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拢民心是大事,这件事也是萧泓懿在位期间为百姓下达的第一件举措,凤昭很重视。
思来想去,为保证计划顺利,凤昭邀请聂怀与她一起筹谋,最后二人一致把目光放在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粮食上。
“现在适逢播种的季节,倘若皇上能以万金之躯率领百官下地种植,不仅能鼓舞百姓,还能告诫京中权贵珍惜粮食。”
每年京城是全国耗费粮食最多的地方,同时也是国内最会浪费资源的地方,不知道多少银钱浪费在垃圾堆里。
聂怀犹豫一瞬,最后大着胆子道,“此计策在东华国就有先例,最后反响不错。”
他话落,谢琛在猫笼中打了个喷嚏。
——他为什么越来越有不祥的预感,现在甚至有遭到背叛的感觉?
凤昭没有立刻答应聂怀,而是先找到萧泓懿与他商量,问他愿不愿意。
萧泓懿第一反应不是要与萧彦旭争什么名声,而是觉得做这件事很有意义。
“母后,儿臣真的能去吗?我们什么时候动身?”他眼眸里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启程。
凤昭担心他想的太简单,叮嘱道,“下地耕田又脏又累,到时候你带人去,一言一行都会被百姓观测,所以不能说半句辛苦,就算被太阳晒的难受,泥地里泡的不爽,也不可以和任何人说,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萧泓懿确实有出宫玩的心态,他除了上次为父皇盖棺送葬就没出去过,但这种心态占比成分很少,“母后,儿臣会认真的!”
“没关系,不用自责,你还小,想去玩很正常。”
普通人在萧泓懿这个年纪,哪需要天天操心这么多破事。
有萧泓懿同意,计划才算真正敲定。
将此事告知百官的时候,由于文成林被凤英粘的焦头烂额,朝里没人阻止,所以凤昭当机立断,定在三天后领百官前往布置春耕。
他们要去的地方,在京城外最大的一处皇田。
皇田紧挨村落,几乎占据全村最好的耕地。
凤昭坐在龙撵上,漂亮的眉头轻拧,刚想提醒萧泓懿,结果萧泓懿并没有发现。
他不懂皇室的稻田和百姓农田间的区别,在宫里再不受宠也不需要他去耕地,所以在他眼里田地都是一样的。
凤昭没急着让他立刻明白,待龙撵停下,萧泓懿先下马车,他没有走远,回身又扶凤昭下来。
“母后当心脚下。”
“嗯。”
等走下马车,眼前的视野豁然开阔,上百亩良田映入眼帘,田埂之上爬满翠绿色的青草,有不少耕地的水牛正在原地踱步,等待驱使它的人。
负责这片皇田的官员姓温,名叫温良,“微臣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太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平身。”凤昭带着萧泓懿上前,先行选中一匹耕地的水牛。
“这头不错,就它了,春耕仪式现在开始吧!”
温良不赞同,“太后与皇上舟车劳顿,是否需要先休息一二?距离此地不远是微臣的寒舍,已略备酒席等皇上与太后大驾。”
他话语看起来恭敬,语气中全是看不起。
他不知道皇上为什么会吃饱了没事干想去种地,凭他的脑袋也想不出来朝政上的弯弯绕绕,只知道应付应付,把他们哄哄算了,哪里会真的下地干活?
凤昭懒洋洋的瞥了他一眼,连翘立马上前甩了温良一巴掌,“太后娘娘懿旨,你没听见吗?”
你教谁做事呢?
温良被打了一巴掌,耳朵嗡嗡嗡地疼。
凤昭用一巴掌狠搓温良的锐气,也在告诉同行前来的朝臣,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你们还想休息吗?
大家安静下来,没人敢再说累,纷纷上前挑选自己的水牛。
凤昭满意他们的识时务,这群人不打不乖。
她与温良说,“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派人示范如何耕地插秧?”
温良平时作威作福惯了,这次明显踢到铁板,不敢放肆,叫来当地村里的百姓示意耕种。
百姓靠天吃饭,收成全在地里,讲起耕地插秧经验老道,还告诉大家用什么办法可以把秧苗插的又快又省力。
可惜在场的文官们根本不听,只能下地后随意应付两下,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凤昭看透他们的想法,“每三人负责一块良田,种完哀家会命人检查,如有敷衍,定不轻饶!”
“相信以诸位大臣的才智,不会连小小的秧苗都插不好吧?”
大家气急,心道,“你来真的?!”
这么晒的太阳,要他们下地!!
萧泓懿脱去鞋袜,赤脚踩进田野中,用行动告诉他们是不是来真的!
皇帝都动了,后面跟着的大臣不动手都不行。
一个个如丧考妣,手里拿的好像不是他们每天吃的大米秧苗,而是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
凤昭见他们这样,忽然觉得这次春耕就算什么也不干,用来收拾收拾他们也不错。
是谁给他们的胆子,让他们嫌弃种地的百姓?
凤昭想的入神,突然听见萧泓懿在叫她,“母后,你在旁边椅子上等儿臣,这点东西儿臣自己能干完!”
萧泓懿干劲满满,凤昭便没下地,所有人就她一个闲着,独特的身影把下地干活的大臣又气得够呛。
“没想到皇上还挺孝顺?”在旁边教导他们插秧种地的百姓,心里对萧泓懿有了一个简单的印象。
凤昭没下地也没真闲着,而是一边给萧泓懿递秧苗,一边把控全局。
她听见百姓的小声交谈,立马吩咐连翘把萧泓懿率大臣在此耕种的消息传出去。
“务必让周围的城镇百姓全知道,叫他们过来看!”
做好事,怎么能少得了有=人捧场呢?
百姓们平常很少窥见龙颜,这次听说皇上带着群臣在稻花村种地,一个个都好奇地跟过来看。ωωω.χΙυΜЬ.Cǒm
“中间那个穿龙袍的是皇上吧?”
“他看起来好小,有六岁吗?”
“我听说是五岁。”
“五岁的年纪太小了吧,他能行吗?还不如让大皇子登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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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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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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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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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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