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宇的外家恼了,自己外孙女结婚,却不是从女儿那里得来的请帖,而是从官家发来的函文。
殊不知,不是刘玉萍把这个便宜的老爹忘了,而是连刘玉萍自己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消息,随即就乘着被安排好的马车进京了。
当时委实没想这么多,想着自己家、老二老三两家,再加上老爹老娘,最近的血亲就这么多了。
范家虽然与苏大刚一家比较亲密,但却没血亲关系,所以也没理由带他们进京。
一大家子再次上路,这次境况完全不同,一个个既紧张又期待。
当年全家出门逃荒,前途未卜,勒紧裤腰带,连汤都不敢多喝一口,就担心还没到目的地就饿死在半路。
今非昔比,现在苏大刚早已不用为一日三餐担忧,而且一路有由官家安排,晚上不是住客栈,就是住驿站。
再也不用像当年在驿站的院子里搭个帐篷,而是像他们曾经羡慕的那样住进了客房。
所到之处,啥也不用操心,食宿全免。
宋美英开心得一直合不拢嘴:“这日子真舒坦,要是能一直这样下去我都愿意的。”
其他人听了无语。
苏老太则骂道:“还不知道你这个好吃懒做的心思,整天就是坐车玩,啥也不干,还有吃有喝。要知道你这是享谁的福?要没有小雨,你这辈子这样的日子一天都过不上。”
宋美英被说中了心思,也不生气,还是笑着:“娘,到了京城,我们也有下人伺候了吧?”
苏老太瞪了她一眼,恨不得把她踢回苏家村,上不了台面,没见识的东西!
到了半路,刘玉萍才想起来,自己好像还有个娘家人。
于是,让小东写了一封信,从驿站寄往南轶国,也不知他们什么时候能收到,收到的时候自己一行也不知到没到京城。
而京城这边,随着皇家赏赐的大院准备好,苏晓宇这个主人也决定搬过去了,毕竟,马上就要大婚,总不至于还住在夫家吧。
而唐维佑哪放心让她一个人住那么大的院子,想着她家人回头到京城的时候,也少不了伺候的人,就把这件事交给了陈中德。
陈中德于是为她买丫鬟,买小厮,还负责礼仪培训,最后还不放心,把自己的管家送过去帮着管理。
当然,连苏晓宇也要由宮里的教习嬷嬷来教礼仪规矩。
不过,这对于苏晓宇来说只是小事,而且她们也不会为难她,只是把整个流程和要求让她熟知就行。
而且即使是嫁入皇家,聘礼再重,还是必须准备一些嫁妆的。
可苏家的大部队还没到,即使到了的话,刘玉萍他们那几个只懂见过农村的婚礼,这样的大场面他们那点经验和阅历可起不到一点作用,于是苏晓宇只得自己张罗着嫁妆。
不过没关系,好在自己到京城后,就把靖州那一套“喜糖铺子”开在了京城,这会儿让铺子里准备就行了。
苏晓宇知道,在现代,女儿出嫁,父母都会准备一床“双宫”蚕丝被,现在也该为自己准备吧。
或者说为原主准备。
苏晓宇总有个感觉,就觉得与唐维佑大婚的一定不会是自己,说不定到时原主就回来了。
因为自己现在偷偷回现代,好像已经没有任何阻碍了,原来外面的门像磨砂玻璃一样,推不动,也看不清。
现在一天比一天清晰,几乎已经没有阻碍了。
苏晓宇没去动那个门,想着万一自己推开了,就回不来了,那唐维佑该多伤心。
自己即使要走,也要把所有的准备好再走。
现在这样万事还没俱备,突然让原主回来的话,不手忙脚乱么?
所以要有始有终,至少要把婚事全部准备好。
于是,苏晓宇就在万份纠结和矛盾中准备着嫁妆,等着苏家人的到来。
唐维佑是很轻松的,他那边有皇家按程序统一来安排,他只需静静地等待做个幸福的美美地新郎官就行。
期间也会悄悄的地看望苏晓宇,见她眉宇间有些许的纠结,还跟她开玩笑:“是你坚持要等及笄才完婚的,现在等着急了别怪我。”
“谁着急啊?”苏晓宇捉住唐维佑的手,“万一我婚后性格变了,你可不许再喜欢别人。”
担心啊,虽说自己和原主性格很像,但毕竟是两个人啊,毕竟隔着几百年的代沟啊,现在的唐维佑已经被自己现代的观点同化了,再回来一个古代灵魂,她会不会嫌弃?m.χIùmЬ.CǒM
“你变成什么性格,我就喜欢什么性格。反正我喜欢的是你。”这算土味情话么?
自己要真是这个时代的人,不管接下来有没有荣华富贵,跟唐维佑就这样平平安安、简单幸福地过一辈子倒真是好的。
可惜啊,自己只是个游客。
哎,为什么在现代的世界里,自己遇不到这样一个长相、三观全在自己审美点上的一个人呢?
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
终于苏家村的一大家子到了。
“小雨啊,我就知道你是有福气的人,但做梦也没想到,你这么有福!”还是宋美英,一见苏晓宇,就大呼小叫地扑上来。
苏晓宇哭笑不得:你啥时候看出我有福了?看出我有福,以前还那么欺负人?
看穿不戳穿,大喜事的日子,不要为这些不值当的小事坏了心情。
好在没指望等他们来再准备嫁妆,这一干人到京城后,一筹莫展,苏晓宇反而花了很多时间让他们来适应。
等到他们适应后,才反应过来,他们是娘家人,是要准备嫁妆的。
手忙脚乱了一番,苏晓宇告诉他们自己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刘玉萍抱住女儿,泣不成声。
这女儿生在自己家,也太苦了。还没好好宠她,就这么要嫁人了。
苏大刚的情况,比刘玉萍也好不了多少,只是男人轻易感情不外露而已。
等皇家的聘礼送来的时候,不要说宋美英,苏家的每一个人都惊呆了。
唐维佑曾经跟苏晓宇讲过,大皇子第一个大婚,聘礼最重。
接下来大概皇家儿子太多,负担太重的缘故,一个比一个轻,让苏晓宇做好思想准备,不要太多期待,回头两人一起努力挣回来就是。
所以,对皇家的聘礼,苏晓宇是有思想准备的。
只是这天,似乎不对啊,怎么比大皇子大婚时的聘礼还重很多?最后竟然还有一座城。
终究,唐维佑的封地增加到四座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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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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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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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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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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