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自己闺女已经很厉害了,没人像她闺女那么能,所以她要是结婚了,有个孩子,她这个当妈的就算是愿望了结了。
可是慕宁非要让她天天担心她,就是不点头。
“你这孩子非要气死我是不是?”
慕宁正在收拾行李,听到刘秀英的话,忍不住搂着她妈说:“妈,你看看,你这不就是冤枉我了吗?”
“你不想想,我现在在公社里,还算是起步阶段,能嫁到什么好人家啊,我要是以后升职了,我的对象给我拖后腿该怎么办?你不是不知道,他们给我介绍的充其量就是公社上的人,能有多大的出息。”
“我这个人眼界高,一定要选个最好的。”
刘秀英忍不住嘟囔:“眼界高是一回事,你以后成老姑娘了,我看谁要。之前人家徐同志给你写过信,你都不回,你非把我气死算了。”
刘秀英之前是觉得有徐同志作为一个备用选项,还能不着急。
可是徐同志给她写了那么多信,她一封都不回,明显不给人面子。
人家要是一时间想不开,跟别人在一起了,那该怎么办啊?
男人的心最是容易变,刘秀英可看了不少男的抛弃妻子的故事,她真怕慕宁遇到那样的。
可慕宁呢,给她选个老实的,她觉得人家没出息,给她选个不老实的,她就会说人家以后可能会找小三。
家庭条件好的,工作也安排妥当的,她就说人家可能是个妈宝男,到时候两口子办事,可能他妈还在门口听着。
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她就说那种人家里的极品亲戚多,说不定以后生不出男孩来,要被逼着吃毒药……
总而言之,她就是有各种各样的不满意。
刘秀英最后懒得管了。
她能说什么呢?她闺女比谁都能!
在她闺女的眼里,男的都不行,她也不知道她要找什么样的,找天仙吧!
就在刘秀英的埋怨下,慕宁去公社上班了。
去公社上班的日子还是挺平稳的,慕宁最擅长的就是把别人的人发展成自己人。
没多久她就在办公室里混的如鱼得水,好多人都忘记了刚开始针对她的岁月了,只觉得慕宁风趣,幽默,长得好,而且会来事儿。
慕宁顿顿吃饭能请则请,真是没见过这么好的人了。
而且他们布置的任务,她全额完成。
之前他们公社在县里是数不着的,写文章的能力挺一般,因为笔杆子其实就是一个初中毕业的人,他写风花雪月挺好,写一些正经的文章,就没那么突出了。
可是公社里的水平就这样,要是想找个更好的,找不到啊。
慕宁来了,的确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刚开始那个笔杆子心情特别的不好,总觉得慕宁抢了他的官,但是慕宁,她是不会搭理的。
能力见真章。
一个比不过她的男的,怎么好意思在那里喳喳呼呼,像是得了神经病一样。
既然比不过她,那就少说废话。
那个写文章的男人的人缘一直都不太好,因为他总觉得全世界都没他厉害。
他杵在这个位置上,就是辱没了人才。
慕宁来了以后,他彻底坐了冷板凳,领导不看他心有多高,只看他笔下的文章有多好,慕宁比他写的好了几百倍,是个人都知道怎么选。
虽然他的职务没有变,但他这边彻底是没有什么工作了。
他平时就整理整理材料,别的时候就是天天发愣。
机会都给慕宁了。
慕宁的名字在省领导那边被记住了,公社的人不用她用谁。
谁都知道公社出名有多难,慕宁好不容易在领导那边有了一点印象,那自然是要把她的文章好好往那边送一送,让领导记住他们公社,多给他们一些扶持。
对于这种情况,慕宁喜闻乐见。
至于某些能力不行的人,天天用一双死鱼眼看她,什么都不敢干,纯粹的孬种。
慕宁不放在眼里。
不过她长了个心眼,跟公社的领导反映了一下,就说自己的男同事天天用像是要把她杀了的眼神看她,她害怕,希望领导能够多给她加一层保护。
她是一个女同志,天天来回在公社和大队之间奔波,要是出了什么问题,那该如何是好。
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能力强,被别人给暗害了。
慕宁说的十分的邪乎,领导听着也是胆战心惊。
他们之前没那么想过,但慕宁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一些案例,说是嫉妒会把一个人给杀死。
他们看着看着,就觉得还真不太行。
于是他们找那个男同事聊了聊,给他换了一个岗位,让他见不着慕宁,平日里还给他多安排了一些工作,又安慰了他几句,让他千万别多心。琇書蛧
那个男同志以为自己被器重了。
换了个岗位,其实职务没有变,实际上工作量却加大了,但对于那个男同志来说,领导的话就是甜言蜜语,领导都说了,给他安排这么多工作,为的是器重。
因为他的能力强,所以才让他干这么的活,他们发现他整理的资料十分的好,那自然是能者多劳。
领导是老狐狸,对付这样的青年早就有自己一套秘诀了,果然那个人不再作妖了。
而慕宁彻底放松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如鱼得水的生活。
大队那边厂子已经建起来了,慕宁写了一套非常严谨的策划案交给了她老爸,只要慕建平的脑子还正常,按照这一套规划来走,他们的厂子就不会倒闭。
而且还有公社的扶持,很快这个厂子就走上了正轨。
至于工人的名额,自然是先从本村里选,用的还是公开考试的模式,不过筛选了一些不会不识字的人。
他们大队没有按照学历来筛选,而是专门出了卷子,识字的都能参与。
卷子是慕宁出的,大家都放心。
她要是有私心,自己去公社上班就行,又何必回过来给他们出卷子呢?
没有慕宁,就没有这个厂子,大家对她的放心程度比对她爸还要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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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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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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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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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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