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繁华过后,城里又传出了不少流言。
昨晚那皇城上空,五彩斑斓的火花冲天而起,着实让百姓们看了个新鲜。
刺激之余,不免有人猜想,这绮丽的火花究竟是个什么物事。
百姓们自然是不知道,这是李佑研制的烟花。
依着他们朴素的价值观,这天降异象,一定是上天降下礼花,为昨晚过寿的阴妃娘娘祝寿的!
再加上昨晚不少穷苦百姓挤到太极宫外,高呼什么“天仙娘娘”之类的话,更“证实”了这种猜测。
一时间,“天仙娘娘”的称号,阴差阳错地被冠到了阴妃头上。
自然而然地,“天仙娘娘”施粥救人的义举,也被安插到了阴妃头上。
也有人跳出来反对,说“天仙娘娘”明明是齐王妃。
可这反对声浪立即就被淹没了。
“人家齐王妃和阴妃娘娘,不是一家人吗?”
“儿媳妇都是天仙了,那娘娘能不是天仙?”
“再说昨晚那天上飘飞的火花,可不就是老天爷在给阴妃娘娘过寿么?”
百姓们可管不了太多,既然是老天爷封赏的娘娘,那一定是神仙了。
是了,既然是活神仙,那还等什么?还不赶快拜啊!
第二日一大早,便有不少人凑到太极宫城外的广场上,有模有样地拜了起来。
一时间,有关阴妃的传闻火遍长安,将其描述成了大慈大悲,普度众生的天仙娘娘。
可是,这些流言的主人公阴妃娘娘,可并没有因为名声大燥而开心。
阴妃压根无暇理会流言,因为她最心爱的独子,齐王李佑,这几天就要离京了。
齐州与长安相隔千里,这一去,母子俩少说得几年见不着面,阴妃自然是恋恋不舍。
李佑这两天倒还老实,又到宫里拜别了父母,这才定下了离京的日子。
……
这一日是朝会之期,一大清早,朝臣们早早地就到了太极殿外,等候开朝。
文武大臣们堵在殿门口,见殿门未开,闲暇无事,便聊了起来。
“今日好像是那齐王殿下离京的日子,当真是可惜,殿下走了,往后那烈酒可就没了……”
率先提起李佑的,是酒中好手程咬金。
程咬金一提出这话,立时引得一干好酒之人的应和。
对于他们这些好酒之人来说,李佑的离京,那可是大大的损失。
可也有人站出来反驳。
那尉迟敬得这时跳出来,直瞪着程咬金骂道:“你这憨货还有脸提齐王?”
“昨儿个我去齐王府上,本想着赶在齐王离京前,再去讨些烈酒……”
尉迟敬德气急败坏地指着程咬金:“可谁知那齐王府里一滴烈酒都没了,齐王殿下告诉我,他府里的烈酒,都叫这老不要脸的给搬空咯!”
尉迟敬德骂过,那些好酒之人全都望向了程咬金。
好小子,敢情是你将烈酒都要了去,难怪咱们前去讨要,都空手而归呢!
程咬金倒是脸皮厚,硬僵着脖子顶了回去:“怎么?殿下都要离京了,咱不得提前备些烈酒吗?”
他可是高瞻远瞩,寿典过后的第二天早上,便急匆匆跑到齐王府里,将还瘫在床上的李佑给拉了醒。
好说歹说,最终将李佑府里的烈酒全给搬空了。
武将们一顿吵嚷,最终还是房玄龄等人才劝停了下来。
“唉,可惜今日是朝会,否则定是要到城外,送那齐王一送……”琇書蛧
房玄龄捋须而叹:“那齐王与我等也算是颇有恩德,我那府里的书桌便是从齐王那要来的。有了那书桌,平日里书写查阅公文奏折,便利了不少……”
房玄龄毕竟是文人,不像那群吃奶忘娘的武将,还知道提一嘴送行。
经他一提醒,百官们倒也都有些惋惜。
只可惜今日朝会,否则是得送一送的。
等了一阵儿,太极殿的大门还未打开,朝臣们等得有些急了。
平日里,即便天子没有到,殿们总会打开,容这些朝臣们先进去的。
正准备拉来宫里太监问一问时,却见那天子近侍王德又疾走了过来。
“诸位朝臣相公,陛下有令。”
“今日乃是齐王李佑离京之日,陛下要御驾相送,朝会只能取消了!”
那王德高呼一声,太极殿外立即炸开了锅。
李世民可是一向勤政,他对朝会看得极重,若非重大事宜,绝不会轻易取消朝会的。
可今日,为了送别齐王,竟是……
既然开不成朝会,那朝臣们只能各归其位,自行回衙办公。
可没走两步,那程咬金又高呼起来:“左右今日无事,倒不如咱也去城外,送送那齐王去……”
他倒还有点良心,看在那几大车烈酒的份上,说了句人话。
程咬金一声高呼,立即引起朝臣们共鸣:“倒是不错,今日衙中并无大事,倒是能抽出身,去送一送殿下。”
“走,咱们快些去吧,去晚了,怕是人家已离了京了……”
朝臣们左右相邀,三五成群,立即奔向了长安城东。
……
长安城中,一队车马正辚辚向东。
这队车马可谓是劳师动众,前后左右都有大批侍卫开道守卫,中间有十多驾车马,填装得满满当当。
一看便知,这又是哪位显贵官人又要远行。
“小心着点,别将那几口缸给摔了!”
马车之中,李佑不时探出脑袋,对着后方马车大声叫嚷着。
今日是离京之期,一大清早,李佑便忙活起来。
大包小包地装了好几个马车的行礼,又特意安排了几驾车,专门载了那几大缸红薯,随行赶路。
他特意将那几缸红薯安排在自己乘坐的马车后,以便随时观望嘱咐。
一路上李佑格外小心,每隔了一阵儿,便要探出脑袋,朝后方侍卫们提点着,让他们小心看护那红薯,不要磕了碰了。
那可是他的心肝宝贝儿,若是摔坏了,那麻烦就大了。
照顾好一切,李佑才缩回脑袋坐到车里。
拿出那早已准备好的路线图,看了看齐州方向,他长长地嘘了口气:
“总算是要离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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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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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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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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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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