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小学文化以上的屈指可数,慕建平压根就不需要提前组织。
他说完之后,一个有些瘦弱的男人就上台来了。
他看上去态度十分的不严肃,说着说着还自己笑起来。
一群人不明所以,看他笑,他们也跟着笑。
当说到要当扫盲班的老师的理由,那个男人倒是难得严肃了一回。
他表示自己身体很差,赚工分的话赚不到当老师那么多,所以他才来当老师。
他非常认真地表示让大家都投他。
都是一家人,大家都是同一个姓氏,没必要不投他,不是吗?
这年头很多人就是讲究人情世故,不管做什么事都得看亲戚关系,毕竟一个姓氏的人一起生活,沾亲带故是正常的。
可是这个男人没有想过,正因为村子人的姓氏大多数都统一,互相都有亲戚关系,那他的优势就不大了。
别人都是亲戚,那相当于亲戚这一层关系不存在。
主要的还是要看能力如何。
最近慕宁给这群村民上课,成果还是有的,一群人的表达能力比这个男人强了不少。
他们讲故事的能力很强,表达也很流畅,对于男人磕磕绊绊还暗示的行为,自然是一点都看不上。
笑是笑过去了,票是不可能投的。
那个男人下去了以后,又接连上来了几个。
大家都吊儿郎当的,看上去对这个老师的职位并不看得多么重要,反而是为了来出风头。
他们认字,也没有去上过扫盲班,并不清楚慕宁是怎么教学生的,也不知道这群人已经接触到了名师,根本就看不上他们的能力。
他们只觉得这村里面就几个认字的,作为认字的其中的一员,他们被选上,那不是理所应当嘛。
而且老师这个活不好干,工分也不多,要不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他们都懒得去选。
一群人就是怀着迷之自信上去、迷之自信下来的。
慕宁看出他们心中所想,什么话都没说。
她只观察女主一个人,如果她连上台的勇气都没有,那慕宁以后就不会帮她了,她不做亏本的买卖。
不过幸好女主还是有气魄的,在等到几个人都说完之后,慕如月深吸了一口气,走上了台。
看到她上去了,慕如月的爷爷奶奶和那些伯伯什么的都吓了一跳:“你干什么啊?你上去干什么啊?”
慕如月没有理会他们的质问,她自然是要为自己争取人生,要不然她为什么要走到台上呢?
看到她上去了,村民们都吃了一惊。
大家自然是认识慕如月的,她的命也太苦了,他们很清楚。
她爸爸留下了那么多的抚恤金,可就是因为她家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就被她爷爷奶奶拿去给其他儿子们胡乱花销,也不给孙女一点好处。
孙女每天当牛做马,一个人当十个人使,有时候他们看着慕如月瘦小的身影,也会觉得可怜。
可这年头缺衣少食的,谁不可怜啊,他们没那么多闲工夫。
但是现在看到慕如月上台了,好多人渐渐明白过来了。
看来这个慕如月是想要竞争扫盲班的老师啊。
不过想想,人家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高中生,她想竞争这个工作,应该是可以的吧。
好多人因为怜惜她,内心已经给她投起了同情票。
如果她能够获得这些人的肯定,这个老师的位置说不定就拿下来了。
慕如月的那些亲戚们还在台下叫嚣,被人家翻了好几个白眼,他们慢慢冷静下来了。
人都上台了,他们再叫有什么用啊?
而且在他们心里,慕如月就是一个无能的货色,她要是有能力,怎么可能在这个村子里窝着呢?
高中生又有什么用啊?还不是给他们当丫鬟的命。
他们没觉得慕如月能选上。
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慕如月已经按照她准备的工作开始了叙述。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慕如月,请问大家对我并不陌生,我今天来应聘这个老师的职位,是做了很多准备的。我特意托了人帮我借了课本,重新复习那些知识,就想让我的能力获得大家的肯定。”
“我是高中毕业,在没有退学之前,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在班里也是前三名,我认识的字很多,也看过很多的进步书籍,很希望能够把自己心里的知识传递给别人。”
“在这个时代里,人人都要进步,才能够追上时代的步伐,我从来都不觉得读书无用,知识是可以带来很多东西的,包括精神上的解放和满足。当我陷入人生困境时,是知识和书籍的力量,把我拖出了深渊。”
“我想要成为老师,把我所掌握的知识传递给大家,让大家在走到失落难过的时候,还能够以知识作为支撑,度过眼前的困难。”
慕如月说话不紧不慢的,虽然有些紧张,但是语言表达很是流畅。
而且她的声音极具感染力,所讲述的内容也极具吸引性。
大家最近也是识了不少的字儿了,有时候拿着一份报纸,多多少少能猜出其中具体含义。
他们很认可慕如月的说法,认识了字,读了书,再去看世界,就跟之前文盲的姿态不一样了。
而且她说的真好,慕如月没有把自己摆到高高在上的位置,反而想把自己学到的东西传递给他们,让大家都能收获幸福,这样的人品那可真是好。
等她说完之后,台下的人都在拼命的鼓掌,因为他们获得了共鸣。
慕如月感受到了台下人的热情,连紧张感都消失了,她又说了很多。
说了她之前迷茫的时候的一些事儿,也说了知识给她带来的种种。
先给大家喂鸡汤,再以亲身案例引起大家的精神共鸣,慕宁觉得慕如月挺有销售的天分。
不过她的努力自然是很有成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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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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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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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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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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