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说漏嘴了!
他一个孤苦无依的穷逼小白花,哪儿有钱学乐器!
“啊,不是。”
秦玉有些不好意思地垂头,羞涩道:“我,我其实就会个二胡而已,哦,我唢喇也行!村里办丧事的时候我经常去,所以……我可以吹唢喇吗?”
红姐愣住了。
她望着眼前这个一米八大高个的俊俏小伙,对上他那双真挚澄澈的眼睛,一时间居然都不知道他是认真的还是在玩笑!
他娘的这就是在说笑话呢吧。
吹唢喇?
在酒吧吹唢喇?
是准备上坟呢还是给人哭丧呢!
会所没倒闭都得被他吹倒闭了!
秦玉这波操作把红姐给整不会了,连带着之前刚起的一点小疑心,也被他这话给气没了。
“呵。”
红姐气笑了,她对秦玉道:“你瞧着我们这儿是能吹唢喇的地方吗?小甄呐,我们这是高档会所,就算里头有酒吧舞厅什么的,也不兴什么二胡又唢喇的!之前你可没跟姐说你这特长啊。”
能把人唬住不纠结什么乐器都会就行。
秦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哦,对不起啊红姐,其实我还会一点吉他,真的!我跟着网上学过,谈得可好了,我唱歌也好听!刀哥能给我作证的!”
白天是只想着秦玉这极品外表了,都没怎么检验他这唱歌功夫,这会儿红姐觉得自己可能是受骗了,也不敢让秦玉直接登台,所以她准备先让秦玉唱几句。
“那你给我唱几句吧,我让人给你拿把吉他过来。”
红姐说着,随手招来一个人,让他去拿把吉他过来。
等候过程中,红姐带着秦玉又回到了白天那间屋子里。
过了几分钟后,吉他拿过来了,红姐让他露一手。
行吧,露一手就露一手。
秦玉虽然说是懒了点,但怎么说也是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的孩子,尽管还是比不上他大哥好像什么都会,可他也是会钢琴、小提琴、马术、剑术、拳击等多种能力于一身的奇才啊!
区区一个吉他,算什么?
小意思啦。
没什么意外的,吉他在手的秦玉给红姐展示了一首摇滚英文歌。
听不懂没关系,秦玉自己也不懂。
都是白天为了唱歌临时学的,中间忘了好些个单词,他还自己瞎瘠薄乱造了几个。
估摸着红姐应该听不懂吧?
红姐确实没听懂,她只听出这曲子确实是首好歌,而且秦玉唱的也不错。
“啪啪啪。”
一曲完毕,红姐给他鼓了掌。
“不错,唱的很好!”红姐满意的笑了。
总算不是什么阿妹阿哥的山歌,之前听他说什么村里二胡又喇叭的,红姐还真怕这是个要唱山歌的主……
秦玉抱着吉他羞涩地笑了,“谢谢红姐,那,今晚我可以登台驻唱了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红姐上前打量了眼他的穿着,然后摇头道:“你这衣服不行啊,上不了台面,走,跟我去换套衣服!”
红姐说着就往外走,要领着秦玉去换衣服。
不知道要换什么衣服,但秦玉总觉得没什么好预感。
果不其然,在看到那件镂空网状的黑色抹布,哦不,是上衣,以及破破烂烂露膝盖的牛仔裤时,秦玉脸都木了。
红姐将衣服给他,满意道:“嗯,就这个了,你穿这个绝对好看!这套衣服啊,除了你估计就没人能驾驭了!”
红姐说着就推他去更衣室换衣。
桥豆麻袋!
秦玉抱着衣服瞪眼珠子。
他宁愿要旁边那件布灵布灵发着银光的“铠甲”,也不要穿这件男德丧失的网格衣啊!
进了“盘丝洞”,还想要“清白”,那真就是一种奢侈。
反抗肯定是不可能的,毕竟秦玉来这儿是办正事的,不能因为不情愿就离开这儿。
在对着衣服发呆了十秒钟后,秦玉一咬牙还是将衣服换了。
麻蛋的,他怕什么?
他一个大男人怕什么?
难道还真怕周玺那个禽兽不成?
瞧瞧他这完美的腹肌胸肌肱二头肌,真打起架来,难道他还能成为下面那个不成?!
啧——
想啥呢,打住。
再想就不礼貌了。
换好衣服后,秦玉透过形同无物的网格衣摸了摸自己的胸。
真清凉啊。
他这露了小肚子,晚上回去不会窜稀吧?
秦玉推门出去了。
一直等在外面的红姐听到动静,抬头一看,顿住的同时,眼里的光更盛了。
那种lsp的眼神,看得秦玉又想捂胸了。
“完美!太完美了!小甄呐,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呢,姐还从未见过你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红姐凑上前来,目光从秦玉的脸上转到胸腹,又从胸腹往下……
秦玉双手合捧腹落下,盖住关键部位,假做羞涩打断她的注意力,“红姐,这么穿真的可以吗?我有点不习惯。”
这么生猛的嘛?
看什么看啊!
再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红姐恋恋不舍地抬头,抛了个媚眼给他,嗔道:“哎呀,说什么呢,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一点都不懂半露不露的诱惑。
秦玉是真不想懂。
他真的还是个孩子啊!
-
红姐再是舍不得眼前的美景,最后也不得不把秦玉带去酒吧那儿。
天上人间这处会所,里面的场景可真是太多了。
什么酒吧舞厅都是基本,里面还有洗浴按摩泡澡的,餐厅包间也有。
秦玉提着吉他,跟着红姐去酒吧的路上,就经过了一处餐厅。m.χIùmЬ.CǒM
虽然他没有来过这里,但来之前,胡云山也给他看过天上人间的资料,所以秦玉能大致知道这里面的一些位置。
至少,是明面上的位置。
毕竟一些藏污纳垢的地方,总还是会有一些密道,或者是机关后的天地。
穿过一条走廊,最后直达一扇金碧辉煌的大门前。
红姐推开了门。
震耳欲聋的摇滚呐喊声响起,里面是一片五光十色,秦玉站在门口,看到了许多放浪形骸的男女。
闪烁的舞灯下,他们在欢呼,在舞动。
宛若群魔乱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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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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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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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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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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