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休了将军后,她驰骋天下>第110章 你的手很冷凉到我了
  暗室血香,幽幽无光。

  似是与世隔绝的方外之地。

  沈宁始终阖着双眸,感到来自两侧太阳穴轻重有致的力感,轻抿了抿浅红色的唇,忽然出声:

  “王爷。”

  “嗯?”

  男人的声音,是从来没有过的温柔,略带几分低沉的磁性。

  “你的手很冷,凉到我了。”

  “……”

  燕云澈按揉她太阳穴的双手蓦地一顿,面色的温和荡然无存,只剩下狂风暴雨般的阴郁。

  他郁闷地挪开了自己的手,浑身上下仿佛都在透露自己有情绪了,闷闷不乐的坐在了一边儿,颇为孤独的饮着酒。

  沈宁缓缓地睁开了眸子,唇角不自觉的上扬,宛若点漆的眸子漾起了丝丝的笑意。

  但很快,反映过来的她便收起了笑,冷着脸开口:“王爷。”

  “干嘛?”

  “谢了。”

  燕云澈侧眸朝她看去,有些不自在地收回了视线,“小事一桩。”

  沈宁执起桌上的酒,才刚送到嘴边便是皱了皱眉。

  果酒?

  她又拿起了燕云澈面前的酒壶,打开一闻,分明是烈酒的醇香。

  燕云澈似是察觉到了她的心思,如玉般的长指轻触了触鼻尖,故作镇定地道:“果酒比较适合女子,烈酒伤身伤脾。”

  “想不到王爷还是这般细心之人。”沈宁放下酒壶,玩味地道。

  燕云澈抿着薄红的唇,默然着不再说话。

  不细心不行。

  沈宁那酒品,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若是遇到不怀好意的人,后续便是不堪设想。

  时间缓缓流逝,两人坐在暗室,欣赏着陈高身上的伤口汩汩地往外冒血,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着酒,直到十七把陈欢欢和沈修白带来。

  陈欢欢的伤虽然好了些,但不能离榻太久,时刻需要有人扶着。

  沈修白是扶她的人。

  路上,十七就已经把陈高当年的罪行说出。

  “欢欢,是你吗?”

  陈高被血水浸过的视线,模糊地看到了陈欢欢。

  “是我啊爹。”

  陈欢欢对着他笑,眸子里的红,像是涌上了刺目的血水般。

  滔天的怒和恨意,在胸腔翻江倒海,随时喷薄而出。

  “你是爹唯一的女儿,爹只是一时犯了错,一时鬼迷心窍,是失手而已,并非真的要害死你娘。欢欢,你能理解爹的对吧,你的身上,可是流着爹的血啊。”

  陈高一面吐血一面说,声线儿都在是发颤的。

  陈欢欢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胸腔剧烈起伏,如一星燎原之火,点燃了她的五脏六腑。

  “陈高,你没有心,没有心。”

  陈欢欢回头看向沈宁和燕云澈,“王爷,沈小姐,大燕律法他是斩首之刑,能让我来吗?”

  沈宁眸光一闪,犹豫了少顷,最终还是沉默下来,由陈欢欢自己做出这个选择。

  “在北渊王府,你随意。”燕云澈懒声道。

  “欢欢。”沈修白蹙眉。

  他担心陈欢欢走出了一个死胡同,又掉进了另一个阴暗的漩涡。

  “我没事。”陈欢欢说:“我要给我娘报仇雪恨,我要她九泉之下,幸而瞑目。”

  陈高慌了。

  他竭力地瞪大双目,惊恐地望着陈欢欢。

  “陈欢欢,我可是你爹啊。”

  “我陈欢欢,只有娘,没有爹,从你把我娘推进湖开始,你就不是我爹了。”

  陈欢欢恶狠狠地瞪着她,双手染上鲜血抓紧了陈高的衣襟,“陈高,你这个杀人凶手,你杀妻卖女连人都不是,地府鬼神都不会放过你的,你没有资格跟我说话,没有,去了地下,你这个连头都没有的断头鬼不要想着还能攀我娘的高枝。陈高,去死吧,去死!”

  燕云澈放下酒杯,起身向沈宁伸出了手,“沈小姐,陪本王出去走走。”

  沈宁与沈修白对视了眼,而后忽视掉了燕云澈的手,起身与他走出暗室。

  十七便在暗室的兵器架里,找了一把对比之下不算重的断头刀递给陈欢欢,“欢欢姑娘,你有伤在身,断头刀都很重,且要注意。”

  陈欢欢咬着牙,双手抓住了刀柄,发狠地瞪着陈高。

  “欢欢,不要,不要,我是你爹,我是你爹啊。”

  陈高吓傻了,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不想死,他还想活着。

  眼见着陈欢欢毫不犹豫,并毫不留情。

  陈高狠毒地咒骂道:“陈欢欢,你这个毒妇,你这个贱人,跟你娘一样都是下贱胚子,你……”

  咔嚓。

  刺啦。

  鲜血喷洒在陈欢欢的脸上。

  这一刀,用尽了陈欢欢全部的力气。

  她身子摇摇晃晃地跌倒,沈修白及时地抱住了她。

  男人担心的看向怀中少女,满脸鲜血的陈欢欢却对他露出了一个笑,“真好啊,我娘泉下有知,不会难过了。”

  泪水顺着眼尾流出,与陈高的鲜血混合在一起没入了鬓间。

  难过到极致的同时,她笑到极致。

  十七在旁,咽了咽口水。

  断头的事他见过不少,但这砍死亲生父亲的还是头一遭。

  ……

  王府的北庭院,有一个藤蔓做的秋千,正午,初冬的日头刚刚好。

  燕云澈说:“沈小姐,试试?”

  沈宁年幼之时,最爱荡秋千,哥哥们轮流给她推,能荡得很高,仿佛一伸出手就可以抓到太阳般。

  “不了,小孩子才喜欢荡秋千。”沈宁淡淡道。

  “沈小姐不就是小孩?”

  闻言,沈宁下意识地看向了男人的眼睛。

  燕云澈又说:“在沈老将军的眼里,沈小姐不就是小孩?”

  “在家父的眼里,我是逆女。”沈宁近乎脱口而出。

  燕云澈:“……”如果他会死在上京,定是被沈宁给噎死的。

  沈宁耸耸肩,转而朝暗室的方向看去。

  若她回头的话,便能看到男人眼底一扫而过的失落。

  这秋千,是他亲手做的。

  从木材到藤蔓,都是他精心挑选然后分工制作。

  沈宁说:“明月城是偏远之地,欢欢所在的修县更是偏僻,也难为君光祖他煞费苦心来这么一下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陈欢欢初来上京的时候,扫了君光祖的兴,因而被君光祖给盯上了。”燕云澈解释道。

  “那倒也说的过去。”沈宁声音冷了几分,“不过,就这一个理由,只怕还是不够,想必除了欢欢得罪过他以外,他在明月城修县,还有别的目的。”

  十七一来,就听到了沈宁的话,当下五体投地,心叹沈小姐真是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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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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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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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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