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村是个业余作者,这本书也是我的第一本书,很开心能得到这么多朋友的喜欢,真的很高兴,也很有满足感。
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只是想写着玩,但写着写着就开始有很多的朋友加入了进来,中途在面临被屏蔽的时候,真是不怎么想写了,但好在我也是个轴人,不愿意半途而废,所以最终改来改去,还是把这本书写完了。
为了能把书保下来,之前想好的将近三分之一的正文内容没有写,现在就是这么一个环境,没办法咱们也就只能是点到为止了。
写这本书的过程很艰苦,又要工作又要写书,而且又没有存稿只能是每天连写代发,很多次想过放弃,不过看见有真么多的朋友喜欢看,就不好意思不写下去了,这本书能完结,有大家很大的功劳。
我对网文不是很了解,小说也几乎没看过,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的,起初段落都不会分,写起来都是大段大段的话,该怎么分段还是我老婆教我的,。
慢慢地我通过评论学习到了很多网文的术语,比如圣母、比如毒点等等,有的时候看到不友善的评论会很生气,现实里我是个脾气有些暴躁的人,所以刚开始的时候还会被一些评论气的生气好长时间,还会和读者对喷,现在想起来也挺有意思。
谈谈书里的人物吧。
陈亚楠我们的主角,他的性格我很喜欢,坚韧、不屈却又不失圆滑,而且有一定的正义感,温和斯文的外表下却还隐藏着极其暴力的人格,反差很大。
主角的性格和处事的手段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在逐步的转变,我看有的读者说陈亚楠到后期的时候,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好大哥,心中有光的正义少年了,对于这点我还是比较认同的,一个少年在经历了十几年江湖生涯的锤炼后,如果还是和当初一样稚嫩,那可能就是有点儿傻了。
再说说胖子,有很多读者提起胖子就是一肚子的气,把胖子称为是毒点,认为现实中没人会和胖子这样的人做朋友。
每每我看到这样的评论都有些感慨,也许东村的观念已经落伍了,在东村看来无论是发小也好,朋友也罢,咱们都不应该因为他们身上有缺点去嫌弃他们,因为我们自己身上也同样有缺点,也许在别人的眼中我们也是所谓的毒点,既然这样的话何不包容一些呢?
如果我们只结交那些会给我们带来好处,从不会拖累或者找麻烦的朋友,那还叫交朋友吗?起码这种功利性过强的交友方式,我是接受不了的,交朋友嘛,在一起舒服最重要,只要不是真的坏,其他都没那么重要。
而且在东村看来胖子才是这本书里,最真实的人,他贪财好色、好大喜功,想要得到存在感,没有主角的命运,但却一直在努力想要成为自己故事中的主角,从不遮掩自己的欲望,这种小人物的故事,让我自己都有了一种照镜子的感觉。
能接受平庸的自己,却又不惧生活的挑战,这才是成长的开始。
大春儿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讲义气、够忠心而且勇猛无双,懂人情世故却又不钻研其中,如果能有一个这样的死党在身边肯定是安全感爆棚,做梦都能笑醒。
之所以给大春安排了一个自我了结,是因为不想让大春被审判,这样一个纯粹的江湖中人,就让他以江湖中人的方式体地面离去吧。m.χIùmЬ.CǒM
有的朋友说我有绿帽情结,什么送女友,我只能说你太年轻,经历的太少了。
凌雨杉、周丽倩、张依云,书中的三个女主角,分别代表了在东村认知中的三个感情阶段。
凌雨杉,美丽且忧郁,她就像是我们感情的萌芽阶段,害羞懵懂,蠢蠢欲动,想要试探却又浅尝辄止。
周丽倩,戏份最多的女主,她则像是我们的青春期,那个对爱情最憧憬、渴望的阶段!狂热且悸动,愿意为爱情付出所有,但最终大多都是无疾而终,只能留下一段青涩的回忆,因为求而不得才是常态,人生如此、感情如此。
张依云,正牌女主,戏份不多,她象征着当我们走向成熟以后,开始寻求的那种既平淡却又能让人觉得温暖的感情寄托,平静如水,没有青春的悸动,也没有狂热的渴望,只是平淡、简单且美好,让人觉得温馨又舒服,也是我们大多数人最终的选择。
所以这都是必经的阶段,不存在什么送不送的问题,都是成年人,谁也不会因为其他人的一两句话,就把自己给卖了。
东村的下本书已经在酝酿中了,休息的这段时间会好好的构思,争取再写出一部让大家满意的作品吧。
下本书的题材会和本书类似,你们可以把他当成续集来看,写的是陈亚军他们这一代人的故事了,不过为了能正常写下去,不会以陈亚军为主角来写了,陈亚军也会作为友情出演偶尔就会来客串一下。
好了说的差不多了,重申一下,重要的事说三遍,再提醒大家一下,还有番外!还有番外!还有番外!明天开始再更几个番外!想看的兄弟可以继续关注。
最后感谢兄弟姐妹们能一直这么支持东村,东村在这里祝大家兔年身体健康、学业有成、事业进步、天天开心,咱们下本书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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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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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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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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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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