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蘑菇屋:一首东风破,哭唱杨老板>第一百四十八章:本以为是炫技,没想到是基操
  此时的苏晨正伏在凉棚的桌子上。

  从桌子上随手拿来笔和纸,看着山鸡哥的乐谱开始写了起来。

  这种谱曲填词的事情对苏晨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眼下无事,与其听着山鸡哥在这絮叨他的烦恼,不如改改曲子消磨消磨时光。

  不得不说。

  山鸡哥的笔迹真的很烂。

  但是苏晨还是能看到着这熟悉的旋律,正是《献世》。

  苏晨的笔锋如行云流水般的在纸上蔓延。

  正如音符在纸上缓缓流淌。

  很快,一首简单的曲谱居然就这么写出来了。

  山鸡哥抻着脖子,看看谱子,再看看苏晨,有些难以置信。

  “这....你都不需要思考的吗?”

  山鸡哥再看苏晨和曲谱,语气中更显震惊。

  “还是说....这凉棚真的是你的灵感源泉啊?”

  与此同时,蘑菇屋的厨房中。

  黄雷一边做着饭,一边在随时观察着这边的情况。

  看到苏晨写什么的时候,黄雷就知道苏晨又要放大招的,直到看到山鸡哥的表情,黄雷骄傲得笑了一声。

  “看这样子,肯定是苏晨又写歌了。”

  “晨哥又写歌了?”

  “哇我要去围观!!”

  “我也是~!”

  黄雷的话音还没落,几个孩子皮猴子一样的蹿出了门外,就怕连宋铁都跟着跑出去了。

  “这些熊孩子,着啥急啊,不是还有录播的呢吗...”

  黄雷切着肉丝笑着摇了摇头。

  自从苏晨加入向往以来,大家的眼睛恨不得钉在苏晨身上。

  只要苏晨拿琴或者写歌,那都得乖乖坐一边,听苏晨的话比听自己这个师父的还多。

  与此同时的直播间上。

  “哇!苏晨又要写歌了!前排第一。”

  “打卡!我是苏晨新歌的见证者,哈哈。”

  “不知道苏晨这个歌是自己唱还是给山鸡哥写的?”

  “好想听苏晨唱歌啊。”

  “给山鸡哥写的更好啊,山鸡哥不是邀请苏晨去演唱会吗,那我们也可以去现场听苏晨唱歌啦。”

  “楼上的姐妹好机智,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苏晨出品,必是精品。”

  “现在我已经对苏晨的创作时间不惊讶了,基操而已。”

  与此同时的蘑菇屋。

  除了还在做饭的黄雷老师,其他人都已经围坐在了凉棚周围。

  此时的大家和直播间按的观众一样,虽然还是很激动,但是已经没有前两次见到苏晨创作的那种倒吸凉气的感觉了。

  蓬蓬瞄了一眼乐谱,再看看震惊的众人,得意的说道:

  “一首小歌而已,晨哥基操,大家不要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好不好。”

  紫枫妹妹也故作淡然的一笑:

  “这很正常,大家淡定,别怕。”

  一旁的奕兴、宋铁和山鸡哥显然有些激动。

  本以为屏幕上的临时创作是炫技,没想到是基操啊。

  尤其是山鸡哥。

  看着这个谱子,莫名觉得有些熟悉。

  忽然...他想起来了什么。

  拿起旁边自己的小破纸对比了一下。

  随后一脸惊讶的看着苏晨!

  “你是怎么做到改编的这么绝的?明明哪里都变了,可是却又哪里都没变?”

  对山鸡哥来说,作为曲子的创作人。

  这首歌他原本想表达的,是一种爱而不得遗憾。

  可是无论怎么写,都有一种舔狗一般的屌丝气质。

  这一点一直让他很头痛。

  而如今。

  苏晨不仅将曲子填完了,还将整首曲子的编曲气质拔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处处透露出来一种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的淡淡自傲感。

  这种自傲,正是山鸡哥想要的。

  此时的奕兴也围了上来,作为原创音乐人的他,对苏晨给山鸡哥写歌这件事眼红不已。

  多看两眼,全当沾沾山鸡哥的好运气了。

  奕兴看到,就在曲谱下面,还有一行漂亮的小字。

  “连词你都填好了晨哥?好厉害!”

  奕兴兴奋的唱了两句,从平仄押韵来看,颇有些不通顺。

  他不解的挠了挠头。

  按照苏晨哥的水平,把词填的成这样,不应该啊...

  大家听着奕兴唱出口的歌也异常别扭。

  蓬蓬在一边小声的嘀咕道:

  “哥!不会唱你就回来吧~别给晨哥丢人了。”

  紫枫妹妹也是一脸纳闷:

  “奕兴哥,你是不是看错行了?”

  很显然,大家都不相信苏晨会写出一首连基本的乐理都过不了的歌。

  山鸡哥也看到了这行小字。

  下意识的按照之前唱歌的习惯,用粤语唱出声来:

  “我没有胆挂念...”

  “你没有心见面...”

  “试问我可以去边...”

  “只要我出现...”

  “...”琇書網

  听到粤语的一瞬间,大家惊呆了。

  原来苏晨写的,是粤语歌词?!

  随着山鸡哥缓缓唱出,一股淡淡的失恋愁绪迎上心头。

  而且这种曲风,太适合山鸡哥了,也很适合香江多年前的流行曲风。

  直播间上更是弹幕起飞。

  “爷青回!这种复古曲风好惊艳。”

  “像一首失恋情歌啊,难道我苏晨大大又要开始写情歌了吗?”

  “苏晨居然还会粤语,我就想知道,他到底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山鸡哥梦回香江乐坛,这次的演唱会,我一定去!”

  “我也准备去山鸡哥的演唱会捧场了,因为曲子是苏晨作的。”

  与此同时,山鸡哥的歌声继续。

  虽然只是试唱,但是他想唱完。

  “再不走,有今生,无下世...”

  “你是否想我,起这个毒誓...”

  “宁愿失恋亦不想失礼...”

  “难道要对着你力竭声嘶...”

  一时间,蘑菇屋里弥漫着一股悲伤的情绪。

  爱意上头的时候,真的以为世俗放过了我们。

  宁愿失恋也不想失礼。

  多么卑微的爱情啊,就算把自己炽热的心放到别人面前,对方都不稀罕。

  所以这首歌名字叫《献世》。

  而“献世”在粤语里,是丢脸的意思。

  无论是从歌词还是编曲,处处透露着一股因爱低到尘埃里的情绪。

  然而这首歌并没这么简单。

  此时的山鸡哥看着曲谱,节奏情绪一波比一波更高。

  直到!

  最后两句歌词一唱。

  整首歌的语境全部打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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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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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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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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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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