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大十八变,这小郎君也是如此啊。看看小东方君,如今越发好看了。”
只是东方奚却趁着天幕还没有落下来,他来到了远处的河边。四面空气清醒,空气中传来不知名的野花香味。东方奚享受着古人的慢节奏生活。
这是夏日,白昼长,东方奚有着足够多的时间准备食材。他先是在河里叉了两条大肥鱼,随后又抱了一只大鸭。
这个时候,家里已经煮起了米饭。
他在河边熟练地用匕首切开鱼肚,逃出内脏,刮了鱼鳞。在河道下游边上把两条鱼洗干净。随后又在边上采了一些可以滤水凉拌的青菜,也在河边洗干净,提着鱼肉和菜一起回来了。
只要东方奚有空,他总会把晚饭弄得极其丰盛。
只是走到一半,一伙带甲卫士忽的出现在他面前。而为首的那个人,却是当日来找他算命的那个大汉。他们站在草丛里,一脸横气,一看就是读书不多的人,没气质。
为首的大汉长得很是彪悍,胡须冉长,看着像是有意打理过。换了甲胄,裹着络头(成年男子用方巾把头发包起来),但是没有给到东方奚威慑力。因为当日他对待东方奚和今日来找东方奚,都很礼貌。
“东方奚,我们又见面了。”
“这次壮士又打算来找我代笔吗?”
“你这人是怎么想的?你觉得我换上甲胄,带着一帮死士过来找你,是为了让你帮我代笔。”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苹果都只掉在地上呢,世界上奇怪的事情多了去了,只是你们没有发现而已。”
这些人闻言,一个个吹胡子瞪眼,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他是不是脑袋有问题?”
“据说是这样的。”
伍衡有些不耐,他费了老大力气,终于把目标范围锁定,确定这件事只有少之又少的人知道,他不是来听东方奚发神经的。
“你认识公孙粱吗?”
东方奚纳闷,都能在这里找到他了,如何会找不到他公孙粱呢。
“他的父亲母亲去世,是我的祖父出钱安葬的。我如何不知?”
“我们打听过了,你的祖父是这云阳县一带名望很高的医家,而你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蠢货。”
“或许真的是传闻中这样吧。”
东方奚像个木头似的站着,看起来呆愣呆愣的,但是回答问题却滴水不漏。
伍衡感受的出来,这个人非常不一般,要么是真的脑袋缺根筋,不懂得看人眼色;要么就是龙囿浅滩。
“你有没有见过他来到你家?”
“他是谁?”
东方奚很平静,又或者是,双目无神。
伍衡把剑怀在胸前,听到这话不禁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小子莫不是听过咸阳大狱断案,他居然还懂这个,一定是碰巧。
“公孙粱。一个胖子,特别喜欢吹嘘,自称是文信侯府上的门客。”
“来过。拜访我祖父。”
“听说你要举吏?”
“正是。”
东方奚暗想,这两者之间话题跳跃的极快,这帮人显然是训练有素,提前调查了很多,如果自己撒谎,他们很可能直接处死自己。
“现在,我们给你个机会,让你可以有机会直接成为狱吏,你干不干?”
“我祖父说,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你们一定是让我做违法的事情。”说着,东方奚就佯装他要跑路。
伍衡果然上当,他拍了拍东方奚的肩膀,把他按住,“小子,你撞了大运了。你知道吗?你身边的人公孙粱那是昌平君身边的贵客。”
“不对吧,他难道不是犯了事被文信侯赶出来了吗?他来时穿的衣服都是借了别人的。”
伍衡呆愣了一下,嘴角微微抽搐。
“景差说你看着糊涂,实际上个人精,确实如此啊。他是被文信侯赶出来了,但是昌平君赏识他,所以后来在昌平君府上做门客。”
东方奚听了,忍俊不禁笑了出来。不怪这些人编故事不够严谨,但是对他来说听古人这么撒谎骗他真的很好笑。谁让他是穿越者呢。
鸭子死了,血已经滴到了地面上,东方奚的手臂上也沾染了鲜血。
这些人居然直接称呼景长吏的名字,这说明这个人的级别比景差都要高。以那日景差和二小吏的对话可见景差维护的是秦王,再加上方才这伙人打的是昌平君的旗号。可见现在秦王应该还和昌平君穿一条裤子。
伍衡来到东方奚后背处,用手捏着他的肩膀,“你笑什么呢?”
“没什么。”
“你和景差很熟悉,但是你要知道,就是景差见了我,他都得对我恭敬有礼。因为我不是云阳县的农夫,而是来自咸阳城。”琇書蛧
东方奚闻言,这才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你不是农夫,是侠客。”
众人闻言,都对着东方奚哈哈大笑起来。
伍衡脸色一黑,“你这反应真的慢的可以。老实告诉你,我们是秦国昌平君门下的死士,来到这里只是为了保护公孙先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东方奚听了这话,笑的停不下来,不远处就是人家,公鸡母鸡听到这个叫声也“咯咯咯咯咯咯咯”大笑起来。
一时间村郊的狗也狂吠不止,鸡犬不安。
这帮死士见状,一个个都想着干脆杀了东方奚得了。他们在气的发抖。
伍衡倒觉得这小子傻的可爱,“你为什么笑?”
“我不知道昌平君是什么人,但是听你这么说,我想昌平君一定不如文信侯。”
“为什么这么讲?”
“他眼界很低啊,居然会把一个骗子当做座上宾。还有你们,居然把公孙粱那个骗子称作公孙先生。先生是称呼有才华有学问的人,公孙粱他却是个名副其实的骗子。”
伍衡心喜,终于要套出点什么来了。决定这次计划走向的关键人物就是东方奚,他知情与否决定了这件事情处理起来的难度。
伍衡听了这话呵呵笑起来,“骗子,你对他怨念很深啊?”
“他来时衣着鲜亮,自称是文信侯门下门客。可是当时我就发现他的衣服并不合身,像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后来他离开了我家,可是随后却又一直跟踪我,想要敲诈我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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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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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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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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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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