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一到初四的晚上,家里都是热热闹闹的,可惜相聚的时间总是有限的,初五一大早安德闻父子三人就要离开金阳大队,回归到他们各自的岗位上去了。
对此,安温雅倒也没什么太难过的情绪,不舍肯定会不舍,这是人之常情,但却不会难过,因为早就习惯了家人们总是在忙碌的工作,匆匆回家,又匆匆离开,一走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见不到一面。
他们身在这样的时代当中,生在这样的世家当中,早就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很理解忙碌中的家人们。
他们生来便享受着家世以及身居高位的长辈们给予的福荫、庇护,以及各种高于普通人的资源待遇。那么就该承受、承担这些带来的一切。
安温雅长大懂事了之后,从来都不会在爸爸离开的时候表现出不舍难过的情绪,因为她清楚爸爸是爱自己的,若她难过和爸爸的分开,那么之后让爸爸更加自责内疚。
这可不是她想看见的。
所以每次,安温雅都会开开心心的看着爸爸离开的背影,然后转身继续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初五这天早上,安温雅不用霍川贤叫就早早醒了过来,冬天的夜比较长,这会儿外面的天还是朦胧胧的黑蓝色。
安温雅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已经没人了,拿起放在枕头边上的手表看了一眼,已经六点半了。
安德闻父子三人要开车先去市里,把车还给安德闻的老战友的之后,再坐上午十点的火车离开。
所以差不多七点多一点就要从金阳大队出发,冬天路面不好开车,车速不能过快,所以差不多两个小时才能到市里。
安温雅从炕上坐起来,眯着眼睛抓了抓头发,刚睡醒还有些迷糊。
霍川贤听见动静里面之后端着一杯温开水从堂屋走进去:“宝宝醒了?”
“唔,哥哥~”
安温雅嘟着小嘴,吸了吸小鼻子,在丈夫过来之后伸出双臂,日常睡醒先要抱抱。
霍川贤过去的时候就随手将挂在门后挂扣上的棉袄外套拿了下来,坐到炕沿上之后,先把手里的水杯放在身前的炕柜上,随后一只手将外套披在了自家宝贝媳妇儿的肩上,一只手轻柔的将人儿搂进了怀里。
“今天醒这么早会不会不舒服,我们先把温水喝了,好不好。”霍川贤微微低着头,眉眼满是宠溺的看着怀里的小姑娘。
哪怕嫁了人,再有几个月就要当两个崽的娘了,但在霍川贤眼前心里,我面前的女孩永远都是他需要宠着、疼着、爱着的小姑娘,是他心里最宝贝的小妹妹。
“嗯!”安温雅眯着双眼靠在自家男人怀里,霍川贤手长腿长,长臂一伸就稳稳当当的把放在炕柜上的小号茶缸拿了下来。
安温雅每天早上睡醒习惯了先喝一杯温开水,有的时候里面还会加一些蜂蜜。
蜂蜜是空间里面的果园自产的,自带一些空气里面的灵气,美容养颜效果特别好,味道纯正香甜。ωωω.χΙυΜЬ.Cǒm
安温雅会家厨房里面放一瓷罐,平时用来泡水喝。霍川贤在家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好,若是霍川贤不在家,安空空也会在小丫头醒的第一时间把蜂蜜温水准备好。
喝了一茶缸的蜂蜜温水之后,安温雅终于彻底醒了过来,半仰着头长吸一口气,霍川贤已经开站在衣柜前面给自己爱媳妇挑衣服了。
平时临时穿的衣服安温雅都会放在里屋的大衣柜里面,但刚洗完还没穿的衣服则是先叠好收到专门用来放当季衣物的炕柜里面。
安温雅微微皱着小眉头,纠结了一下,接着说道:“那件高领的白色羊绒毛衣吧,还有那条黑色高腰背带棉裤,外套就穿一件蓝色的小棉袄就好。”
这一身都是安温雅年前的时候做的,姑奶奶留给她的那间书房里面各种行业的书籍都有,有一些是民国时期的,但更多的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安空空说那是姑奶奶前世生活的那个世界里的书,只不过她姑奶奶那个世界和平时期出版的。
就好像她姑奶奶生怕她长大以后啥也不会把自己饿个好歹似的,很多都是一些关于技能上面的书,只要她学明白一样就不至于饿肚子的那种。
恩,就连母猪产后护理都有!
其中还有一些是关于服装的书,安温雅怀孕之后能干的事情很少,又闲不住,所以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研究那些可以坐着动手的事情,这段时间倒是又学了不少的东西。
这件外表看着好像是一个小面包似的立领棉袄外套就是安温雅根据其中一本服装设计书上的图再融入一些她们现在这个时代服装的特色做出来的。
唯一可惜的是冬天的时候不好去搞羽绒,不然会做的更加轻便舒适。
黑色的高腰背带棉裤也是如此,布料用的都是那种更容易防寒防风的,裤腿收脚样式的,可以直接塞进小面皮靴里面,又好看又保暖。
中筒羊皮小棉靴也是安温雅自己设计做出来的,只不过做鞋对于她来说太费劲了,所以她空间里面的小工作室里又加了一台缝鞋面和鞋底的机器,各种皮质的布料她空间专门用来放布料的仓库里面也有很多,根本不需要出去外面找。
反正也是机器做出来的鞋子,外面的人看见了也只能以为是她家里人给她邮过来的,根本不会觉得那是她自己做的。
她人小脚也小,三四半的小脚本来就很难买到鞋子,这回儿空空给她在时空商城里面兑换了机器之后倒是方便多了,不过冬天因为要穿羊绒毛袜,袜子比较厚,鞋子当初做的时候安温雅特意做大了半个码数,做好的是三十五码的小靴子,穿起来正正好好又特别暖和,这个冬天一点都觉得脚凉过。
霍川贤按照自家宝贝媳妇的要求,把衣服从衣柜里面拿出来之后又亲手给媳妇穿好,包括鞋子和袜子都是他亲自给穿上的,可以说是伺候的相当到位了。
看着自家宝贝媳妇冬天的时候都能穿的美美的,霍川贤也跟着高兴。
“走吧,爸他们应该在吃早饭了,我们现在过去时间正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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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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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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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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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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