,谁叫自己人格魅力大呢!

  李佑只能将他收容下来,编到自己的侍卫对里。

  这会儿,胡泰来已换了身侍卫公服,站在了李佑身边。

  这身公服向来代表着正义端庄,可穿在胡泰来身上,却怎么看都不大协调。

  “我可警告你,跟了我之后,再不许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了!”

  见胡泰来一双大眼滴溜溜直转悠,李佑气不打一处来,只好出言提点着。

  “嘿嘿,放心,殿下!”

  胡泰来搓着手,谄媚笑道:“我这看家的本事,是为殿下而练的。只要殿下不说让我偷,我是绝不会再偷的。”

  “哼!”李佑轻笑一声,不置可否地将头撇到一边,继续吹风赏景。

  李佑很清楚,这胡泰来依附自己,绝非是什么人格魅力,更多还是图他齐王这棵大树好乘凉。

  但李佑收容这小子,也并非无奈之举。

  毕竟这胡泰来为人机灵,又有一手偷盗本事,说不定日后能派上用场。ωωω.χΙυΜЬ.Cǒm

  官船乘风破浪,一路朝西而去,要不了两天,便能再回到齐州。

  ……

  相较于李佑,走陆路且更早一晚出发的兵曹参军事赵朗,早早地就回了齐州。

  一回齐州,赵朗便带着领兵兵符回了都督府,向他的顶头上司刘大亮述职。

  都督府衙门就坐落在齐州城中心位置,府衙占地极广,衙堂建筑宏壮雄伟,颇有大唐朝傲视天下的泱泱之风。

  衙堂正中分为数组廨舍,供府内各级官员办公休憩之用。

  最里间的廨舍最为宽大奢华,但那门口大锁落上,屋里空无一人——那是李佑的专属廨舍,平日里压根没人。

  紧靠这间屋子的,便是长史刘大亮的廨舍。

  所谓长史,便是朝廷地方衙门的辅官,通常是辅佐一把手料理政务的。

  像那各州刺史手下,便有长史帮扶。

  比如被派到齐州的燕弘智,现在就任着齐州州府的长史。

  而刘大亮这都督府长史,虽也挂着齐州名头,但却比燕弘智的官位要高一些。

  毕竟齐州都督府权掌数州,而且不止负责军务,甚至连州县的政事也有资格过问。

  大唐建国时设立这个衙门,本是战时用来统调一方军事之用。

  后来承平年间,又考虑到全国州县众多,全由刺史直接对接三省六部,怕是朝堂里那些相公忙不过来。便留了都督府这一机构。

  虽然挂的是齐州名头,但这齐州都督府实际上就相当于数个州县的总指挥。

  放到后世,也可类比于一省省长。

  大唐后来权势极大的节度使,正是由这都督演变而出的。

  李佑身为皇子,领着齐州都督要职,却是无暇管理日常军政的。

  那这都督府长史,就是个权势极大的官职了。

  只比手中实权,刘大亮怕是比那燕弘智要大得多。

  但考虑到燕弘智的国舅身份,及他与李佑的关系,两人地位几乎相当。

  因为李佑先前不理政事,又在长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刘大亮在齐州,可是当了很长时间的土皇帝。

  现在李佑携着天子眷顾归来,刘大亮的心情可想而知。

  “噔!噔!噔!”

  站在刘大亮廨舍门外,赵朗轻巧地叩了叩门,心怀紧张地候着刘大亮应答。

  “进!”

  过得片刻,一声慵懒呼声传出。

  赵朗这才轻舒口气,推门进了房内。

  刘大亮不光声音慵懒,此刻他整个人便是慵懒的。

  优哉游哉地躺在楠木榻上,口中衔着西域运来的水晶葡萄,一派自在姿态。

  这刘大亮的身形稍显肥胖,身高却是中等,比之高硕肥壮的赵朗,却是要小了一号的。

  可赵朗在这位顶头上司面前,那向来是一个“不”字都不敢提的。

  此刻赵朗走到榻边,先恭敬地拱手躬身,做足礼节。

  刘大亮却仍是眯着眼品尝果食,像是没瞧见赵朗一般。

  赵朗躬着身子,却是不敢抬头,只在一旁静静候着。

  直到刘大亮将手中葡萄吃干净,他才悠悠然睨了赵朗一眼,尖声道:

  “青州的事情了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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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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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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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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