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李世民是我爹>第一百零一章 离京
  李世民特例解除宵禁,长安城经历了难得繁华的一夜。

  一夜繁华过后,城里又传出了不少流言。

  昨晚那皇城上空,五彩斑斓的火花冲天而起,着实让百姓们看了个新鲜。

  刺激之余,不免有人猜想,这绮丽的火花究竟是个什么物事。

  百姓们自然是不知道,这是李佑研制的烟花。

  依着他们朴素的价值观,这天降异象,一定是上天降下礼花,为昨晚过寿的阴妃娘娘祝寿的!

  再加上昨晚不少穷苦百姓挤到太极宫外,高呼什么“天仙娘娘”之类的话,更“证实”了这种猜测。

  一时间,“天仙娘娘”的称号,阴差阳错地被冠到了阴妃头上。

  自然而然地,“天仙娘娘”施粥救人的义举,也被安插到了阴妃头上。

  也有人跳出来反对,说“天仙娘娘”明明是齐王妃。

  可这反对声浪立即就被淹没了。

  “人家齐王妃和阴妃娘娘,不是一家人吗?”

  “儿媳妇都是天仙了,那娘娘能不是天仙?”

  “再说昨晚那天上飘飞的火花,可不就是老天爷在给阴妃娘娘过寿么?”

  百姓们可管不了太多,既然是老天爷封赏的娘娘,那一定是神仙了。

  是了,既然是活神仙,那还等什么?还不赶快拜啊!

  第二日一大早,便有不少人凑到太极宫城外的广场上,有模有样地拜了起来。

  一时间,有关阴妃的传闻火遍长安,将其描述成了大慈大悲,普度众生的天仙娘娘。

  可是,这些流言的主人公阴妃娘娘,可并没有因为名声大燥而开心。

  阴妃压根无暇理会流言,因为她最心爱的独子,齐王李佑,这几天就要离京了。

  齐州与长安相隔千里,这一去,母子俩少说得几年见不着面,阴妃自然是恋恋不舍。

  李佑这两天倒还老实,又到宫里拜别了父母,这才定下了离京的日子。

  ……

  这一日是朝会之期,一大清早,朝臣们早早地就到了太极殿外,等候开朝。

  文武大臣们堵在殿门口,见殿门未开,闲暇无事,便聊了起来。

  “今日好像是那齐王殿下离京的日子,当真是可惜,殿下走了,往后那烈酒可就没了……”

  率先提起李佑的,是酒中好手程咬金。

  程咬金一提出这话,立时引得一干好酒之人的应和。

  对于他们这些好酒之人来说,李佑的离京,那可是大大的损失。

  可也有人站出来反驳。

  那尉迟敬得这时跳出来,直瞪着程咬金骂道:“你这憨货还有脸提齐王?”

  “昨儿个我去齐王府上,本想着赶在齐王离京前,再去讨些烈酒……”

  尉迟敬德气急败坏地指着程咬金:“可谁知那齐王府里一滴烈酒都没了,齐王殿下告诉我,他府里的烈酒,都叫这老不要脸的给搬空咯!”

  尉迟敬德骂过,那些好酒之人全都望向了程咬金。

  好小子,敢情是你将烈酒都要了去,难怪咱们前去讨要,都空手而归呢!

  程咬金倒是脸皮厚,硬僵着脖子顶了回去:“怎么?殿下都要离京了,咱不得提前备些烈酒吗?”

  他可是高瞻远瞩,寿典过后的第二天早上,便急匆匆跑到齐王府里,将还瘫在床上的李佑给拉了醒。

  好说歹说,最终将李佑府里的烈酒全给搬空了。

  武将们一顿吵嚷,最终还是房玄龄等人才劝停了下来。

  “唉,可惜今日是朝会,否则定是要到城外,送那齐王一送……”琇書蛧

  房玄龄捋须而叹:“那齐王与我等也算是颇有恩德,我那府里的书桌便是从齐王那要来的。有了那书桌,平日里书写查阅公文奏折,便利了不少……”

  房玄龄毕竟是文人,不像那群吃奶忘娘的武将,还知道提一嘴送行。

  经他一提醒,百官们倒也都有些惋惜。

  只可惜今日朝会,否则是得送一送的。

  等了一阵儿,太极殿的大门还未打开,朝臣们等得有些急了。

  平日里,即便天子没有到,殿们总会打开,容这些朝臣们先进去的。

  正准备拉来宫里太监问一问时,却见那天子近侍王德又疾走了过来。

  “诸位朝臣相公,陛下有令。”

  “今日乃是齐王李佑离京之日,陛下要御驾相送,朝会只能取消了!”

  那王德高呼一声,太极殿外立即炸开了锅。

  李世民可是一向勤政,他对朝会看得极重,若非重大事宜,绝不会轻易取消朝会的。

  可今日,为了送别齐王,竟是……

  既然开不成朝会,那朝臣们只能各归其位,自行回衙办公。

  可没走两步,那程咬金又高呼起来:“左右今日无事,倒不如咱也去城外,送送那齐王去……”

  他倒还有点良心,看在那几大车烈酒的份上,说了句人话。

  程咬金一声高呼,立即引起朝臣们共鸣:“倒是不错,今日衙中并无大事,倒是能抽出身,去送一送殿下。”

  “走,咱们快些去吧,去晚了,怕是人家已离了京了……”

  朝臣们左右相邀,三五成群,立即奔向了长安城东。

  ……

  长安城中,一队车马正辚辚向东。

  这队车马可谓是劳师动众,前后左右都有大批侍卫开道守卫,中间有十多驾车马,填装得满满当当。

  一看便知,这又是哪位显贵官人又要远行。

  “小心着点,别将那几口缸给摔了!”

  马车之中,李佑不时探出脑袋,对着后方马车大声叫嚷着。

  今日是离京之期,一大清早,李佑便忙活起来。

  大包小包地装了好几个马车的行礼,又特意安排了几驾车,专门载了那几大缸红薯,随行赶路。

  他特意将那几缸红薯安排在自己乘坐的马车后,以便随时观望嘱咐。

  一路上李佑格外小心,每隔了一阵儿,便要探出脑袋,朝后方侍卫们提点着,让他们小心看护那红薯,不要磕了碰了。

  那可是他的心肝宝贝儿,若是摔坏了,那麻烦就大了。

  照顾好一切,李佑才缩回脑袋坐到车里。

  拿出那早已准备好的路线图,看了看齐州方向,他长长地嘘了口气:

  “总算是要离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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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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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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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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