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建平看着儿子一直不说话,脸色变得铁青,他又问了一遍:“慕家华,你觉得你妹妹的这个提议怎么样?”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慕家华。
李琴花觉察到了气氛的异常,想起了前不久他们一起听过的故事,她的脸色不自觉的变得惨白。
本来还热热闹闹的饭桌,此时透露出了一种压抑。
慕家华终于慢慢悠悠地回答了:“我觉得还可以,如果琴花愿意跟我一起去首都,那这次我们就一起过去。”
毫不夸张地说,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幸好他没当陈世美。
慕建平的脸色也变好了,但他又想起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们的闺女就别带过去了,在这边我和你妈照看着。”
李琴花刚高兴了没一会儿,一听到公公提起女儿,脸色就变得差了。
她就生了这么一个女儿,虽然她有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但是女儿是她在家里唯一的慰藉,母爱让她一时半会没法割舍掉这个孩子,独自去奔赴前程。
慕宁在这个时候又开口了:“嫂子,我觉得你还是别带孩子去了,首先孩子在那边找不到学校上学,你把她带过去,容易给我二哥带来影响。你别忘了,虽然你俩在村子里是一对,但是在首都,你们两个人没有结婚证,就有个孩子,人家怎么看我二哥?”
“第二,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好好教教我侄女,到时候她提前去上学,也能多学点知识。你们两个人在首都好好打拼,要是能够在首都安家,再把孩子接过去也不迟。”
“反正我二哥都快毕业了,时间其实过得挺快的,你俩有空就回来呗,而且发电报什么的都很方便,只要你们在那边好,我们在这边一定把你闺女养的好好的。”
慕宁说出了事情的严重性,李琴花一下子就不吱声了。
她能过去,想必丈夫就顶着极大的压力,要是再把孩子带过去,给他的事业造成了麻烦,那就太不好了。
刘秀英也在一边帮衬着:“慕宁说的没错,我养大了那么多孩子了,不会连你闺女都照看不好,我们这一家人都照看着呢,你俩就去首都好好打拼。”
慕家华终于开口了:“谢谢。”
刘秀英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头上:“我是你妈,你给我来一声谢谢!”
慕家华脸上流露出了无奈,冰块脸也融化了。
这件事到这里就算是谈妥了。
慕宁还是嘱咐了慕家华和李琴花好多细节。
两口子一起去首都,虽然没有结婚证,可已经有事实婚姻,即便在这个年代有一些这样的例子,但是他们必须要小心行事。
再加上慕家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队长的儿子,在首都根本就数不着,他们一定要谨慎。
不要惹事,也不要动不动就跟别人吵。
幸好慕家华天生就是个孤僻的性子,他的情商不高,智商高,压根就跟别人不打交道,别人想跟他吵,想跟他闹矛盾,都找不到机会。
李琴花更是个老实本分的女人,她恨不得把慕宁说的话都记下来。
今天她就跟做梦似的,一下子就拥有了去首都的机会,她又有什么不满足的?
看到慕宁像模像样地嘱咐了慕家华夫妻俩一番,刘秀英和慕建平对视了一眼,都觉得这孩子在他们不知道的地方,突然就长大了。
养孩子就是这样,看到孩子长大了挺高兴的,但又有一种失落。
不管怎么样,今天这一件事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落幕。
慕家华和李琴花的去处至少谈妥了。
而慕宁,她还是之前那个样子,临时工她已经全面拒绝,不管谁说都不好使,一家人看她自己能拿主意,也不好再继续管她。
总之,先把这个年过去再说吧。
第二天,除了刘秀英和慕建平两口子各有各的活,一大早起来忙活,王妙禾和慕家尚两口子,慕家华和李琴花两口子都起晚了。
几个孩子昨天是跟着爷爷奶奶睡的。
刘秀英和慕建平的屋子挺大的,哄三个孩子睡觉,那不还是轻而易举。
久别胜新婚,做公公婆婆的有些话不好说,但是行动可以表现出来。
儿子媳妇儿们忙活了一宿,起晚了正常。m.xiumb.com
可是——
“慕宁,你给我快点起来,你大哥二哥都回来了,你还是睡到十二点,我怎么就养活了这么个懒闺女!”
“姑姑姑姑,快点起来陪我们玩,姑姑姑姑,快点起来吧~”
慕宁只感觉自己的脑瓜嗡嗡的。
人还没醒呢,就听到旁边一群鸽子咕咕咕咕。
再加上她老娘的魔音贯耳,成功把慕宁给唤醒了。
“妈,冬天又没什么事儿,你就不能让我睡个懒觉吗?我这病还得好好养养呢。”
看到慕宁披头散发,穿着大棉袄坐在那里,邋里邋遢,刘秀英简直是没眼看。
明明出去她也是个大姑娘,人模人样的,在家里真是懒成一滩泥了。
“我不管你怎么样,你给我起来帮我做饭。”
刘秀英昨天反思了一宿,认为慕宁拒绝的主要原因是家务做的不好。
她要是真能做点活,说不定还有机会。
嫁到别人家,哪有这样的好日子过,她这样的懒闺女,说不定未来的婆婆嫌弃。
那可不行。
刘秀英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应该先把闺女训练出来。
她已经刻意忍到这个点儿了,没想到慕宁还是没醒!
“行行行,我帮你干活,你别拽我了……”
慕宁只好慢吞吞地起床。
她帮着刘秀英烧火,蒸了不少馒头,又熬了一锅粥。
两个人刚干完,被滋润得气色极好的王妙禾和慕家尚就推开门出来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羞羞答答的李琴花和一直面无表情的慕家华也出来了。
慕宁默默地摸了摸下巴,按理来说她大哥是工人,二哥是个大学生,大哥的体力应该比二哥强。
这按照起床时间来算,二哥好像略胜一筹啊……
就在她思考时,外面又传来了敲门声。
“大队长在吗,有急事找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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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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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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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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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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