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趟回程,李佑志得意满。
海寇被剿除,最想要的红薯也已找到。
回去便能将那红薯种上,他名下那么多田地,正好都可以拿来当作实验田。
只要红薯能推广开来,这一趟齐州,就算没白来。
靠在船头吹着风,李佑十分惬意,在这等畅快心情烘托下,眼前的胡泰来,都显得英俊帅气起来。
对于这胡泰来,李佑着实有些无奈。
这家伙是个高昌人,还是个胡汉混血,他个头不高,眉眼倒还标志,这一点倒有点混血气质。
但这家伙,毕竟是个小偷,而且可能是他的职业使然,这家伙的行事作风,说话神态,都透着些猥琐气质。
明明是浓眉大眼的标志男儿,总是挤眉弄眼,佝偻着身子四下探头张望,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
这胡泰来是李佑拿了烈酒,从李孝恭那里换回来的。
之所以换他,当然是为了追查这红薯的下落。
如今,红薯已然到手,胡泰来自然也没了利用价值。
李佑当然做不到过河拆桥那般地步,所以昨日夜里,他将胡泰来召了来。
当着张大胡子的面,李佑给这胡泰来自己选择出路的机会。
要么,就从李佑这里领一笔钱,自己去做些营生。
要么,就加入到张大胡子那蜉游帮里,跟着他们跑商。
这胡泰来好歹有个专业技能,能偷会盗,而且与那蜉游帮,还有过些“交情”——毕竟这红薯就是他从蜉游帮偷来的。
这样的社会闲杂人等,放到蜉游帮里,正为合适。
李佑搞定了张大胡子,也备了一笔银钱,就等着这胡泰来自己选择了。
可这小子倒好,竟赖上李佑不走了。
他昨天晚上,跪在李佑脚边苦苦哀求,说什么“跟着齐王才有前途”之类的话。
李佑现在回想起来,还直泛恶心。
可没法子,谁叫自己人格魅力大呢!
李佑只能将他收容下来,编到自己的侍卫对里。
这会儿,胡泰来已换了身侍卫公服,站在了李佑身边。
这身公服向来代表着正义端庄,可穿在胡泰来身上,却怎么看都不大协调。
“我可警告你,跟了我之后,再不许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了!”
见胡泰来一双大眼滴溜溜直转悠,李佑气不打一处来,只好出言提点着。
“嘿嘿,放心,殿下!”
胡泰来搓着手,谄媚笑道:“我这看家的本事,是为殿下而练的。只要殿下不说让我偷,我是绝不会再偷的。”
“哼!”李佑轻笑一声,不置可否地将头撇到一边,继续吹风赏景。
李佑很清楚,这胡泰来依附自己,绝非是什么人格魅力,更多还是图他齐王这棵大树好乘凉。
但李佑收容这小子,也并非无奈之举。
毕竟这胡泰来为人机灵,又有一手偷盗本事,说不定日后能派上用场。ωωω.χΙυΜЬ.Cǒm
官船乘风破浪,一路朝西而去,要不了两天,便能再回到齐州。
……
相较于李佑,走陆路且更早一晚出发的兵曹参军事赵朗,早早地就回了齐州。
一回齐州,赵朗便带着领兵兵符回了都督府,向他的顶头上司刘大亮述职。
都督府衙门就坐落在齐州城中心位置,府衙占地极广,衙堂建筑宏壮雄伟,颇有大唐朝傲视天下的泱泱之风。
衙堂正中分为数组廨舍,供府内各级官员办公休憩之用。
最里间的廨舍最为宽大奢华,但那门口大锁落上,屋里空无一人——那是李佑的专属廨舍,平日里压根没人。
紧靠这间屋子的,便是长史刘大亮的廨舍。
所谓长史,便是朝廷地方衙门的辅官,通常是辅佐一把手料理政务的。
像那各州刺史手下,便有长史帮扶。
比如被派到齐州的燕弘智,现在就任着齐州州府的长史。
而刘大亮这都督府长史,虽也挂着齐州名头,但却比燕弘智的官位要高一些。
毕竟齐州都督府权掌数州,而且不止负责军务,甚至连州县的政事也有资格过问。
大唐建国时设立这个衙门,本是战时用来统调一方军事之用。
后来承平年间,又考虑到全国州县众多,全由刺史直接对接三省六部,怕是朝堂里那些相公忙不过来。便留了都督府这一机构。
虽然挂的是齐州名头,但这齐州都督府实际上就相当于数个州县的总指挥。
放到后世,也可类比于一省省长。
大唐后来权势极大的节度使,正是由这都督演变而出的。
李佑身为皇子,领着齐州都督要职,却是无暇管理日常军政的。
那这都督府长史,就是个权势极大的官职了。
只比手中实权,刘大亮怕是比那燕弘智要大得多。
但考虑到燕弘智的国舅身份,及他与李佑的关系,两人地位几乎相当。
因为李佑先前不理政事,又在长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刘大亮在齐州,可是当了很长时间的土皇帝。
现在李佑携着天子眷顾归来,刘大亮的心情可想而知。
“噔!噔!噔!”
站在刘大亮廨舍门外,赵朗轻巧地叩了叩门,心怀紧张地候着刘大亮应答。
“进!”
过得片刻,一声慵懒呼声传出。
赵朗这才轻舒口气,推门进了房内。
刘大亮不光声音慵懒,此刻他整个人便是慵懒的。
优哉游哉地躺在楠木榻上,口中衔着西域运来的水晶葡萄,一派自在姿态。
这刘大亮的身形稍显肥胖,身高却是中等,比之高硕肥壮的赵朗,却是要小了一号的。
可赵朗在这位顶头上司面前,那向来是一个“不”字都不敢提的。
此刻赵朗走到榻边,先恭敬地拱手躬身,做足礼节。
刘大亮却仍是眯着眼品尝果食,像是没瞧见赵朗一般。
赵朗躬着身子,却是不敢抬头,只在一旁静静候着。
直到刘大亮将手中葡萄吃干净,他才悠悠然睨了赵朗一眼,尖声道:
“青州的事情了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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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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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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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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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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