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是他最喜欢的花,因为它高洁,端庄,代表着坚贞不屈的品格,他希望自己能成为那样的人。
所以在诗中也赞扬了兰花的高雅纯真,也因此遭到萧彦旭的利用,因为他选的花是——
“皇上,臣选的花是牡丹。”
“残花落尽方放艳,骄阳国色红如火,君问花中谁为首?独立人间第一香。”
萧彦旭把牡丹比作正午的烈阳,用来形容苍云国现在的昌盛,更借牡丹的花期是百花凋零的深春,借此称赞苍云国会是笑到最后的强者。
站在国家的角度,作出这么美好寓意的诗,比聂怀只称赞兰花高洁,强了不知道多少,所以就算萧泓懿的诗没有聂怀写得好,他也能从寓意上加分与聂怀并列第一。
萧泓懿站在揽花阁上,俯视下面的萧彦旭。
萧彦旭不甘示弱,不躲不避,挑衅地望向萧泓懿,“不知皇上选的是何花,作的是何诗?”
牡丹已经被他选了,寓意也挑明在诗中,不管萧泓懿是比花还是比诗中之意,不可能比他更强!
两人一上一下在空中对视,因为萧泓懿久久没有说话,熙攘的人群感受到弥漫的硝烟,逐渐安静下来。www.xiumb.com
谁也不敢说话,看热闹的百姓不懂朝局,察觉气氛不对,害怕天子一怒血流成河,恐惧的跪下。
有一人下跪行礼,很快就有无数人争相效仿,人潮后面的人不知道前面的事,只知道前面的人跪下,他们也一起行礼。
萧泓懿见状收回视线,不愿意自己的私事搅乱百姓的节日。
“皇兄的牡丹诗寓意很好,但不符合苍云现在的国情,空泛乏味,牡丹更不能当作今年的国花。”
萧彦旭听他开口就是贬低,也不恼,只觉得他无计可施,只能通过贬低自己来拔高他之后要选的花。
“请恕臣不能理解。”
大臣也附议萧彦旭的话,“我苍云先是赢了与东华持续十五年的久战,就如同骄阳,绚烂夺目。”
“不错,牡丹富丽雍容,花色鲜艳无比,用来赞赏我苍云再好不过。”
“苍云就如牡丹,如大皇子诗中之意一般,傲视群雄!”
“……”
他们都喜欢艳丽的牡丹花,百姓也喜欢,但他们总觉得哪里奇怪,又不知怪在哪,只能偷偷打量揽花阁上的萧泓懿,以及揽花阁下距离天子最近的百官。
萧泓懿抬手先让百姓起来不要继续跪着,“朕也喜爱美好的事物,就在几天前也预备定下牡丹作为今年的国花,但是在那之后,母后告诉朕需要出宫选花。”
“朕不明白,正如不明白皇宫御花园中百花齐放,为何百花节要定在京城的护城河之畔推选,后来朕出宫后才知道,护城河水送来的花,是百姓告诉朕的民意。”
护城水放舟,舟载百花,定下百花节旧制的苍云国先祖,在借此警醒后世子孙,不要被花迷了眼,花下的舟,舟下的水同样重要。
大臣没听明白萧泓懿的话,以他们的思想也明白不了。
但站在他们后面的百姓,隐约读懂了萧泓懿的旨意。
“朕今日无诗,选梅花为今年的年花!”
萧彦旭和文家一派的大臣不懂萧泓懿的意思,也不妨碍他们抓住萧泓懿不做诗为重点大做文章。
“皇上,百花节作诗是旧制,是习俗!”
“皇上,您好歹作一首吧,大家都等着呢。”
“皇上您是无诗还是没有准备,或者是……不会??”
萧泓懿站在揽花阁上,风卷起护城河上的百花花瓣,吹起他明黄色的龙袍,萧泓懿的目光从群臣的脸上,放入他们后面的百姓,再从百姓身上放去更远更广阔的天地。
“是,朕不会,写的诗不如在场的诸位,更不如今日的魁首,这点朕没什么不好承认。”
萧泓懿此言一出,不仅是群臣百官和百姓,就连在他身后站着的凤昭以及她怀里的谢琛都惊讶他的回答。
萧泓懿学诗写诗的半个月发生的一切,他们都很清楚,小奶包因为写不出、比不过、怕丢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偷偷哭过。
今天他却当着天下人的面,说自己不会,还说这没什么不好承认??
凤昭惊讶之余,嘴角荡起笑意,“‘不会’与‘承认’这四个字,多少人说不出来?”
世界上聪明的人很多,勇敢的人很少,地位越高,越恐惧遭受质疑。
文家人才不管背后的含义,或者说他们想听到的,就是萧泓懿现在给的把柄。
“皇上还需好好学习。”
“大皇子今日的诗让微臣自愧不如。”
他们夸赞只在自己的圈子里响起,远一点的平民杵在原地不知道在干什么。
跟在群臣后面最近的是读书人,读书人念过书,会写诗,所以他们站的靠前,也因为,他们读过几本书,所以才知道皇上在与他们说话。
心里的东西迫切想得到回应,所以他们大声问,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向高处的萧泓懿问。
“皇上,您为何要选梅花,可以详细告诉我们原因吗?!”
站在他们身边的一位大臣说,“什么原因?没听皇上说他不会吗?!”
萧泓懿凉凉地扫了眼说话的大臣,他就被小李子捂嘴拖下去。
等嘴臭的苍蝇走了,萧泓懿才出声回答,“梅花香自苦寒来,朕奉母后之命出宫选花时,看见京城外有人饿死。”
“皇田的新政刚刚颁布,米还没长出来。边境大捷两月,仗却打了十五年!”
萧泓懿去了军营外,那里的士兵没有他想象中的威风,很多人和外公一样,已经有了孙子。
“回宫的路上,朕遇到当差结束的将士,他没认出朕,当朕是贪玩不归家的小孩。护送朕回京,告诉朕先帝之初,苍云境内的雄兵有五十万!抵御东华国的士兵,有二十万之数。”
那是萧泓懿震惊神往的数字,也是东华国当时忌惮的数字。
正是因为之前的苍云国太强,所以东华国在发现灵孝帝是个废物时,才举兵滋扰边境十五年也不肯放手。
多好的机会啊,他们都希望灵孝帝能活得更久一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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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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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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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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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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